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意识形态工作意见

20XX年意识形态工作意见


20XXxxxx局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护航xx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持和完善党组领导下的书记负责制。局党组及局领导班子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组织)生活会、纳入半年形势分析会、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各级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对本单位(部门)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传导到每名党员干部,形成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2.落实意识形态整体推进工作机制。构建局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组织协调、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严格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宣传好、建设好、管理好新闻动态、教育讲座、主题活动等意识形态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创新工作方式,做好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工作,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水平,促进网络意识形态空间更加健康清朗。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发声、勇于亮剑,将增强斗争本领和提升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


3.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和整体工作部署的主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本系统、本行业舆情态势和干部思想意识形态情况;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和通报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年度综合检查重要检查内容,每年至少综合分析意识形态工作1次,至少在党内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情况;每年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每年向市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本部门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发生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时,党组书记要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及时处置,及时向市委报告,同时通报市委宣传部。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监督内容,定期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进一步明确各级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不断增强各单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作为评价和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严格落实执行。


二、壮大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不断把思想理论武装引向深入


5.推进理论武装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xxx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致xx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在完善学习教育、宣传普及等方面下更大功夫,不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动党员干部“绝大多数”,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把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突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加强对局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和专业化能力。明确每月学习安排和学习要求,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通过局官网及“xxxx”微信公众号专题专栏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内容,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工作,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6.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局机关、分局、局属单位通过布置展板、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学习二十大”主题教育实践,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组织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推动局系统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争做先进。


三、加强意识形态各类阵地管理,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7.建好管好宣传阵地。把准正确政治方向,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年度宣传工作重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学好用好《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结出丰硕成果。做好主流宣传,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内容形式,讲好xx故事,传播xx声音。利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结合新形势、新动态和新业务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内外宣传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向人民网、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自然资源报》《海峡资源报》等各级媒体平台报送优秀质量的新闻稿件,切实提高局系统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壮大宣传队伍,通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俯下身、沉下心、察实情,不断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新闻信息作品,带头传播正能量,提升局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8.建好管好活动阵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管辖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社会书院及场地提供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落实审人和审内容的“双审制”。明确主要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避免传播错误思想言论。由xx学会主办协办的各类xx研讨会、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需制订详细计划方案,并报主管业务处室和局领导把关、审批;对于邀请国(境)外专家教授的讲座和论坛活动,对其身份、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一贯表现进行全面审核,及时填报局意识形态工作小组制定的《讲座专家邀请意识形态审批表》,并报活动主办单位领导审批,符合要求的准予开讲开办,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消。着力提升研讨会、论坛、讲座、沙龙等活动的质量和品位,坚持守正创新,强化质量意识,让活动更加有思想、有温度。


9.建好管好文明阵地。丰富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等工作,以开展纪念学雷锋六十周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局系统开展“践行二十大,志愿我先行”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围绕我局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工作思路,打造三色志愿服务品牌(忠诚担当绘底色、服务保障见成色、共助共建显特色),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特色鲜明、内涵深厚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紧密结合行业特点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0.注重新闻发布会工作效果。贯彻落实我市新闻发布有关规定,结合局系统业务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局系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继续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每年至少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发言人至少参加2次,主要领导至少出席1次。严格执行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421N”制度。各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1小时内发布初步信息、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提升新媒体舆论环境的判断力,提高重点话题议题应对力。利用报纸、微信、网站等多种平台,及时针对热点重点问题发布政策信息,加强与人民网、新华社、xx日报等20余家中央、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合作,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11.强化规划展览馆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展馆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规划展览馆讲解稿、布展内容、宣传视频的审批流程,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规划展板按照沟通、排版、审核、调整、定稿、审查、审批的程序进行内容审核,全过程把好审核关口。在规划视频按照“提出制作新视频需求,按市政统一要求产生制作单位,局、院、馆及其他设计单位与制作单位沟通视频制作要求,由制作单位形成脚本提供局、院、馆及其他设计单位审核,由制作单位按审核后的脚本编辑视频,并由局、院、馆及其他设计单位审核视频的画面及表现力,报外办英文翻译,对外播放”的程序层层管理。同时,对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等方面的内容,上报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策研究室等相关部门审核把关。


五、健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着力筑牢安全防线


12.健全完善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机制。加强局系统网络平台阵地建设,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在局官网专题专栏、部门动态栏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动态,及时完成网上重大宣传任务,严格落实《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依照局意识形态工作小组制定的《网络舆情研判管理规范》《网络舆情监测及报送管理规范》,根据网络舆情发展级别第一时间做好正面回应、线下处置、沟通汇报等工作,规范对土地拍卖、规划调整、征地拆迁、野生动物保护等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处置流程,并及时向网信部门通报重大突发敏感舆情线索和线下处置进展情况,做到早发现、早行动;严格落实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制度,确保网络信息内容安全零差错、零失误;每年开展1-2次网评员培训,确保网评员会跟帖、会点赞、会发表评论,不断提升网评员工作水平。


13.健全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机制。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作为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确保网络宣传阵地可管可控,决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加强对局属各类网络宣传媒体及平台的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管好采、编、播、发等各个环节。严格管控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报刊、电视采访等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严格遵守处室(分局、局属单位)拟稿、本单位领导审核把关、局机关党委审批程序。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把控日常发布新闻稿件内容的审核,避免出现错误表述和敏感性词汇。加强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控,强化网络技术管理水平,切实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化解能力,加强精准研判,打造可管可控的网络空间。


14.健全完善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管理机制。按照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掌握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政策,做好防范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良好局面。与宗教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做好我市宗教项目情况梳理,有计划地编制宗教用地专项规划,开展宗教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宗教用地审批管理,加强宗教项目的监管力度。


15.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机关党委和组织人事处作为本系统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及时作出调整。组织人事处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注重了解考察对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本部门本系统人才评价机制。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干部队伍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纪检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财务部门要将意识形态、宣传经费列入预算。各处室、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培养政治上可靠、写作能力强、热心宣传工作的同志作为宣传员、网评员,进一步推进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落细落实,不断增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真创新的高素质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