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上下班、坐班、上课、办公、升旗仪式、教干教师值班、全体教职工大会、全体党员大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会议等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职工。

三、考勤时间

(一)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二)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每天坐班7节(上午4节,下午3节)。

(三)因特殊情况,学校临时通知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也视为出勤时间。

四、考勤办法

(一)教职工考勤实行钉钉签到、签退与考勤组抽查相结合。

(二)签到、签退每天上、下午各1次。

签到时间:有早读任务的教师7:30,其他教师8:00之前。

签退时间:所有教师一律到下午放学时间,具体时间根据一年当中具体作息而定。

(三)签到、签退时间:依据规定时间执行。(具体时间随学校作息时间表进行调整);不定时抽查时间,由考勤组成员随机进行;

(四)签到、签退地点:小学部、初中部一楼门厅;图书楼四楼办公室。

(五)坐班抽查地点:课堂、办公室或工作岗位上;(六)教师考勤情况实行:坐班抽查即时公布;签到、签退按周公示;全部考勤按月汇总公示并执行相关条款规定。

五、考勤项目

(一)事假考勤

1.教职工请事假须由本人据实完整填写请假条,依据批准权限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2.每位职工每学期公假4天。(即事假累计4天内不计);

3.事假期限每次一般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4.请假注意事项:

1)事假要提前请,个人先调好课或调好值班填好请假条,然后依据审批权限请相应领导签字批准;

2)批假权限:教干请假,须经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两节课以内,由年级主任批准,半天以内,由科室、年级主任签字,再由分管校长审批;半天以上校长批准。超过5天由当事人写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备案。事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因急事或意外来不及提前请假的,须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事后须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请假条一式两份,年级主任存一份,另一份由当事人交办公室;公务派出单直接由当事人交学校办公室,凡不按时将请假条或公务派出单交办公室者而造成的后果,一切由当事人负责。

5)无领导签字的假条视为请假无效,按旷工处理。

(二)事假以外其他请假考勤

1.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坚持岗位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同时提供相应时间的医院有效证明。病假在1周以内的由学校审批,需住院治疗或休养请假超过1周的,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县二级以上公费医疗处指定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和学校签署的请假条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备案。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病退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经县教育局统一报人社局批准后,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提前病退手续。对弄虚作假骗取休病假的教职工,一经发现,其已休病假时间全部计算为旷工时间,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请假,假期7天;子女结婚的准假3天。规定期限外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规定期限外不请假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3.产假:男女职工计划内生育产假按上级规定执行(XX现标准:女职工顺产158天;男职工产假陪护7天;规定假期内不扣分,超过规定假限后请假者按事假处理,不请假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产假期间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女教职工产假学年内不享受评优树先权利。

4.丧假:直系亲属丧假7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丧假3天;超过规定假限后请假者按事假处理,不请假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其他亲戚朋友去世,一律按事假处理。若有特殊情况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34款包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5.公差:教职工因公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学习、上报材料、外出购物等视为公差,教师出差需按照签批权限办理相关出差手续工作安排妥当后方可出行,出差后按时回归,不按规定出行和回归者按旷工处理。

6.哺乳期:女职工子女不满十五个月的(须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每天上午、下午各有1小时喂乳时间(需要签到、签退)或早退40分钟。先由个人写出申请,校长批准后执行,超过规定时间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六、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等情况认定标准

(一)迟到签到迟到5分钟以内;各种应参加活动迟到5分钟以内;坐班抽查时不在岗,抽查完成后在当查时间段内又补查的,直接认定为迟到。

(二)早退提前签退5分钟以内;参加各种应参加活动早退5分钟以内;坐班抽查时在岗,抽查完成后在当查时间段内又离岗的,直接认定为早退。

(三)旷工:凡属下列情况者按旷工认定

1.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不按指定时间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4.无签到、无签退、或超过规定签到签退时间5分钟以外的。

5.坐班时间擅自离开15分钟以上而不请假者的。

6.学校考勤抽查抽查不到的。

7.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如打游戏、QQ或微信聊天、听音乐、看视频、织毛衣、打牌打球、下棋睡觉、互串办公室等。

8.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集体活动和各种培训的。

9.带孩子上班的。

(四)旷课:凡属下列情况者按旷课认定1.有课不上的;2.有事请假未调好课出现空堂的;3.调课:请假或因公外出,原则上自行调课。本人不能进行调课的,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按旷课处理。

七、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坐班

1.坐班期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干工作。

2.坐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游戏、QQ或微信聊天、听音乐、看视频、织毛衣、打牌打球、下棋睡觉、互串办公室等)。

3.严禁带孩子上班。

(二)上课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侯课铃声响,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如遇课堂突发事件应及时妥善处理。

(三)值班教干、班主任、教师等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认真负责,善于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四)家访学校鼓励家访,但教师家访经年级主任同意,到校长室领取家访记录表,家访后交校长室落实存档,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升旗全体教师要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升旗列入考勤。

(六)会议教师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教科研等集体活动,对此,学校均做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