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镇市政绿化事权和责任划分方案

区镇市政绿化事权和责任划分方案

为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生态环境领域市与镇(区、街道)财政关系,近日,如皋市财政局在省与市(县)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内,联合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镇(区、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协同联动,汇聚强大工作合力。通过明确市与镇(区、街道)财政事权,落实各级政府生态环境领域支出责任,适度加强市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调动镇(区、街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形成全市生态环境事务财政保障强大合力。

二是坚持权责匹配,合理确定事权范围。遵循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原则,把握生态环境领域特点,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合理确定政府提供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对应由政府承担支出责任的生态环境领域事务,明晰市与镇(区、街道)支出责任,实现权责匹配。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对生态环境领域市与镇(区、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行调整、完善,既确保与各领域管理体制改革的衔接,又量力而行,兼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