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企业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以上;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8年以上。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
评审条件:
晋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应同时具备下列5条: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爱国敬业,忠诚石化;从业行为规范,学术态度端正,严守企业秘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求真务实,勇于创新。
(二)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和财经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了解会计专业的发展动态。
(三)在财务预(决)算、财务会计、资金管理、价格管理、税收管理等工作岗位上,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全面财务预测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能较好地完成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四)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开展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中,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者,在加强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资金管理、成本、利润、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先进水平,在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2.作为主要参与者,能够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改进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加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有效促进了生产经营管理,为提高本单位资本运营效率做出重要贡献;
3.作为主要参与者,运用现代财务管理方法,在财务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分析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并付诸实施,对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4.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管理成果获得直属单位(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个人荣获直属单位(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五)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近5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过3万字以上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着作。
破格申报除符合上述评审条件外,应同时具备下列3条:
(一)长期从事财会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荣获公司(省部级)个人荣誉称号,或作为主要完成者,成果获得公司(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2.业绩突出,能够行之有效地解决财务会计管理和专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的专业实务事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实践检验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为单位改革发展经营做出较大贡献。
(二)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近5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正式出版过5万字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着作。
(三)近3年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档及以上,其中破学历申报至少有1年为A档,破资历申报至少有2年为A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