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关于探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新模式的经验交流材料

市委组织部关于探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新模式的经验交流材料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总则中对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全国发展党员工作进入新阶段,总量调控步入常态,党员增长过快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但与此同时,也给党员发展工作带来一些新问题: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周期较之过往明显增长,容易造成政治热情下降,改造思想和提升自我的积极性降低;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缺乏新意,培训学习依赖上级统一组织,忽视日常的思想改造过程;三是入党标准不明晰,缺乏可操作性的考核评价体系,容易产生唯业绩、论资历的偏颇,造成发展培养结果难以服众;四是缺乏发展党员工作失职责任的追究措施,个别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不认真履行义务,停留在“挂个名、签个字、表个态”的层面,难以保证发展质量。

那么如何在控制数量的前提下,持续保持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成为亟待探索的新课题。本人立足发展党员新形势,从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长期建设入手,选取个别基层党支部为试点,对新时期党员培养教育工作新模式进行了初步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积极探索学习教育新模式

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思想上入党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主要目标之一。基层党支部应坚持以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为主导,紧扣时代主题,始终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

(一)多渠道开展学习培训。针对年轻党员干部知识面广、思想活跃的特点,基层党支部在开展思想教育时,应坚持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基本内容,不断创新和丰富学习的内容、载体,增强思想教育的时代性和吸引力。例如,根据学习内容、主题的不同,分别采取专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方式,帮助积极分子加深对党史、党规和基本理论的认识;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对时事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解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建立思想汇报汇总点评制度。基层党支部不仅要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还要对其思想汇报给予足够的重视,可建立思想汇报汇总点评制度,推动思想汇报工作规范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除要仔细阅读、做好思想汇报的信息记录之外,还要进行点评,并及时向入党积极分子反馈。基层党支部应定期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以及培养情况,将责任压到实处。

(三)搭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平台。基层党组织通过积极搭建不同平台,能使入党积极分子如实表达自己的思想,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并做好实时引导。一是党支部建设平台。邀请入党积极分子直接参与支部的活动和部分组织工作,如参与策划组织入党宣誓、主题党日活动等,使他们更直接地了解和熟悉党内生活,并在党内生活的环境熏陶中加深对党的了解,增强党性观念,推动其向党组织靠拢。二是党课平台。通过半年一次指定或自定义主题党课,调动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不仅为其提供自我展示平台,更重要的是让入党积极分子通过深层次参与,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的职责使命,不断改造其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三是党员互助平台。多种方式结合,搭建入党积极分子与优秀共产党员的互助交流平台。例如,为入党积极分子精心挑选培养联系人,通过密切沟通交流,让培养联系人成为其良师益友和领路人;设置党员示范岗,邀请入党积极分子观摩学习;为入党积极分子树立榜样,以座谈会、讲座等形式进行交流,用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感染、鼓舞入党积极分子,促使他们坚定入党信念。

二、以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为基础,积极探索全方位培养新模式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要求,不仅看其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思想道德品质,还要看其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基层党支部在实际工作中,应注重抓好“三个结合”,全面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

(一)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方面,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沉下心学习理论,将入党积极分子纳入支部、党小组日常政治学习中,组织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沉下身参与实践,通过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与青年志愿者、社会公益等活动,加强社会实践锻炼,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进一步锤炼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性修养。

(二)坚持品德与能力相结合。一方面,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学习老党员们的优秀品质,继承和发扬党员队伍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激励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先锋作用,推动他们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坚持整体与个体相结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一方面要坚持统一标准,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服从组织安排,从而实现整体的规范性;另一方面,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不同年龄、性格特点、工作岗位等客观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教育,做到因人而异,因岗位而宜,从而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尽快成长。

三、以优化科学评价为导向,积极探索完善考评新模式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机制的完善是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的内在要求。针对目前评价体系科学化水平不够,考察机制不健全的状况,为探索推动入党积极分子规范管理,可在基层党支部探索试行“四步评分法”,从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典型作用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分四步每季度实施考核:

第一步是召开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会议,交流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入党动机、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评分意见,此项占总分的20%第二步是召集本支部党员群众代表,首先由入党积极分子对本季度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汇报,然后进行民主测评,评分占总分的20%;第三步是统计入党积极分子公务员考核系统季度总分,按20%换算此项得分;第四步是支部委员会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汇报情况、民主测评,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进行评分,占总分的40%

最后,基层党支部综合上述四个部分计算出总分,对在考核总分名列前茅的,根据党员发展计划,列入近期或下年度发展计划;得分较低且排名靠后的,制定帮扶整改措施;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四、以加强规范管理为抓手,积极探索培养工作责任新模式

为进一步压实各环节的培养发展责任,划清责任“红线”,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可在基层党支部探索研究建立相关责任机制。

(一)建立培养责任制。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具体职责任务,细化每一个发展阶段的考核要求和工作台账,政治部门定期检查落实,对履职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予以督促整改,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责任意识。可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方便基层党支部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确立跟踪考察制。针对培养周期较长,期间难免出现岗位调动、培养联系人调整的情况,坚持从完善培养档案入手,注重信息收集与反馈,并完善交接机制,明确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向新调整的党组织负责人及培养联系人,完整、详细地汇报反馈培养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存在问题、努力目标及改进措施,以保证考察的延续性。

(三)抓好责任追究制。上一级党组织要根据培养发展流程,对各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对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导致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要追究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对基层党支部不按发展程序发展预备党员的,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对因把关不严造成错误发展的,也要追究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党建工作任重道远,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探索思考,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