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户长制”运用调研报告
乡村振兴“户长制”运用调研报告
乡村振兴是破解我国城乡、东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的重要战略。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2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全国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律保障。同年,国家成立乡村振兴局,部分高等院校成立了乡村振兴研究院。与“三农”息息相关的农业院校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2021年12月成立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乡村振兴学院。同时,多个省份陆续选派干部下沉到基层,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合理配置资源,以向乡村倾斜为核心引入专业技术和专业人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驻村帮扶力量调整轮换工作方案》(川委办〔2021〕24号)文件,四川省选派出590名同志作为第一批乡村振兴驻村干部下沉到农村,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然而,在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也面临着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基层治理难度大等许多挑战。本文以村社为切入点,以微改革“户长制”为契机,探索新的基层治理模式,将党中央的部署落实到最小的单元,彻底把乡村治理的“毛细血管”延伸到每家每户,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XX县的基本情况
XX县地处四川省西南部,1994年被评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20年11月退出贫困县,2021年8月被评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二、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存在的难题
(一)治理力量不够强
一是村委干部成员老龄化问题。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造成劳动力外溢,年轻党员少,发展后备干部的难度大;村委干部队伍老龄化导致工作效率较低、创新能力较弱、做事相对保守。二是农村本土人才匮乏。农村缺乏大学生、行业专家等精英人才,村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壮年大多数选择留在城市;村里懂经营、有技术的新型农民占比少。三是选派的驻村干部流动性较大,基层驻村期限为2年,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干部频换导致治理理念、治理改革工作不能连续贯彻落实,衔接中会出现部分改革工作停止,新改革方法萌生、农户不适应等问题。
(二)治理理念相对滞后
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基层治理主体、治理体系等存在思想认识误区,导致群众参与度不强。一是部分基层干部还将自己定位在基层治理管理者的角色中,上级督促管一下,任务汇报管一下,群众困难管一下,缺乏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等上级安排再开展工作的思想严重。二是部分村民自治意识较为淡薄,自治能力较弱,“等、靠、要”思想严重,对于村庄的公共事务不热心,过度依赖乡镇政府。
(三)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一是存在办事留“痕迹”应付上级检查的形式主义。基层治理工作中有大量的检查和报告,通过上交体量庞大的资料和数据以表示基层工作的进度和成果,这就需要将大部分的工作时间和精力用在准备各类数据表、迎检资料中,而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时间缩短了。二是部分地方宣传过度。一些地方基层治理出现一种怪现象——没有宣传等于没有工作。部分基层干部到田间地头是为了搜集宣传素材,这就会让村民对基层干部解决问题的动机产生怀疑,从而不配合治理工作。这一现象违背宣传的初衷,本末倒置。三、“户长制”的起因基层治理存在治理力量不够强、理念相对滞后、存在形式主义等“老大难”问题,其原因在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够精细化,基层治理资源转化不完全等方面。“户长制”是在村组架构基础上,将村组化为10~15户推荐一名“户长”,户长通过发挥“人头熟、情况熟、信息灵”等优势,精确掌握分管的各家人员组成及邻里关系,将晦涩难懂的政策转化为村民能明白的“土话”,了解各家各户实际困难,帮助村干部排忧解难,让惠农政策与群众呼声“上传下达”,实现责任落实到人的精细化管理。户长负责落实政策的宣传、村情民意收集、邻里纠纷调解、疫情防控、护林防火监督管理等具体事务,实现村务管理的区块化、精细化,尽可能地将基层治理资源转化为村集体资本,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四、“户长制”的组成成员
户长制”分为三级:一级户长由乡镇副职担任(副书记、副镇长);二级户长是由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委会干部、村小组长担任;三级户长由群众推荐,党员、退伍军人、道德模范、先进个人等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负责具体事务细化管理和监督。
五、“户长制”的具体运用
(一)村民情报的“收集员”
户长与村民朝夕相处,能及时掌握、上报村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事故隐患、违法犯罪线索及群众反映的社情、舆情、民情,对村内“安危”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如吸毒人员、艾滋病人员、精神异常人员等。
(二)村民政策的“宣传员”
户长是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纽带”,户长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接收信息能力强,能在短时间内理解上级下达的各项政策和任务,同时熟悉方言,能将各项文本政策转化为方言,浅显易懂地传达给村民,村民也容易理解和记忆,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村民纠纷的“调解员”
村民之间朝夕相处,时间久了难免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产生纠纷,户长与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非常熟悉村民之间的情况,很容易摸清楚对错是非,矛盾双方彼此需要一个台阶,户长可以走家串户,积极充当纠纷调解员,及时化解邻居矛盾,遏制矛盾激化。
(四)村民违规的“监督员”
部分村民安全意识淡薄,认为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小,容易疏忽大意,最终付出惨重的代价和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户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能起到监督管理作用,避免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如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疫情居家隔离等工作中,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严格监督,避免了村民打“擦边球”。
(五)村民办事的“服务员”
户长不是一个简单的称呼,而是一种荣誉,既然是村民推选出来的,证明得到了村民的认可和信任,那就要懂得付出,始终牢记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好村民的服务员。六、户长制取得的成效在多次调研摸底基础上,XX县印发了《关于在村(社区)全面推行“户长制”的通知》,各村(社区)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以10~15户为单位,将全县175个村(社区)划片建立3400个“户区”,整合镇包联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在家党员等治理资源,按照党员推荐、群众评议、党支部审核、镇党委审定、组织部备案的工作程序,共配备户长7271名,围绕开展宣传政策、收集社情民意、倡导移风易俗、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便民服务等5个方面9项工作职责,乡村治理由“单打独斗”向“握指成拳”转变,实现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的“清单制”管理。目前,运用“户长制”累计收集村民民意1200余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事情380件,调解矛盾纠纷30余起,排除各类风险隐患28件,组织动员参加劳务培训160余人,动员外出务工79人,带头签订抵制高额彩礼承诺书2600余份,常态化配合开展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防灾等难点工作的宣传宣讲,覆盖群众20余万人次,积极打造“有事找户长、服务到家门”的党建服务品牌。累计服务特殊群体“跑腿”办业务、上门“送温暖”65人次,实现了“户长连心、守望相助”,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高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七、“户长制”的长效机制户长制虽取得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如由于第三级户长由普通村民组成,为“编外人员”,他们在尽职尽责工作的同时,未能得到相应的报酬,如何让户长们保持长久的热情,这是面临的首要问题。一是实行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借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实行户长积分和志愿者积分一体化管理制度,组织“优秀志愿者”“最美户长”等系列评选,政府给予获选者精神和物质双方面的奖励,增强户长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荣誉感。二是将户长纳入后备干部。从户长中发现优秀人才,将优秀户长吸纳进入村级各类组织,表现优异的作为后备村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为“户长制”工作注入新活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户长开展的中心工作,选树身边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向上级报送信息,以本地人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形式,将互联网线上平台与传统线下平台相结合,多措并举,拓宽宣传覆盖面,供其他户长学习借鉴。四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在日常的纠纷调解和监督管理工作中,为避免没有执法权的户长权益遭受侵害,应建立职能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维权工作制度,加强户长与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增强合力,确保户长在开展正常工作时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八、结语
乡村振兴作为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做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不仅需要顶层战略设计,更需要基层不断的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基层微改革往往起到大作用,本文围绕“户长制”微改革,展开一系列的论述,微改革设岗定责,让户长“立起来”;尽心履职,让户长“动起来”;激励约束,让户长“强起来”,充分提高基层的自治能力。我国已经取得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但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让脱贫户知道“打铁还需自身硬”,不等不靠,勤劳致富,勤俭持家,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扶持家庭、回馈社会、报效祖国。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14亿人民群众的共同拼搏努力下,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新画卷”一定会加速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