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方案
根据《省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X〔20XX〕X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X〔20XX〕X号)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抓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大力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纲要》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纲要》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各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落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的突出问题、短板弱项、难点痛点,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稳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更大力度保障工程优质产品的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习宣传《纲要》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研究决定活动重要事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科(抗震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纲要》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刻认识学习宣传《纲要》的重大意义。《纲要》是首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面向中长期的质量纲领性文件,确立了新时期质量工作的新方位,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好《纲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增进民生福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有力抓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要紧紧围绕“工程品质提升”这一主题,深入开展《纲要》学习和宣传,推动工程技术、管理协同创新,提升工程质量技术、质量管理、质量服务专业化能力,打造工程质量品牌,大力增强“质量第一”的意识。(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XX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相关科室)
(二)深刻理解《纲要》有关工程品质提升的核心要义。《纲要》全文共11部分32条,分为形势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大板块。在主要任务部分,《纲要》提出了提升建设工程品质方面的重点任务:要强化工程质量保障,提高建设材料质量水平,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各地要深刻领会《纲要》中有关工程质量提升方面确立的指导思想、明确的发展目标、部署的重点任务、提出的保障措施,要通过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纲要》学习宣传活动,准确理解和把握“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找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实《纲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抓好《纲要》实施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XX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质量强国意识。通过举办各类学习研讨班、培训班、报告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等方式,深化干部职工对《纲要》的理解和把握,增强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的动力和能力;组织干部或专家学者深入工程企业、项目部、施工班组等进行宣讲,推动质量强国深入人心、凝聚合力,坚持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开展系列宣贯工作,形成宣传热度和声势,体现宣传深度和实效。广泛动员各类宣传资源,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活动,迅速在全市掀起宣传贯彻《纲要》的热潮。利用好全国“质量月”、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等重要宣传平台和契机,策划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质量强国建设成效、质量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展示中国质量、XX质量、XX质量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XX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
(四)拓展宣传渠道营造浓厚社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单位公众号、官网等各类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纲要》的学习宣传。将网络传播媒介平台作为质量强国宣传的重要阵地,开设网络专题专栏,制作推出新媒体作品,推动形成网络宣传热潮。加强舆情监测处置,针对社会聚焦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正面引导和增信释疑,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形式,加强质量公益宣传和科普,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素养,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质量强国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XX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程序,依法执行工程发包承包制,科学合理确定工期和造价,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完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住宅交付使用和运行维护,大力支持项目质量创优。(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科、建筑市场科、信息科技科、房地产市场科)
2.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大力提高绿色建筑设计水平。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的追溯追究。严格执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验收制度,抓好工程竣工验收统计,做好项目验收备案及竣工资料归档。(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科)
3.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聚焦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标准化、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标准化三个方面,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落细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强化示范激励和标杆引领,积极培育、引导属地优秀建筑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各类优质工程奖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科、建筑市场科)
(二)强化工程质量日常监管
4.巩固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成果。开展辖区内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检查,总结预拌混凝土质量两年提升行动,纵深推进预拌混凝土质量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科)
5.加强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监管。开展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抽查检查,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不实报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科)
6.压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组织开展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抽查检查,进一步压实勘察设计主体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工程质量责任,稳步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科)
7.强化实体质量过程监管。定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含房屋建筑、市政、装配式建筑等工程项目),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程质量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地工程质量日常监督运行有效。(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科、工程质量安全科、城市建设科、信息科技科)
8.化解工程质量矛盾纠纷。畅通工程质量投诉渠道,按规定及时受理、调查、处置各类举报、投诉、督办、转办等工程质量问题案件,努力化解矛盾,解决群众诉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建筑市场科、房地产市场科、住房保障科、工程质量安全科)
(三)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方式
9.加强工程质量数字建设。强化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探索创新工程质量管理模式,推进预拌混凝土、工程质量检测等工程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数字化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建筑市场科、工程质量安全科、城市建设科、城市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科、信息科技科)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学习宣传贯彻《纲要》落实情况纳入20XX年度省对市质量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市(特区、区)、XX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安排,做好《纲要》宣传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聚焦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各市(特区、区)、XX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本地区《纲要》宣传贯彻活动的统筹督导,要以《纲要》学习宣传为中心,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为重点,制定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细化责任人和时间表,着力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要聚焦工程质量监管难点堵点和薄弱环节,加大工程质量攻关和投入保障,汇聚优质资源,扎实为企业、群众解决身边的工程质量问题和纠纷。
(三)强化督导调度,务求工作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的调度督导机制,加强《纲要》宣传贯彻过程中的跟踪督导,及时跟踪部署,按季调度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现场工作检查,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