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企业“靠企吃企”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

  各子(分)公司,本部各部门:


  根据XX文件要求,为防范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围绕企业经商,决定开展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现并纠正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围绕企业经商行为清除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问题的隐患点;建设干净廉洁的干部队伍;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构筑廉洁高效的企业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公司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不设新的组织机构。


  (二)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担起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书记、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专项治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个人申报和自查自纠


  1.申报对象


  公司本部X岗(职位)及以上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各子(分)公司X岗(职位)及以上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


  2.自查申报时间范围


  公司XX年开展“四个专项治理”之后存在的问题。


  3.自查申报内容范围


  (1)“靠企吃企”自查申报内容:是否利用分管范围内的企业资源,通过除“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之外的方式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


  (2)“关联交易”自查申报内容:是否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入股经商、办企业,且与本企业发生直接或间接经济业务往来的情况或问题。


  (3)“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申报内容:是否有本人入股经商、办企业,或违反规定从事与企业相关的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千预和插手企业各类经济活动,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况或问题。


  (4)领导(关键岗位)人员重要亲属信息登记表,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以上内容解读可参考《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领导千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规定。


  4.自查申报相关要求


  (1)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申报对象对照申报内容申报,各级领导人员和相关人员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提高认识,认真如实填报《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自查申报情况登记表》、《领导(关键岗位)人员重要亲属信息登记表》,自查中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终止有关行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党组织报告,由相应党组织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处理瞒报漏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自查申报当成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认真做好宣贯和落实工作,督促干部提高认识,全面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收集汇总报送有关材料。几月几日前,各单位将X岗(职位)及以上领导人员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自查申报情况登记表》《领导人员(关键岗位)重要亲属信息登记表》和《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自查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发送至XXX人力资源部;本部相关人员将电子版及签字纸质版报送至XXX人力资源部


  (3)各单位要将自查申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相应纪检机构处理,有关材料按照规定应归入廉政档案的,移交相应纪检机构存档


  5.自查申报相关说明


  (1)本文件中的“其他特定关系人”指同学、老乡、战友等与申报人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员。


  (2)本文件中的“关键岗位人员”是关键部门内的相关岗位人员,具体按《XX岗位说明》文件中关键岗位范围确定。


  (二)复核


  公司本部岗及以上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按100%复核;各单位X岗及以上领导人员按100%复核,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50%复核。复核主要采取三种方法:一是通过本人及其亲属个人信息与企业供应商的股东、高管个人信息进行比对,是否有围绕企业经商问题,X岗及以上领导人员与全国及地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地工商机关、“天眼查”等进行查询,是否有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二是根据纪检部门的有关线索进行核查;三是根据供应商异动情况,特别是主要供应商进行跟踪核查。


  (三)处置和整改


  按照党纪党规实事求是地处置和整改领导(关键岗位)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围绕企业经商问题;X岗及以上领导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对瞒报漏报的,视情形给予严肃处理。


  (四)有关处置原则


  1.严格要求和禁止的二种典型情形:


  (1X岗及以上领导人员本人不得经商办企业,即使与本企业无关的经商行为。


  (2X岗及以上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允许围绕企业经商。


  2.需视情形分类处理的情况


  除上述禁止类外,其他情况复杂的,应注意把握和区别不搞一刀切。比如:


  (1)代理XX业务、为XX销售产品经过审批程序为XX提供合法合规且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劳务服务,并创造价值的行为(此类行为也应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中填报)。


  (2)历史遗留问题,即亲属经商在前,领导提拔任职在后的。


  3.其它说明


  (1)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处置;


  (2)各单位纪检机构于xx日前,向XX纪委办公室上报本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包括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整改情况需上报说明的情况、相关建议及《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自查申报情况统计表》,复核、处置情况的纪实资料。


  申报联系人:


  电子邮箱:


  复核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