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关于人大常委会金融监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XX年关于人大常委会金融监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市金融监管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通过收集金融监管工作资料、实地走访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座谈交流等方式,较为全面的了解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实、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以及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等情况。同时,委托*县、*县、*县和*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全市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深入践行“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成效。


  (一)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增强。下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金融助企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抓好稳经济措施落地金融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金融机构有效杜绝了随意抽贷、断贷、压贷、拒贷情况发生,灵活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方式、延后还款期限等形式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建立了推动信贷高质量运行工作机制,打通了线上线下企业融资对接渠道,建设升级了*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了税务、经信、市场监管等行业“白名单”制度。深入开展金融“五进”活动,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并荣获20XX年度全省专项工作先进地市。截至5月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3373亿元,居全省第7位;较年初增加255亿元,同比多增41亿元;累计发放无还本续贷47亿元,同比增长10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6个百分点;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至5.35%,较年初下降0.32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超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


  (二)金融风险防控成效显著。推动市县政策性担保机构按照“省持市、市持县”的要求进行股权改革,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追偿挽损专项行动,成功实现全域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低风险。全省首创处非办全程参与非法集资线索研判和案件立案查处工作机制,机制启用以来无新发案件;坚持“一案一策一专班”台账管理,在每月总体通报、季度重点约谈、年度全面考评的工作机制基础上,每周对重点案件进展情况逐件通报、责任到人,通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有效提高了属地政府、属事单位案件化解质效,今年已化解陈案8起、化解率20%,比去年全年多化解60%,提前完成今年省对市目标任务。在全省统一安排的地方金融风险攻坚基础上,坚持“为民解忧”理念,将困扰金融消费者的“代理退保”黑产清理纳入我市攻坚行动,“六大攻坚行动”一体化部署、强力推进,有效维护了我市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金融改革创新获得认可。近年来,市政府充分利用我市政务大数据工作优势和善于创新的优良传统,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提高企业获贷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行改革,有效提高了金融服务实体的精准度,进一步扩大金融普惠的覆盖面,截至目前,我市小微企业获贷率55.5%,已连续六个季度稳居全省第2位。针对中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抵押物的问题,全省首创推出“小微担”,担保年化费率降至0.8%,由财政全额补贴,今年1—5月已为小微企业节约担保费831万元。年初,围绕我市数字金融创新成效,总结提炼形成稿件——《*依托地方农商行龙头试点建设“纯信用”普惠金融改革示范区》,获得了省委改革办认可,在20XX年度*改革情况第1期工作专报刊登,时任省委书记*予以肯定批示,并报中央改革办和省委深改委。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贷款结构不合理。调研发现,进入“十四五”,我市贷款增速出现放缓趋势,20XX年末增速为13.7%,居全省第13位。虽然增速放缓属于增长的阶段性必然,但也折射出我市贷款结构不优的实际情况。20XX5月末,全市房地产、小微企业贷款两类贷款余额占全市贷款余额的71%,其中房地产类贷款余额1024亿元,占比30%;其他各类贷款占比29%;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仅52亿元,占比仅1.6%。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1—5月,我市新增房地产贷款仅12亿元,同比增长仅2.5%,受制于房地产项目、工业项目类贷款较少,我市新增贷款压力较大。


  (二)政策性担保流动性紧张。我市四家政府性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较小,其中,市担保公司担保放大倍数6.7倍,超过全省担保放大倍数平均水平约100%,继续扩大担保覆盖面的空间较小;三家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由于注册资本金、代偿等原因造成流动性紧张、可调度资金不足,增量业务开展困难,“支农支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定位难以发挥最大效用。


  (三)案件化解率不高。今年我市非法集资案件已化解8起,化解率达到20%,创历史年度化解率高点,但从全省来看,我市化解率居第15位。目前我市陈案32起,其中已审结仅17起,法院在审8起、公安在侦7起,部分案件立案多年仍无实质性侦办结果,虽然有关单位已采取多项举措,但化解难度依然非常大。


  (四)监管体系不健全。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无单独机构,与财政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际工作人员仅2—3人,且存在兼职情况,干部队伍专业性、稳定性较差,一定程度上造成县区金融工作主动性、创新性较低,会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直接影响了工作推动力度和成效。


  三、意见建议


  (一)优化贷款结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和本源,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切实优化贷款结构。着力打通金融助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完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提高政策性担保机构流动性,强化对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保障,支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二)加快案件化解,推动金融风险全面出清。树牢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加大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工作,加快非法集资案件化解。全力推动地方金融风险处置攻坚行动,推动地方金融风险出清。


  (三)理顺监管体制,落实金融监管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完善地方金融体制机制,全面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围绕我市金融工作短板弱项,对标长三角等先进地区,完善政策制度,支持金融创新,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惠及我市企业。加强监管协作,推动形成全面统一的大监管格局,保障地方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