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监督执法交叉执法工作方案

在全市监督执法交叉执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秋冬火灾事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换防检查、交叉执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换防检查、交叉执法”,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整改一批、罚款一批、查封一批、三停一批、拘留一批,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持火灾形势的持续高度稳定。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分组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防火部门各科室负责人


(二)工作分组


每个大队由大队长带队,抽调2名本大队业务水平过硬、责任心强的消防监督干部参加,对被检大队进行“换防检查、交叉执法”。


三、交叉式检查执法的时间


830日起至930


四、检查重点


换防组要对被检大队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一遍,对照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手册进行全面核查,坚持服从质量,未完成检查任务的,工作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工作方式和方法


(一)全面细致排查。各换防组要严格依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的各项内容,采取日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被查大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彻底查清、查全、查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现状和火灾隐患,每天日查和错时检查单位数量不少于6家,同时,推动当地不放心区域、不放心场所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跟踪督办问效。针对换防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一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责令被检单位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下发法律文书,责令改正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直至结案,跟踪督办完成整个监督执法全过程并签字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现实需要,是稳控当前火灾形势、确保“两会”、“元宵节”消防安全的有效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进行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各换防组要高度负责,顶住压力,严格按照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开展工作,不走过场,保证质量,力求实效。各换防组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要配合当地消防大队开展其它相关消防工作。


(二)科学统筹,整体推进。各地要针对大队长亲自带队换防检查实际,安排好大队的各项工作,搞好工作交接,防止工作脱节,副大队长要承担起本大队的监督执法工作。各地要全力支持配合换防组在本地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三)加大力度,责任捆绑。行动期间,各大队检查人员与被检单位实施责任捆绑,必须严格按照“捆绑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对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督促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针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上限查处,切实提升整体监督执法力度。支队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查不少于5%的检查过的社会单位,查看监督执法效果,对换防检查中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走过场、当地监督执法数据无明显改善和滞后的,一律严格问责。


(四)严格请销假,严格工作纪律。各换防组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严格执行条令条例等铁规禁令和廉政纪律,严禁饮酒,吃住在当地消防大队,往来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安全。


(五)加强信息收集和反馈。各换防组在工作中要做好各项工作信息、视频资料的整理,遇到的问题及时与防火处进行沟通。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日全市“换防检查、交叉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至办公室邮箱。工作结束后,支队将听取各组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各组检查的实际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对整个换防工作进行总结,向市有关领导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