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扫黑除恶司法行政在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县司法局“扫黑除恶司法行政在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公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加强全社会参与其中的积极性,县司法局制定了“扫黑除恶司法行政在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宣传活动
(1)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轮流刊登“扫黑除恶”相关新闻报道和警示教育内容,提高公众的意识和警惕性。
(2)组织开展微信群发、微博转载、邮件推送、短信推送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传播力度。
(3)在县城乡各级干部、企事业单位、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播放视频等,使“扫黑除恶”宣传到达更广泛的群众。
2.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1)定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培训,通过讲座、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群众干部、社会团体等的宣传和培训。
(2)在开展专项活动期间,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警官等开展宣传活动和培训,使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初衷和意义有更深刻的了解。
3.创新宣传手段
(1)拓展宣传渠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题网站、视频直播、短视频等多种新型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加强宣传效果。
(2)在县城乡各主要交通枢纽设置宣传展板、宣传栏,利用LED电子屏、广电媒体等宣传手段,开展宣传工作。
4.加强“扫黑除恶”宣传联络机制
(1)建立“扫黑除恶”宣传联络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和宣传计划,确保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
(2)集中力量,对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如出租车司机、网吧、留守儿童,重点小区等。
5.制作宣传材料
(1)编印相关宣传手册、宣传单、海报、横幅等材料,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警示风险,提高群众警惕性。
(2)制作“扫黑除恶”宣传纪录片、音频、图片等资料,向社会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与成效,展示司法行政工作的积极和成效。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和宣传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建立“扫黑除恶”宣传联络机制,加强各级宣传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确保宣传工作的有序推进。
(3)严格执行宣传方案,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要求,抓好各项宣传活动的开展和落实。
(4)加强监督管理,对各项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加以整改和改进。
四、工作保障
(1)加强“扫黑除恶”宣传经费的保障,保证宣传工作的顺利推进。
(2)加强宣传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宣传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宣传水平。
(3)落实好宣传物资保障,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成效与评估
(1)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理解和认知,增强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意识。
(2)使“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形成了气氛,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响,对社会形成了强大的震慑。
(3)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进行成效评估,总结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反思和改进,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六、工作时间
本次宣传工作从即日起开展,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为止。
七、工作责任
县司法局承担本次宣传工作的具体责任,各级宣传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对宣传工作落实不力或存在问题的地方,将受到严肃的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