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面临的堵点难点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民间投资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的风向标。近年来,我省民间投资整体呈现规模稳步扩大、结构逐步优化的良好发展态势,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半壁江山”。但是,受国际国内多方面因素影响,全省民间投资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民间投资增长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投资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力量,对于优化供给结构具有关键作用。民间投资是投资的主力军,也是投资中极具活力和韧性的部分。在稳投资这项工作中,稳民间投资是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企业是民间投资的主体,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表现为民间投资的总量壮大、增量扩张、结构优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配套政策缺乏。尽管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但是,目前相关政策措施对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的相关具体政策措施,需尽快研究制定顶层设计的细化方案。
二是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主要依靠企业自筹、政府补贴的形式,融资手段单一且投资者对于投资热情不高。
三是缺少产业支撑。中国要强,工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建设必须美;中国要富,企业必须富。只有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大力发展新型现代化工业产业经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问题,人居环境、保障设施、基础设施才能长期可持续发挥作用。
四是发展人才短缺。大部分高端人才都涌向国营企业、大集团、大公司,其就业环境和待遇不断形成对人才的虹吸效益,民间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人才数量匮乏,缺乏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的硬实力。
三、意见建议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抓紧出台激励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规划引导和产业项目引导,因地制宜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进行产业布局和策划。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对国务院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承接落实到位。跨部门、跨领域下放的,要注重同步配套下放相关联的审批环节,提升放权的精准性和协同度。再下力气取消、下放、调整制约民间投资活力的事项、群众办事不方便的事项,实行更完善的分层分级管理。
三是改革与创新土地流转模式。为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提供支持,土地是建设的根本,亦是最基本的工业生产资料。通过土地集约化利用、流转等方式,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土地问题,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提供便利和支持。
四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聚焦的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政府国有企业牵头成立引导基金,以基金模式联动政府和企业,以国有资本撬动民间资本,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保险支持到位,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的有效机制。采用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等子基金和直接投资模式运作,通过定向基金和直接投资,鼓励金融、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建设;通过E、BOT等模式,积极参与道路交通、污水处理、环境整治等工业基础设施和公益基础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五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民间投资动力。切实落实税费和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进一步完善户口迁移和落户政策,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监管,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转变监管方式,强化成本约束。
六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和协会、商会在企业与政府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倾听民营企业呼声,建立问题动态台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培育、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聚集,加强民营企业家专业化、精准化培训,提高民营企业管理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更加重视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引领企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是实施人才兴业建设。引导高级人才向国家建设的民营企业流动,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以项目聚才,同时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姻”,对高层次工业人才注重在“柔性”引进上下功夫,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实现工业人才资源共建共享、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