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

关于某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


2021年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来,XX县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创建工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根据《农业部关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X2014X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X20XXX号)的文件精神,我县认真开展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市监、公安、财政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方案,明确了部门责任,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到位。


2、《关于印发XX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1X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各责任单位之间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


3、县政府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权重达5%。


4、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的年度考核体系中。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了考核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单独考核。


5、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XX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6、根据XX实际,县政府每年制定《XX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县农业农村局每年制定《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7、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农业标准化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年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经费投入共XXXX.XX万元。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农业标准化等各项工作经费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2021年、20XX年、20XX年县财政分别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项目资金XXX.XX万元、XXX万元、XXX.XX万元,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9、制定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建立了种植业、畜禽、水产品生产主体和屠宰企业监管名录,市监部门分别建立了大型商超、农批、农贸市场监管名录。


10、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每年评选报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生产主体。各职能部门定期开展监督巡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定期进行曝光,依法在XX人民政府网、浙江政务服务网等进行公开。


11、县农业农村部门对纳入监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种养殖大户以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教,责任告知率和培训率达100%。


12、制定了《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农产品投入品管理制度》,县、乡镇两级多次对种养殖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培训,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落实了生产记录制度,推广应用“肥药两制”平台实现生产记录电子化,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13、县农业农村部门在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进行定点监管,屠宰企业按要求规范登记生产管理台账,从生猪进场、屠宰、检测到肉品流向均有完整记录,实现肉品质量可追溯。


14XX县积极扶持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开展自检并为周边生产者提供免费速测服务;县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还委托省、市行业检测部门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定量检测。


15XX县各屠宰企业建立了《生猪进场查验登记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瘦肉精抽检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记录完整。


16、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抽查检测等制度。市监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市场开展督导检查,严格督促相关市场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17、制定了《XX县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试行)》,与XX县环清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动物无害化委托处理合同》,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建立了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台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8XX县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全部实行许可登记,建立了《XX县农药经营主体监管名录》、《XX县兽药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其中农药经营门店99家,兽药经营门店10家。


19、制定了《XX县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主体购买农业投入品做到了索证索票,农资经营店在“XXXX”平台及时登记经营台账;制定了《XX县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在各乡镇设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点,与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集中转运处理农药废弃物。


20、全县农资经营店签订《不经营高毒农药承诺书》,定点经营限用农药全面退市,非定点经营限用农药专柜保存并实行实名购买、电子记录;兽药经营店签订《兽药经营承诺书》,落实不合格兽药管理、退货兽药管理等制度,兽药购买索证索票、售出存证留档,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开展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制定了《XX县养殖环节自配料监管制度》,对养殖场自配料进行抽检,未发现含有禁止添加的饲料添加剂。


21、开展市级农药监管服务示范县建设,建立了一批农资规范经营(精品)示范店,成立了XX县农资协会,建立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全县集中配送和连锁的农业投入品占本地农业投入品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


22XX县建立了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开发了农资购销平台刷脸实名制软件,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


23、制定了《XX县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农资店的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每年举办农资服务信息化业务培训,提升农资经营者技术水平;对种养殖业主体就《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进行了告知,所有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均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辖区内暂无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24、县市监、农业农村、粮食部门每年制定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7部门联合开展《XX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监测对象覆盖了所有的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批发、零售市场;全县每年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10000批次、定量抽检1000批次以上;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XX县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均设有内检员,在农业主产区设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社会化服务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委托县、镇两级速测室、社会化服务点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质量检测。


25、制定了《XX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技术指导和快速检测,巡查、检测记录电子化。各乡镇在服务中心、大型农贸市场均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2021年以来18个乡镇共完成农产品定性检测375353批次。


26、县农业农村、市监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风险监测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按要求通过XX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27、开展了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联合执法行动和禽蛋、杨梅、豆芽菜、茶叶、豇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专项行动,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零售市场等环节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农兽药残留超标、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28、县农业农村、公安、市监等根据部门职责,依法对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2021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行为284起,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了100%。


29、制定了《XX县食品安全联动执法工作制度》、《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XX县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热线96317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度,各部门间线索发现、通报、协查等机制运行顺畅。


30、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建立了XX县执法信息中心管理平台作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交流平台。


31XX县自2019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县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32、制定了《XX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XX县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规范》、《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县防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建立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应急预案规模主体培训、事故应急演练等。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33、制定了《XX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对农产品产地开展了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和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工作,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达98%,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灵溪、桥墩、马站等农业重点镇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51847亩、四季柚绿色食品产地整体认定8602亩。


34、制定了《XX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重大产业清单和规划图》,规划了XX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沿江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桥墩镇五凤田园综合体、马站镇田园综合体、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水域滩涂禁限养区等,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业结构及区域布局进一步趋于合理。


35、制定了番茄、四季柚、杨梅、茶叶、葡萄等主导产业的县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12项、省级团体标准1项,并分别编制标准化生产模式图,通过项目示范、集中培训、入户指导等方式,全县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6、制定了《XX县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方建设实施方案》、《XX县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XX县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试点行动方案》等多个工作方案,根据农产品生产特性,重点对水稻、蔬菜、生猪等在生长期间发生的病虫害、疫病开展防治指导,大力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植保、配方施肥技术。举办“两化”工作推进会暨兽药规范使用、水产品质量安全暨用药减量健康养殖等培训会,提高生产主体安全用药水平。


37、累计建成蔬菜、水果、茶叶等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67个,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浙江省美丽牧场9个,辐射带动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率达64.6%。


38、落实“三品一标”管理员、检查员2人,将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纳入《XX县惠企政策“直通车”若干意见》,2021年以来累计兑现质量认证奖励169.25万元。全县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152个,绿色食品16个,有机产品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三品一标”种植面积达到总播种面积的56.54%。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39、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别列入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设立了县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畜牧兽医中心等科室(下属单位),配备了专职监管、执法、检测工作人员及设施设备,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法律职责。


40、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在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明确监管员、检测员、协管员人员和职责,建立独立的检测室,配齐检测设备,具备监管服务能力。岗位责任、巡查检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健全并上墙。


41、制定了《XX县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管理办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镇级监管员23人、村级协管员417人,各乡镇每年对监管员、协管员进行考核,在农业主产区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点。


42、设立县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独立实验室300多平方米,检测仪器设备40多台(套),工作人员6名,拥有CMACATL证书,定期开展农残检测等工作;在县畜牧兽医中心设立兽医实验室(BSL2级实验室),承担全县动物疫病检测、诊断和监测等工作。


43、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设立了专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中队,配备了5名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服装、执法车辆、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各式装备齐全,严格落实执法巡查和监管职能,获得了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浙江省农业和渔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44、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监管执法工作到位,按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负责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拥有CMA证书,检测能力覆盖农药残留。


45、县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中心现有各类检验检测仪器设备40多台(套)、流动检测车1辆;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配齐了执法服装、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执法箱等各式装备;各乡镇建立了基层速测室,配备有速测仪、冰箱等各式装备,能够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46、制定并实施了县、乡镇级监管人员和村级协管员培训计划,其中县、乡镇级监管人员每年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或组织参加全省基层农技人员继续教育进行集中专业培训40学时以上;村级协管员依托“浙农云”线上培训、乡镇统一培训或结合每月“十五”夜学进行。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47、制定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管制度》、《农业产地环境保护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覆盖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包装运输全过程。


48、制定了《XX县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热线96317管理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XX县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公开选聘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10人,成立XX县食品安全网联监督团,开展农业执法行风监督、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活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49、建成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温州市食用农产品标牌标识(合格证)示范县,创新开发的“智能云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在全市推广应用,彻底摆脱了传统合格证对硬件设备的依赖,同时将合格证与溯源进行了融合,集成农事记录、信用评价、检测报告等信息,全县规模主体合格证覆盖率、应用率达100%。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生猪、豆芽产品纳入“浙食链”追溯;以GM2D(二维码迁移计划)为契机,在紫菜产品上实现“一码聚合”场景试点,集成农产品合格证、有机证、浙食链等信息。制定《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依托省农业生产主体信用评价平台开展诚信星级管理,诚信奖惩机制健全。


50、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产销衔接,实施《XX县璞城葡萄产业农合联》项目,拓宽葡萄销售渠道,增加农户收入;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散农户监管制度》,将散户纳入风险监测范围,鼓励散户使用合格证;与收储运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在收储运场所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免费为散户提供速测服务。


近年来,XX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未发生因本地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肯定、社会满意度较高。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对工作考核涉及的50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为98分。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和乡镇的考核,明确职责和任务,并进行季度排名和通报,2021年以来县财政共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检疫等工作经费XXXX.XX万元。二是生产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均建立并动态更新各业态的监管主体名录,培训率、责任告知率、质量承诺率达100%,同时对主体实行“红黑榜”管理,在重点生产主体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90个。


(二)建立健全两个体系


一是监管体系。XX县率全市之先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18个乡镇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共落实镇级监管员23人、村级协管员417人,实现“农安XX”主体巡查覆盖率达100%。二是检测体系。建成以县级检测中心为主、18个乡镇快速检测室为辅和9个基地速测点为补充的三级检测体系,检测场所、设备等齐全,有专兼职农残速测员27人,全部免费对外提供检测服务。


(三)聚力聚焦三个环节


一是产前环节。着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处置率分别达92.7%、94.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地整体认定分别为51847亩、8602亩。二是产中环节。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农业投入品100%纳入“浙农优品”平台管理,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覆盖率分别达42%、46.3%和92.6%;制定县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12项、省级团体标准1项,累计实施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67个,标准化实施率达64.6%;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行为284起,其中行政立案276起,移送公安3起。三是产后环节。常态化开展质量监测,2021以年共完成农产品定量监测2935批次、定性快速检测43524批次,合格率分别达99.28%、99.56%;鼓励农产品质量认证,全县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176个,优质农产品认证率达56.54%;创新开发使用“智能云码”合格证,集成追溯、合格证、检测报告及诚信等级等信息,全县规模主体覆盖率、应用率达100%,累计开具合格证100多万张。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监管队伍弱。基层监管人员老龄化严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有限,而且身兼数职,极大影响基层监管工作积极性和有效性。二是质量安全追溯难。大部分农产品以散货形式销售,无包装、无合格证,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还无法真正实现有效衔接。三生产主体管理难。农业从业者量大面广、小而分散,普遍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生产水平低、农业投入不足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是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对部门和乡镇的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二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能经常性开展技术指导、生产巡查、产品监测等。三是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严格落实“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度,建立监管名录,实行“黑名单”管理,主体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四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继续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实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化肥定额制施用。五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牢记“不合格农产品是检出来的”,扩大农产品定量检测的覆盖面和检测频次,加强乡镇对地产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六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建立线索提供和举报奖励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开展案件协查、联合执法等,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露头就打”,决不姑息。七是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绿色生产理念,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质量控制技术,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实施率,加强对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扶持和培育。八是完善创新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指导、督促生产者落实合格证制度,确保合格农产品带证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