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乡人大换届以来,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全县各级党组织、县乡人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县乡人大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重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向人大组织和各级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坚持和完善地方人大制度作出不懈努力。
(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举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处在国家权力体制的最末端、最基层,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国家政权赖以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人民群众对党的政权的信心,往往来自于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功效的直接感受。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县乡人大代表直接来自于基层一线,反映基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基础性地位。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利于完善基层治理结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保证县乡两级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汇聚发展合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县第X次党代会提出“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市前列,走进全省第一方阵,为冲刺全国百强县奠基”的奋斗目标。实现新的目标任务,需要最大限度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调动起了,齐心协力、务实重行、开拓奋进。县乡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的联系,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和重要力量,对于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共谋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不断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能力水平
省委、市委文件精神,对县级人大组织建设、乡镇人大建设、县乡人大工作机制和自身建设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省委、市委文件要求,认真梳理,逐条对标,全面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举措落地落实。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县乡人大和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县人大党组要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要按照“数量不打折扣,质量坚持标准,时间保证节点”的要求,加快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及机构建设要求。县乡人大主职要落实分设要求。县乡人大主职实行专职配备,是中央和省委的明确要求。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抓好落实,抓住年底前县乡人大例会的机会,全部分设到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要优化。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县乡人大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加强。认真落实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编制单列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行政编制不少于XX人。在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置上,要确保乡镇党委成员占1/3以上,主席团要设立办公室,有条件的乡镇可以配备专职人大副主席。
(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机制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大工作规范化。完善会议机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依法合理安排会议次数和会期。健全议事规则,创新议事形式,完善审议程序,切实保证代表充分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着力提高会议质量。乡镇人大主席团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听取和讨论乡镇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完善监督机制。县乡人大要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县乡人大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积极探索实践,通过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要通过完善选题、协调、审议程序等机制,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水平。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依法向本级人大报告。要完善人事选举任免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完善机制、规范程序,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基层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强化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履职责任,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健全任期述职等制度,有效加强覆职监督。要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制,建好“代表活动室”“代表之家”、履职网络等平台,设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中心,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方式,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四)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把人大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能够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要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学习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知识,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高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的能力、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贯彻“四个善于”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有机统一的能力,努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适应性。要做好人大干部培养和交流工作,让人大优秀的干部走出去,也让优秀的干部走进人大。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纪律规矩,防止“灯下黑”。要树立“互联网+”思维,善于利用信息网络加强宣传,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联系代表、服务群众。要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了解认同,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提升人大工作的效率和社会影响力。
(五)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所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县委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和建设,要把各项工作自觉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把接受人大监督变成一种常态、一种责任;组织部门要关心人大干部队伍的交流、培养,有计划地推进人大机关干部与党政机关、司法机构干部之间的交流,解决好人大干部“出口”问题。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增进全社会对人大的认识和了解,形成各方面关心、支持、推动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政治之责,体现政治担当。贯彻落实效果如何,完全取决于各级党委的主观能动性,取决于责任担当。
(一)要明确责任抓落实。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乡人大要主动加强沟通、统一思想认识、达成广泛共识,不能“难”字当头,不能敷衍了事,不能浮在表面。省市出台的文件能否落实到位,需要在座的各位同志下一番硬功夫,真正把落实的具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
(二)要把握重点抓落实。组织部门要根据时间节点,力争主动、创造条件、抓紧落实,确保年底县乡人大例会后人大人事选配到位。编制部门要出台县乡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的具体保障文件,确保县乡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编制按中央和省市委文件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出台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文件,确保县乡人大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选举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办公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督查抓落实。为推动工作落实,市委督查室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开展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相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县委督查室要组织县委大督查组成部门,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落实新要求,推动我XX县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