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全力纯正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廉政教育:全力纯正涵养风清气正的

良好政治生态


一、深化认识,主动适应正风肃纪的新常态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作为自己的重要奋斗目标,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工作。1920年,在列宁同志的提议下,俄共着手建设党内监察制度,纪检监察制度规定了党内监督制度的架构与运行机制,为中国共产党提供了解决同样问题的理论依据,并引导我国开始了构建党的纪检监察体制的探索。1921年中共一大召开,中国共产党成立,在创立之初就树立了纪律检查思想,并逐步明确了纪律检查在我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开始对纪律检查的内容进行逐步完善。1927年,中共五大召开,会议闭幕时选举产生了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纪委前身),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专门的中央纪律检查机构,开启了党内监督的组织创新。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并选举产生了由21人组成的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纪检工作史上的重要改革,进一步健全了党的纪检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之后,在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七大期间,纪检监察快速全面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毅然决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严打高压强劲态势,极大凝聚了党心军心民心。122日,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毫不妥协,全面检视、靶向纠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各层面狠抓贯彻落实,形成了正风肃纪的新常态。


从中央层面来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狠刹舌尖上腐败”“清卡”等反腐“组合拳”,到出台“八项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231部党内法规、109部规定;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中央纪委向中办、国办等7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到中央纪委向社会公布网站、各地纪委的联系方式和地址等等。环环相扣,持续发力,不断深入,力度之大、成效之巨,中国历史未有、世界历史罕见。仅202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22.9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0.3万件,谈话函询36.4万件次,立案61.8万件,处分60.4万人(其中党纪处分52.2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27人,厅局级干部2859人,县处级干部2.2万人,乡科级干部8.3万人,一般干部9.9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9.8万人。全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95.4万人。20201—11月,全国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48343起,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9355起,仅202112月份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620起;去年我们应急系统“一部四局”开展两轮对36家单位巡视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669个,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219件,从一组组数据大家可以看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已成为新常态,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


从森林消防队伍层面来看,局党委坚决执行部党委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持把确保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做到了党中央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两严两准”打出了严肃纪律、整饬作风的“组合拳”,2020年对2个单位党委进行常规巡察,对10个直管单位26个项目进行审计,派出192个明察暗访组,先后347次实地检查,对130名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审查,纪律处分29名党员干部和2名消防员,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3人,3个党组织和11名党员干部被问责,严肃查处了总队“2·28”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已成为新常态。


从我总队层面来讲,总队党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驰而不息地正风肃纪,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用好巡察和审计两把利剑,对2个单位开展首轮巡察,对3个单位、5个项目和9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约谈敏感岗位人员30余人,派出19个小组对30余个单位开展2轮明查暗访,严格落实人员车辆管理4条硬性措施和“四级联查”机制;建立8个风气监察联系点,设立47名风气建设监督员,延伸了工作手臂;研究制定《重点敏感事项监督工作办法》,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备案机制;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办结问题线索3起。这几年我们总队总是有事出事,先后发生公车私用、醉驾肇事、隐瞒不报和基层“微腐败”等问题,去年处理了18人,今年仅到3月份,又有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诫勉谈话。这些违纪问题的相关责任人,有的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有的撤职降级,轻一点的受到组织处理,作为一直在一起工作的同志战友,从内心来说为他们感到非常惋惜,但党纪条规严于国法,不是跟哪个人过不去非要处理谁,是量纪没有回旋余地。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纪律规矩的严肃性,传递了全面从严的鲜明信号,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已成为新常态。


二、防微杜渐,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新情况


一个时期以来,在总队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纪律建设和正风肃纪等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客观地讲,我们两级机关和部分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是细节性、苗头性、边缘性问题,但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今年2次纪委书记约谈会上,对有些问题进行了强调,在这里不在重复,主要点一些现象:一是政治纪律规矩淡化。有的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化,对规定不当真;有的对禁令置若罔闻,用惯性思维挑战纪律权威;有的贯彻决策指示不严格,工作低标准、低要求;有的要义气不要纪律,讲感情不讲原则,损害集体荣誉。二是组织观念不强。有的党内生活不严肃,敏感事项不上会研究;有的制度落实不经常,工作停留在会议记录上;有的对组织缺乏敬畏之心,不遵守组织纪律;有的对组织安排表态快、落实慢;有的讲话办事不讲组织原则、不按工作程序。三是“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有的同志工作只凭经验主义,不注重调查研究;有的党员干部骨干不知道基层在干什么、消防员在想什么、期盼什么;有的基层干部不落实“五同”,指战员关系不够和谐;有的特权思想、特权意识还没有彻底根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有一些表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转发文件的现象还有一定市场。四是工作作风不实。有的主动担当不够,应由本级负责的工作和权限内解决的问题,不是转给下级就是推给上级;有的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在大项任务面前不敢挑重担;有的面对检查监督,不敢正视问题、认领问题。还有作风建设“大排查”列举的39项重点问题,各级要一一对号入座。五是工作配合不力。有的对上级决策部署没有认真学习研究,理解认识不到位,执行落实有偏差;有的处室之间、同志之间缺乏合作共事意识,工作不讲配合,遇事推诿扯皮,打太极、踢皮球;有的看到问题不提醒、缺位不补位。六是大局观念不强。有的不顾大局,不讲团结,不服从领导,个人利益至上;有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只讲资历、不讲能力,只讲利益、不讲奉献,只比后进,不比先进,时时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有的不向组织逐级报告,不经请示报告就向上级提供不实情况,喜欢越级反映问题。


上述问题,不一定概括得很全、很准,虽然出现在少数人身上,有的也只是前兆和苗头,但如不及时解决,就会触碰“红线”、突破底线,就会严重腐蚀单位风气,破坏整体形象,请同志们对号入座、深刻反思。


三、靶向用力,努力开创风清气正的新局面


一要强化政治意识。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了然于胸。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去年应急管理部通报的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多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为隐瞒事实,订立攻守联盟,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收煤老板宴请,有人饮酒过量死亡问题,案件表面看是因“酒”引发,但检视剖析“酒”背后的问题,根源在于相关人员党的意识、政治意识淡化,无视纪律规矩,踩“底线”闯“雷区”。我们总队景谷“2·28”案件和禄劝中队违规饮酒问题,事发前上级均已三令五申,提出过纪律要求,但相关人员政治意识、法纪意识淡漠,依然我行我素,造成了严重后果。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是一句空话,落实到具体行动中,需要我们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和政治训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围绕政治建设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贯彻党中央指示要求、落实基本制度等方面,要坚决严格落实。要善于从一般问题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不断对标对表、校准偏差、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具体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要树牢法纪观念。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底线。不少落马的领导干部都在忏悔书中写道自己对党章党规党纪不熟悉、不了解,在无知侥幸中践踏了纪律红线。驻部纪检组通报的浙江总队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周志忠严重违纪违法案,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周志忠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诈骗犯罪。局政治部刘迪泉副主任开展警示教育时,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解析了党员干部易发高发违法违纪案例,当事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法纪观念淡薄,不知敬畏、不存戒惧、不守底线。有一句话叫做“无私者无畏”,只要没有私心,就不要害怕。另外还有一句话叫做“无知者无畏”,这个事你不懂,那你也就不知道害怕。中纪委近期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例,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党委原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宗某,在组织干部赴江苏开展现场教学培训期间,擅自同意改变日程安排,组织全体人员到景区游玩,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近些年,我们组织集训、培训很多,外出参加培训也不少,我们有没有类似情况?大家的行程轨迹敢不敢拿出来晒一晒?另一个是,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研究中心主任姜某,同意将某一项目进行拆分以规避公开招标,分别与4家公司直接签订合同,并采取倒签合同时间、伪造项目验收报告的手段完成项目结算,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国法严惩。还有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原总队警通勤务中队未按程序组织评功评奖问题,当事人立功不但被撤销,还受到了党纪处分。我们两级机关的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经管理、选人用人,各基层单位的立功受奖、骨干推荐、伙食费管理、消耗品采购、装备管理等,都属于重点敏感事项,稍有不慎就会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是上级巡视巡察的重点领域,是指战员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也是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必须更加注重依法依规办事、公平公正组织。以上几个案例也教训警示我们,在进行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在行使权力和管理过程中,都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办事必须懂规矩、重程序、守纪律,不钻法律的空子,不打“擦边球”,从而以上率下,促进全队伍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新常态。


三要坚持秉公用权。我们每名同志都有自己的权力,大到决策拍板,小到投票选举;岗位分工也有不同,不管是处长还是班长,在一个岗位上就要担负起这个岗位赋予的责任。我们再来看两起案例,北京市东城区某退休干部休养所原出纳员王雪,90后年轻干部,为满足自己虚荣心和网络游戏畸形爱好,初入职场一年多的时间就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多达720余万元,最终被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还有刚移送司法的湖北消防救援总队原副总队长刘明珠,在其分管后勤8年多的时间里,通过消防装备采购大肆收受贿赂,其被留置后,家属重度抑郁被送医治疗,给家庭和个人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刚刚落马的保山市原市长吴松在警示录中说道:“做校长,你说得再对,教授们都可能说你错了,因为真理是相对的;做市长,你说得再错,听者肯定说你对,因为权力是绝对的。”这话虽从腐败分子嘴里说出来,但也从侧面反映,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有一个变化的过程,很多时候就是出现了小错没人提醒、没人劝告、没人阻止、没人批评,小毛病没人管,最终出了大问题。所以作为党员干部要勇于接受监督,特别现在是信息的时代,各种信息传播的很快,你想捂也捂不住,想盖也盖不住,要对自己严格要求,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


四要做到严以律己。严以律己强调党员干部的“自律”。我自认为“自律”与“他律”就是事物的内因与外因一样。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自律”做不好再多的规章制度,也够管不住。比如,用车、吃饭、喝酒,发微信红包,送礼品烟酒,在车辆后备箱里放违规东西,让基层买东西不给钱,这些行为主体都是个人,需要我们严以律己,勤于自省。党员干部能不能经受住错综复杂的考验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关键靠自省自律,靠自我约束。有的干部出了问题埋怨这个埋怨那个,关键是自律不够。如何自律?习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员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前段时间网络热传的河南济源市委书记“一记响亮的耳光”事件,辽宁大连一名街道干部不配合防疫“给卢书记打电话”事件,再比如,一夜走红的“甜野男孩”丁真,也因吞云吐雾而人设崩塌;红了十几年的郑爽,因代孕、弃养等一连串闹剧而身败名裂,遭到封杀,成为反面教材。希望大家切实吸取教训,警醒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加强修养、提升境界。去年省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件中,保山市交通局2名干部在单位已经派车的情况下,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240元,受到组织处理;德宏传媒集团公务接待5人,陪餐3人,点23个菜,涉嫌铺张浪费被处理,240元交通补助、23个菜在大家看来都是小事,但这也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希望各级引起足够重视,要在思想上筑牢“第一道防线”,认真对待“第一次”,决不能有“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见好就收”的投机心理,每一次“破例”都可能成为违规违纪的根源和起点,要自觉不越雷池一步,行所当行,止所当止。陶行知先生的“每天四问”是我们学习的典范,即“第一问,我的身体有没有进步?第二问,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第三问,我的工作有没有进步?第四问,我的道德有没有进步?”。希望大家每天都用这4个问题问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