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参考
根据《*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有序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纳入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树立全周期城市健康管理理念,加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力度,打造精致、美丽、舒适、宜居、文明、健康的*,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办所、各社区、各相关单位齐心协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力争在20XX-2024年创建周期内达到国家、省、市、区各项要求,助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三、创建内容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我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重点围绕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7个方面开展。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10月)。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以及综合培训会议;各级各单位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组织发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3月)。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面普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彻底摸清底数,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全力以赴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重点环节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并顺利通过上级评估验收。
(三)国家评审阶段(20XX年4月—2024年12月)。根据上级工作推进要求,组织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大会,对创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全面迎接全国爱卫会组织的线上评估和现场评估。评审期间高质量落实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我街顺利通过国家评审,创建成功后,街道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让创建成果惠及全体居民。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街道工委书记任顾问、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9个专项工作组,牵头组织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全街各办所、各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创建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街道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宣传专项方案,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宣传,重点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参与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成效,广泛宣传推介创建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大力曝光突出问题,弘扬社会正气,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三)加强支持保障。全街各办所、各社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做好统筹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保障力度。街道财政要将必要的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各办所、各社区、各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为确保创建工作对标对表不走样,创建过程中定期邀请上级各行业专家开展授课培训、现场调研、模拟评估,深入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硬伤”。紧密结合专家提出的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科学铺排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四)加强监督考核。制定严格的督查方案,日常督查、专项巡查、抽查检查、明察暗访、定期讲评相结合。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创建工作激励和问责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未能如期完成创建目标任务而影响全局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对在创建活动中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推动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