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按照《XX省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X办函〔2021〕366号)和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聚焦重点、补齐短板、完善创新生态,努力实现产业链整合、价值链提升,实现医疗器械创新发展。
(二)发展目标。
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强化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持续壮大产业规模,增强集聚效应,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链条,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构建以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医疗器械创新生态,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骨干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市医疗器械制造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医疗器械创新支持力度。
1.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体系。通过推动高校院所与骨干企业联动,超前布局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大力提升高端医疗器械源头创新能力,聚力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双链融合,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搭建医学成果转化平台,在学科、人才、项目、转化等方面借助平台发力,推动医学成果的产业化。支持医疗器械研发与转化机构承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具有显著应用前景和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推动优秀医疗器械科技成果与我市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加速医疗器械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对落地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技术合同,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企业(技术转移输入方)相应补助;鼓励驻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经我市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相应补助。(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鼓励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解决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等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支持企业设立或者联合组建研制机构,搭建研发与应用推广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创新,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推广和使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支持企业依法开展品牌创建和驰名商标保护认定,支持医疗器械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鼓励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市科技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研发机构建设。大力培育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相应补助;对由市政府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协议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另行补助。(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5.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大对医疗器械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采用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进行技术改造,推动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对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其设备购置额、技术改造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扶持。加强对医疗器械行业智能制造水平的研究和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引导医疗器械中小型企业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专注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占有率,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培育一批医疗器械细分领域“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纳入优先审评审批服务范围。推动设立专精特新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在项目审批、能源供应、获得信贷、便捷纳税、货物通关、人才培育(引进)等方面实施“特事特办”“慢事快办”等特殊工作机制。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分别给予奖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数局,XX海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加大对医疗器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向医疗器械企业倾斜支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专项再贷款,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合理确定医疗器械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工作机制,为我市在库的医疗器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提供信用及抵押贷款融资增信。(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XX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给予园区用地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医疗器械专业产业园区建设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专项用地供给。对将“三旧”改造用地用于医疗器械产业科技创新类项目的县(市、区),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采取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方式提供差别化用地保障。(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促进出口稳健发展。落实和完善出口退税、出口信贷政策,支持医疗器械产品对外出口。鼓励通过线上展销等营销新业态加快推广,健全与新业态营销健康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机制。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医疗器械展会和学术会议。(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壮大医疗器械产业规模。
10.加快引进医疗器械重点产业项目。以产业招商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积极对接国内国际医疗器械知名企业,加快项目承接,着力引进生物医用材料、植(介)入器械、基因检测、超声医疗、数字医用设备、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医用内窥镜等高端重点医疗器械产业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站式”服务,吸引优质医疗器械企业落户XX。(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和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增强产业的集聚规模效应。进一步完善东海岛工业园区、XX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海东园区、奋勇高新区、麻章经济技术开发区、廉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的水、电、气、路及环保、信息综合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入一批实力雄厚、带动性强的医疗器械企业,做好用地保障,降低场地使用成本,促进优势资源要素集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形成有力配套,提升医疗器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医疗器械人才引进和培养。
12.大力引进专业人才。支持高等院校、企业等引进医疗器械领域高层次人才,放宽就业、创业条件,落实高层次人才出入境、落户、住房、医疗、子女教育、配偶就业、金融服务等方面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湛创新创业。聚焦XX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需要,制定紧缺人才目录,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产学研复合型人才培养能力。推动医学学科与工程学科交叉融合,向产业输送技术人才;深化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或教学实训基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医疗器械营商环境。
14.全面改善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行项目审批分级分类管理,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和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与省药监局对接,提高服务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能力,为企业开展技术评审和注册许可工作提供政策指引,精准高效解决企业的堵点问题。(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施重点项目前置服务。对于重点项目,实施前置服务,靠前指导,强化对申请主体的咨询服务,协助申请人加强与省药监局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一对一”提供研发、检验检测、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注册、生产许可等全过程服务,延伸服务触角,实现精准帮扶,减少审批时限,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构建多层次检验检测体系。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注册自检实验室,提升自检能力;构建互为补充、各具特色的多元化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加快推进XX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XX实验室能力建设,强化其公益属性、技术权威属性、技术服务属性,加快提升检验服务能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7.规范行业秩序。持续强化监管能力提升,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对诚信守法企业尽可能做到“无事不扰”,深化行业自律。加强市县在检验检测、日常监管、稽查办案和监测评价等方面的联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形成更加有利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生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医疗器械高水平安全。建立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我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局性工作,加强战略谋划和资源统筹,协调各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研究产业发展相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扶持。落实落细助企惠企政策,统筹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医疗器械企业的支持力度,形成以市为主、市县(市、区)联动的资金支持机制,落实好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重点保障医疗器械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市场推广及市场准入等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全面落地。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根据职能分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全面落实重点任务。各县(市、区)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制定综合配套政策、方案,推动形成系统完备、市县(市、区)联动的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加快政策落地,确保实现预期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