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自评报告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自评报告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中期评估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监局、人社局共同开展自查评估工作,现将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内容,我市制定了《灵武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中期评估的通知》要求,市卫生计生局牵头,人社局和安监局配合,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指标进展情况自查表》内容,全面开展了自查评估,重点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评估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深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工作落实情况


灵武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坚持依法防治、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把握职业卫生发展规律,统筹协调,通过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构建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加强职业病监测能力、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等工作任务,推动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防治工作合力,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源头治理。一是“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办、企业抓整改”监管方式,投入95万元委托第三方社会化安全服务机构向85家企业提供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1-9月,共计检查企业130家次,出动技术专家及人员382人次,排查隐患905项,已整改857项,整改率为94.7%。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效解决了隐患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好的现实问题。二是强化打击非法清洗油罐车小作坊。协同临河镇、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对宁东化工基地周边宁东北高速出口亿丰混凝土拌合站旁及红石湾煤矿东侧3家非法清洗油罐车小作坊予以取缔拆除。三是强化红石湾煤矿周边煤场专项整治。配合临河镇、国土、环保、公安等7家部门对红石湾煤矿周边6家工贸公司进行了排查,要求其停产停业。四是加大了对水泥、冶金、危险化学品、煤矿等粉尘涉爆及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了“12350”举报电话作用,共出动包括乡镇(街道)园区在内的粉尘涉爆及职业健康检查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场所45家(次),出具执法检查文书25余份,与自治区安监局开展专项职业健康检查1次,以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形式聘请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一步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健康工作,并要求企业强化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改善作业场所环境,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


(二)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范围,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投入,建立防治管理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加强对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配合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转发了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文件,近期安排工作人员督查制度的完善情况。


(三)强化执法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10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家。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职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医疗机构个人剂量检测37人,全部合格。


(四)防治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一是健全职业健康监测网络,实现监测全覆盖。按照《灵武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及责任分工,市卫计局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唐都医院为我市职业病定点健康检查机构,市疾控中心负责网络直报和分析评估,卫生监督所协助开展公共场所和医疗卫生单位职业卫生督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民营医疗机构为职业病哨点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还分别调整了职业健康体检专业分队和应急救护分队,安排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为小组成员,强化应急救治和健康体检工作。通过及时调整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实现职业病监测全覆盖,促使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一方面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市安委办下发了《灵武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全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最终市安监局代表队获得第一名,代表灵武市参加银川市第二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灵武市选派2名人员参加银川市安全生产演讲比赛,荣获前两名的优异成绩,并将代表银川市参加自治区安全生产演讲比赛;选派三人参加灵武市“七五”普法知识竞赛,荣获二等奖。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利用广播电视台、中心广场电子显示频、城区主要交通干道滚动播放、张贴2018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标语120多条;于615日组织开展了宣传日咨询活动,制作展板65块,宣传标语23条,现场发放各类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5000份;各乡镇人民政府散发各类宣传材料近45000多份,参加宣传人员近50人,受教育人数超过50000人。在日常安全监管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美丽灵武”“灵武安监”微信公众号,发送微信宣传文章314条,对全市70多家企业150多名企业安全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110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对全市各单位500多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爱上安全”网上在线教育平台培训,延伸培训人员将达到3000人,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3期,培训人员50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企业安全意识和员工的安全素质。另一方面是市健康全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健康“七进”等活动,深入厂矿、企业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并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中,共利用广播、电视台、微信、微博等方式发送健康信息25条,发送宣传短信30条,受教干部职工达4万余人次,并要求厂矿、企业主动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益于置业将康的环境。三是落实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目标,安排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定点承担职业病健康体检任务,市卫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开展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目前已免费开展健康检查16687人次,将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在脱离作业环境1周后及时安排复查,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五)落实救助保障措施。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推行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挂钩浮动制度,2016年应参保47000人,实际参保48757人,参保率103.7%2017年应参保46800人,实际参保48560人,参保率103.7%2018年应参保25001人,实际参保22971人,参保率91.9%。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六)推进防治信息化建设。一是市安监局充分利用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备案管理系统,统一登记上报职业病危害监测、报告和管理,提高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指定市疾控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网络直报,每周登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对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审核。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职业病与职业卫生监测信息系统” 中上报的职业病报告卡内容,截止2018111日,我市共上报:尘肺病报告卡25张;疑似职业病报告卡67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组建了灵武市职业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统筹协调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了《灵武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健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中的重大问题,努力提升职业病防治合力。


(二)落实部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履行法定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市卫计局落实对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市安监局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源头治理,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调查处置职业卫生事件和事故,拟订高危粉尘作业、高毒和放射性作业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市发改局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积极调整产业政策,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工信局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推动过剩产能退出、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市民政局落实将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且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市财政局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市人社局负责职业病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工作。工会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完善制度管理。利用自治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建立职业危害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掌握全市职业危害分布和动态。


(四)加大监管力度。制定了灵武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845号)明确了执法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制定了《2018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确保全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重点、有措施、有目标。


(五)加大经费投入。为加强我市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规范预防性健康检查行为,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真正体现“便民、利民、为民”的卫生工作理念,我市坚持“预防为主、规范检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原则,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照上年度实际发生费用实行预拨制支付,年度预计85万。


(六)健全标准规范。制定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标准规范,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控制、个体职业防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等地区职业卫生标准和指南。建立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场所辨识标准、职业危害事故防范措施评估程序与规范,在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场所设立监控装置。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职业病防治和技术服务专业队伍建设,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检查医院等梯队建设,提高职业卫生服务能力。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多、危害程度严重的用人单位,加大用工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市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不能提供职业病诊断、评估服务。二是用工单位不重视职业病健康体检工作,未定期组织工作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三是专技人员紧缺,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今后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执法监管,健全防治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适时开展应急救护演练,切实提升全市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