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企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以上;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8年以上。

评审条件:

晋升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应同时具备下列4条: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爱国敬业,忠诚石化;从业行为规范,学术态度端正,严守企业秘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求真务实,勇于创新。

(二)具有扎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及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和国际惯例;了解国内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及发展趋势,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处理重要经济活动中的难题。

(三)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直属单位生产建设项目,积极推行先进管理理念,创新项目管理的思路和方法,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题,所负责的业务处于单位内先进水平;

2.作为主要成员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能够运用现代管理方法,针对性地提出搞活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单位技术经济指标处于系统内先进水平;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在优化投资计划管理,跟进概算实时调整,强化项目建设全程监督,做好经济效益评价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的管理方法或经验在直属单位推广应用;

4.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资本运营、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够运用先进的理念、方法、工具,强化风险防控,优化资本运作和资产调剂,提高了资本收益率和经济效益,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5.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劳动人事、薪酬激励、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运用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优化了队伍结构,激发了人才队伍活力,有效提升了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利润率;

6.从事市场营销、贸易等方面的工作,能紧跟市场行情变化,积极拓展新兴业务,改进或创新营销策略及模式,开拓了市场,扩大了销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7.从事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够较好地协调处理企业经营管理等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和合同问题,为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保障和维护企业权益做出积极贡献;

8.从事物资保供、招投标、供应链管理等工作,科学编制采购计划,优化采购流程,规范招投标及供应商管理,加速库存资金周转,提升了物流配置效率,为生产经营提供了优质保障;

9.从事行政综合管理方面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决策参谋水平,能够创新优化工作流程,优质高效完成行政调研、跟踪督办、政策研究、文书办理、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重大活动组织等综合性工作,确保单位的中心工作协调有序运行;

10.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管理成果获得直属单位(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个人荣获直属单位(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四)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近5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过3万字以上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着作。

破格申报除符合上述评审条件外,应同时具备下列3条:

(一)长期从事经济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荣获公司(省部级)个人荣誉称号,或作为项目(课题)主要完成者,成果获得公司(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2.业绩突出,能够行之有效地解决经济活动和专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的专业实务事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实践检验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为单位改革发展经营做出较大贡献。

(二)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近5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正式出版过5万字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着作。

(三)近3年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档及以上,其中破学历申报至少有1年为A档,破资历申报至少有2年为A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