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X区常态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XXXX区常态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区第X次党代会、X届人大X次、X次会议精神,高质量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实,进一步提升市民综合素质,主动融入打造“三城”、实现“五大跨越”的工作大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XX第一课”常态化培训,进一步提升居民安全文明素养和综合素质,促进现代化社区治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进一步丰富安全、法治、健康、文明等课程资源,不断增加注册量,扩大覆盖面,提升学习成效,面向辖区全体居民,深入社区、园区、学校开展培训工作。继续办好“XX第一课”电视频道,增强频道栏目的趣味性和互动性。20XX年全区总培训任务量200万人次(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继续优化丰富课程体系。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丰富和优化“XX第一课”课程,加大课程开发力度,完成“民法典、金融素养、汛期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常识、心理健康、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安全常识等课程开发,并调试上线供市民学习;根据党代会、高质量会议精神及新出台政策及法规,优化课件并对已失去时效的课件进行下线更替,打造安全、文明、法治、健康第一课等品牌课程。(牵头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协办单位:”XX第一课“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吸收补充优秀的培训师,开展新课件师资业务培训,完善师资的动态进出机制,确保每个社区不少于68名培训师;并继续举办全区金牌社区培训师大赛,打造稳定并具有活力的社区培训师千人团队。(牵头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协办单位:各街道办)


(三)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培训。采用线上培训为主,线下培训为辅的培训方式,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深入社区、企业、校园扩大宣传,确保注册人数稳定在300万人左右;组织发动居民参加培训,特别是新入住出租屋的租户和新入职的企业员工,注册和参加培训覆盖面力争达到100%。


1、安全常识


1)落实《关于开展20XX年新XX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X20XXX号),组织“新XX人”注册并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专项培训,通过社区、行业交安站集中开展针对“新XX人”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区交安办、区网格办、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组织实施单位:区交安办、各街道办)


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运输、即时配送企业和行业协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对接所在属地社区“XX第一课”联系人,邀请社区培训师上门集中授课或到社区参加线下学习,对全区泥头车、物流、外卖、快递、绿化环卫、物业保洁、废品收购等重点人群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协办单位:各街道办)


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家长参加“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继续组织全区居民、尤其是新入住出租屋的租户参加居家安全专题培训。提升居民在用电、用气、用火和家庭防盗、防网络及电信诈骗、电动自行车严禁入楼入户等方面的预防和应急知识。(牵头单位:区网格办、区消安办、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单位:各街道办)


3)加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组织“三小场所”相关的小档口、小作坊和小娱乐场所的业主和租户有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牵头单位:区消安办,组织实施单位: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各街道办)


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家长参加“开学第一课”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文明素养


1)开展使用公勺公筷、节约粮食、文明观演观赛、绿色出行、文明养宠、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维护公共秩序、《XX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1年版)》和《XX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两个法规文件等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引领绿色环保健康的文明风尚。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国防宣传教育,厚植爱党爱国情怀。(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委党校、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单位:各街道办)


2)落实《XX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深入社区、园区、校区推进“垃圾分类”专项培训。


普及加强全区环卫、物业、社区股份公司、家政、餐饮、酒店、农贸市场、商超、写字楼、旅游景点、工业企业等行业主体、从业人员和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法规、知识培训,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课程线上线下培训。(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校所有教师参加“XX第一课”垃圾分类培训率达到100%,鼓励教师参加全市垃圾分类“蒲公英教师”队伍;根据市教育部门的部署安排,积极发动四年级以上的学生参加“XX第一课”垃圾分类培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法治常识。开展宪法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交通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各类群体的法律常识的培训,提升自身的法制意识,做到知法守法,并能有效的利用法律工具保护自己。(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妇联,组织实施单位:各街道办)


针对股份合作公司股民开展股民应知培训。(责任单位: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


4、健康素养


1)充分发挥医疗系统资源,开展常见慢性病、常见流行病防控、心理健康等健康类知识培训和健康公益讲座。(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单位:各街道办)


2)面向社区党委(含工作站及社区股份公司)工作人员、网格员、学校教师和物业经理等4类人员开展应急救护专项培训,实现掌握120呼救、创伤应急处置、心肺复苏与AED使用及突发安全事件处置等4项技能,提升居民急救能力。每个社区开展急救技能培训活动,全区培训1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


(四)创新培训方式。


1、探索建设“XX第一课”体验学习基地,进一步挖掘各部门、街道现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垃圾分类体验学习资源,在有相关条件的街道和单位开展“XX第一课”体验学习试点工作;继续推进“XX第一课”体验学习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协办单位:“XX第一课”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探索利用VRAR等课程和技术手段开展线上体验式、实景式培训,增强动手操作能力和培训效果。(牵头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协办单位:“XX第一课”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提升“XX第一课”电视频道质量。充分发挥全国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势,继续开发推出“新XX人”交通安全等受群众喜爱的栏目,不断丰富频道节目;进一步加强栏目资源整合联动,与消防、公安、交警、法院等部门联合创新节目内容、形式,突出本土案例,探索“学习+互动+激励”的学习模式,增强互动性。全年观看量20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协办单位:“XX第一课”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优化线上培训平台。进一步优化和加强“XX第一课”线上学习平台建设,打造全媒体学习、培训资源管理、督查评估、业务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平台。同时加强用户需求调研,优化平台前端功能及用户操作体验,完善后台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责任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区政数局)


(七)加强培训成果应用。


1、完善线上学习积分和培训证发证规则,鼓励居民“多学习、多拿证”,对学习突出的居民优先推荐市、区“百姓学习之星”和优秀社区教育志愿者评选。(责任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各街道办)


2、持续推出积分激励活动,获得培训证的居民可在“XX第一课”在线学习平台使用积分兑换礼品和抽取奖品,组织培训的各街道、社区也可在培训现场发放激励小礼品,调动居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对学习积分前列的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各街道办)


3、继续推广电动二轮车将“XX第一课”学习获证作为备案上牌前置条件的做法,各部门结合自身业务,探索在办理租房、新员工入职、安全人员上岗等方面将获取相关培训证书作为前置条件,进一步提升“XX第一课”培训证效用的举措。(牵头单位: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协办单位:“XX第一课”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利用本系统资源,加强培训联动,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内容和业务流程,分解目标任务,协助街道、社区推进培训工作;各街道要根据工作任务,做好培训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原则上应“送课上门”以方便居民参与、保证培训效果,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发动居民积极参与。


(二)加强培训督导和管理


根据《关于开展“XX第一课”常态化培训工作督导的通知》精神,各街道要及时调整培训工作督导小组成员,做好培训督导工作,落实宣传发动、培训安排等工作,汇总掌握各社区的实际培训进度;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对各街道的培训进度进行汇总统计,并及时发布周报、月报;各街道要做好培训信息报送,每月至少报送1条好的经验做法和推荐1名学习突出个人,做好培训照片和视频等相关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单位、各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要加强典型引领,充分挖掘提炼在创新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XX第一课”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各资金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加强执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财政经费使用规定规范使用经费。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各街道要切实履行好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管责任,加强对经费使用单位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