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XX县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XX市委政法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梳理XXX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目前已化解XXX件,化解率XX.XX%。现将目前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总体统筹,压实领导责任。县委政法委于XX日组织县直政法信访各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健全完善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直政法信访各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以“一把手”工程高位抓实整治工作。同时建立专项提醒制度,通过“黄、红”牌警示督促政法单位加大化解力度。XXX日,印发《XX县委政法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工作要求。XXX日,组织县直政法信访各单位召开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题调度会;XXX日,在政法委员扩大会上专题调度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析当前症结,进一步压实化解责任。

(二)严防极端行为,压实稳控责任。聚焦释法明理,按照领导干部包案约访要求,县直政法单位领导干部对台账内的XXX件案件逐一落实包案约访,主动向信访人释法明理、推动化解。聚焦人员稳控,定期动态更新涉法涉诉信访台账,对稳控责任在我县的XX名信访人落实一对一包保责任,制定一人一方案,属地按照风险等级执行“一日一见面”或“两日一见面”要求,努力把信访人吸附在当地。

(三)全力遏制增量,压实防范责任。深化矛盾排查,制定下发《XX县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强化涉法涉诉、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源头减少信访事项产生。落实领导下访,开展好“大接访”行动,认真学习和践行“浦江经验”,推动全县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政法干警全员走访和多部门联合接访,推进问题解决、案件化解,实现控增量去存量的目标。近期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共XXXX人,政法干警走访XXX人次,走访群众XXX户、企业X家,收集问题XX条全部办结。规范司法执法,落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建立部门间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组织研究分析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动态跟踪监督成效,切实增强监督合力,着力营造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监督力度。政法单位各部门整体联动,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化解信访积案,推动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县专班及政法各单位加大督察力度,用好见面约访、电话回访等手段对信访案件进行跟踪回访,积极主动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预防案件回流。全面督导领导包案、案件化解等工作落实情况,目前已对县法院、县公安分局案件化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办理,及时协调解决化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针对有责信访案件进行倒查,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坚持有访必查,有责必究,对化解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予以处理,充分调动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机制保障,落实案件评查。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和信访案件复盘机制。由信访部门负责对所有信访积案进行历史溯源、实体评估、程序复审,查案件属性确保责任明、查案件定性确保方向准、查信访诱因确保措施实、查帮扶救助确保效果佳、查教育转化确保稳得住。坚持“逢案必查”,逐条分析化解工作地重点、难点,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在案件评查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开展化解。对问题严重的落实“一案三查”,既查工作责任,又查作风问题和腐败因素。做到“三个必须”,必须见案件承办人、见相关涉案人员、见信访人、见信访工作人员,必须查阅卷宗、核查证据材料,必须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实体处理、信访化解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查,确保评查结论客观公正、令人信服、经得起检验。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涉法涉诉信访“终而不结”问题突出。按照涉法涉诉认定处理的信访终结案件不再统计、交办、转办、通报,但事实上还存在对终结案件重复登记、转办现象,形成事实上的“终而不结”,信访终结制度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涉众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难度较大。从上半年信访案件来看,如“幸福季”案件群体、“中建金融”案件群体,案件已移送检察院或法院已作出判决,但信访人仍以对判决不服、追赃挽损未达到其预期而重复信访,此类案件后续开展难度较大。

(三)“诉访分离”认知度不高。一方面信访群众认为信访成本低,不愿通过复议、立案监督、诉讼等程序解决问题,一味采取信访方式表达诉求;另一方面,上级信访部门对正在法律程序中或者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救济的信访案件进行转办、交办,该类案件难以限期办结和化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盯法院和公安两个系统,压实化解和稳控两项目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一)预防为主,切实抓好源头化解。进一步抓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司法环节的程序指引,落实好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将信访风险评估列入执法服务内容,及时发现掌握、稳妥化解各类矛盾隐患,严防矛盾累积升级形成信访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演变为信访案件。

(二)狠抓落实,压实初访化解责任。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压实首接首办首问责任,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做到案发即结。对本单位初访信访事项要全程督促、一盯到底,做到真接访、真化解,凡是初信初访能够解决的,坚决杜绝久拖不决,造成初转重。

(三)强化保障,严格推行“四访”机制。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回访与践行“浦江经验”相结合,针对信访积案,落实好领导接访,阅办群众来信,切实发挥好领导包案制度的作用。对于本单位的信访积案要亲自接访、亲自研判,亲自协调化解,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彻底化解,信访人息访息诉,案结事了。

(四)强化案件评查,推动评查化解实效。坚持“逢案必查”,对交办案件进行历史溯源、实体评估、程序复审,逐条分析化解工作地重点、难点,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在案件评查的基础上,有的放矢指导开展化解工作。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执法瑕疵、过错进行评查,逐条分析化解工作地重点、难点,并根据各案件的实际情况提供评查化解意见,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扎实推动信访案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