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活动实施方案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xx局《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队伍实际,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队、从严治队工作深入开展,xx局决定在全市x队伍全面部署开展“法治队伍”建设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习近平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用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广大干部头脑,切实增强条令法规制度执行力,为公安xx队伍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法治”建设活动开展,使队伍建设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项工作符合法治精神,严守法治标准;使条令条例、法律法纪、制度规章成为日常管理的基本依据;使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执纪成为广大干部的行为习惯,有效提升各级主动学法、自觉用法、坚决护法的主观能动性,切实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全面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队伍依法行动、干部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加强法治教育,培塑法治信仰。坚持教育先行,引导干部增强法治思维、法治认同、法治敬畏和法治信仰,夯实队伍法治文化底蕴,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指南。深化经常性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教育;基层大、中队每月组织半天的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培育法治精神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托红门影院、图书馆、宣传橱窗、灯箱等载体,设置以条令条例、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内容的名言队句;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文化墙、广场、展厅,发动干部拍摄法治DV、制作法治动漫、编排法治节目等。
(二)推进完善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立制立规工作机制,支队制定规章制度要组织业务部门论证,并征求基层队伍意见;大队、中队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应报支队级以上单位批准,确保合法性和可行性。建立定期清理机制,支队还应当建立规章制度定期清理、公布和汇编工作机制,对与条令法规和上级规定相违背的要及时予以废止;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队伍建设实际的要及时进行修改。
(三)依法履行职责使命,规范行使权责。实行“阳光执法”,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规范执勤战斗行动,进一步细化各级、各部门、各类岗位人员战备职贵,严格落实战备值班、战备教育、战备检查等制度,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科学制定执勤战斗预案,支队、大队、中队执勤战斗预案应按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批准,严格灭火救援处置程序,强化等级调派、力量调集、作战编成,规范侦查、队戒。展开、排烟、破拆、供水、清理、移交、战评等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规程,科学组织指挥和安全施救,确保能打仗、打胜仗,
(四)依法规范内部秩序。坚持依法从严,着眼“三个转变”,推动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队伍依法行动、干部依法履职。各级党委要依据《党委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探索实施重大事项征求意见、敏感问题实行公示、专业决策专家论证等合法性审查制度,不断促进党委依法决策。各级机关要严格遵循法定职权,规范机关工作流程,建立完善机关工作统筹协调、督查惩治机制。大队、中队要按照大纲训、按照条令管、按照制度办,推动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正规,不断提高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五)保障干部合法权益。坚持干部主体地位,尊垂干部首创精神,维护干部合法权益,积极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投身“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队每季度、支队每半年召开一次千部座谈会,确保干部民主权利;实行基层有关事务办事公开,在入党、提干、考学、选取士官、选学技术和评功评奖等敏感事项上,做到名额、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公正办理。支队要积极落实从优待队,严格落实工资福利、休假疗养、抚恤优待、退役安置、保险、医疗、交通、住房、家属随军就业、子女入学入托和伤病残移交等权益保障,推动建立与xx职业岗位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和标准。支队、大队、中队要创新管理手段,深化应用“xx<微社区”网络服务平台,打造管理干部、班长骨干、士兵家长“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畅通干部利益诉求和申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干部实际困难,妥善化解问题矛盾
(六)严格内外监督管理。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层级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严格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各项规定,推行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改进层级监督,健全督导检查机制,规范督导检查程序、方法和标准。拓宽干部参与监督的渠道,支队每季度召开机关和基层、干部和士兵之间的“双向讲评会”,对队伍依法抓建情况进行讲评。畅通社会监,大队级以上单位定期开展政风行风测评,提升xx队伍社会形象。
(七)强化人才队伍支撑。坚持人才强队,健全法律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加强内部人才培养,制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纳入队伍人才建设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完善依托国民教育培养队伍法律人才机制,深入推进士言远程教育,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优化队伍素质结构。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支队级单位设立法律咨询援助工作站,聘请1至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队伍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评审;每季度对干部涉法问题进行摸排统计,每半年开展一次法律巡诊活动,为干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八)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结合市直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以全面培树勤于学习好作风、严谨细致好作风、勤勉高效好作风、务实担当好作风等“四个好作风”,坚决摒弃坐而论道假把式、拖拖拉拉软把式、弄虚作假歪把式等“三个坏把式”,持续整顿思想僵化、标准不高、效率低下、担当不足、纪律松弛等“五个坏作风”为目标,坚持依法治队、从严治队,定期开展队伍管理教育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集中严查各级人员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推诿、作风拖拉、效率低下、工作不认真等问题;重点查改抓队伍管理和安全工作时紧时松、措施乏力,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掌握不及时,条令法规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坚决纠治干部服役态度不端正、队容风纪不整、举止不端、精神不振,中队干部不安心基层工作、离兵离营,班长、士官骨干作用发挥不明显、放松自身要求等现象。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队伍管理教育问题摸排,坚持中队自查、大队检查、支队抽查,逐级进行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讲评,找准队伍管理隐患苗头,确定近一时期队伍管理教育工作重点方向,及时开展队伍管理队示教育,消除队伍管理隐患问题,确保队伍安全稳定。
四、考核标准
(一)法治理念建设。领导干部对法治理念理解深刻、把握全面,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干部法律知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增强,能主动校正违背法治要求的思想和行为,做到敬畏条令、敬畏法规、爱岗敬业
(二)队伍建设依法推进。党委自觉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要求,军政主官分工明确、责任明晰,领导班子团结协调、高效运转,“三重一大”决策集体讨论、发扬民主。各级机关依法规范、有序运转,效能明显提升。队伍依法建设发展,教育、训练、管理、保障等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基层“四个秩序”正规。
(三)制度规章执行有力。制度清理、修订科学严谨,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政监督、法纪监督、群众监督等机制健全,法规制度执行力明显增强,违法违纪问题有效预防,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得到从严纠治。
(四)学法守法形成常态。法治教育纳入经常经工作范畴,干部对岗位常用法规熟练掌握。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骨干队伍建设稳步推进,送法进活动常态开展。法治文化氛围浓厚,文化场所完善配套,文化活动丰富经常。干部遵法守纪意识增强、依法履职自觉、完成任务出色。
(五)内外关系和谐融洽。队伍风气纯正,队伍高度稳定,热点敏感问题处理公平公正,干部骨干依法文明带兵,从优待队举措落实到位,干部满意度高,无乱告状现象。队民关系密切,涉队维权机制有效设立,涉法问题及时得以解决,无因严重违纪违规发生的事故案件,无队民纠纷和违反群众纪律现象。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开展“法治”建设活动,旨在重点推进队伍正规化、法治化建设。全市xx队伍尤其各级领导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和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明确任务节点,落实责任人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坚持在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上下长功夫、慢功夫,切实将任务分工细化到各部门、各单位,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真正把依法治队、从严治队落实到队伍建设各个方面,
(二)综合指导,合理统筹。各单位要切实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一线战斗堡垒、一线带兵人作用,真正担起担子,把握进度节奏,做好统筹指导,解决关键问题。支队级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计划制定、骨千培训、机制完善、检查考评等工作。基层单位要积极参与,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真正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定期开展检查,强化考评。各支队要定期对本单位“法治”建设进行检查分祈,改进工作措施。要探索建立奖惩激励、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将建设情况纳入全年验收工作成绩和党委班子考核,对建设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发生重大违纪问题或事故案件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各单位要对各阶段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对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型经验要及时编发简报、信息,供全市xx队伍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