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篇)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9篇)


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的工作方案


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工作方案


县住建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实施方案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工作方案


XX街道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方案


XX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


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年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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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区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党委和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永宁县安委会X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永宁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在全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银川市委、市政府,永宁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项具体措施”、银川市“55条措施”和永宁县“65条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燃气、工贸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坚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 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坚决遏制,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胜XX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排查整治工作。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胜XX村小微企业和“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第二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杨显机砖厂、征沙二期小微企业排查整治


  第三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我乡温棚园区排查整治


  第四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各物业小区和生产经营居住性自建房排查整治


  工作职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和村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主要内容


   ()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贲任指导清单》要求,建立健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贵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线从业人员 (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从员工行为安全上进行刚性约束,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作业、不可控不冒进,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道工序、 每个岗位。


  (2)各企业要突出管理体系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围绕本次专项行动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发现的重大问题。


  (3)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4)各企业要充分XX用各类专家指导服务力量,结合本企业实际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5)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方式方法等岗位知识,提高人员安全制度执行力,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地见效。


  2.研究并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定以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抓好防风险、 除隐患、保安全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划定检查重点区域、明确检查重要点位、制定检查重点内容。


  (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学习县乡两级专项行动方案,准确把握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时间阶段等,在本企业对标对表部署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及时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里。


  (4)各企业对查明的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关注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动态,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县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严防发生同类生产安全事故。


  (6)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要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有效治理“三违”现象,各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带头检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各企业要健全完善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各企业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坚决清理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4)各企业要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各企业要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高处作业、检维修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危险作业安全风险台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4、强化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整治管理。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企业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3)对集中建设的标准厂房,原注册经营主体因故将厂房转租、出租和分租的,产权主体单位要对承租主体、承租期限、转租情况等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坚决防止因未经审批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住宿“三合一”等问题隐患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


  (4)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5.认真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评估。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企业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认真组织编制、签署发布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从业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


  (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围绕演练科目,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力求演练贴近预案、贴近实战,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5)企业要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把评估纳入演练筹划、准备、实施、总结的全过程,做到以评促备、以评促战,根据评估结果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真实、管用。


  ()围绕重点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切实提升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管理,坚决杜绝监管缺位、监管失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上报反馈,请各部门能有的放矢,精准执法。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乡安委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本辖区实际,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各企业,指导企业制定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1)危险化学品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忠判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标准,重点整治化工企业防冻防凝、防火、 防中毒、防滑防冰凌以及人员防冻措施不落实,生产负荷频繁调整等问题;设备检维修保养不及时、设备带病运行、装置超设计能力生产、设备超负荷运转等问题;未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人员、物资、技术、设备和应急措施等问题。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梳理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指导企业防风险、除隐患。(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2)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整治“两客一危” 车辆带隐患上路、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驾驶员上岗、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从事运输、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酒驾醉驾等问题;农村道路未落实动态监控、日常维护、线路风险评估等问题;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未采取“限速、控距、亮尾”等安全措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措施等问题。对重点路段进行专项治理,对重点车辆进行重点管控、减量控大,确保不发生恶性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3)消防领域。重点围绕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十个方面,结合全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具有较大火灾风险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饭店、商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学校)和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的“园中园” “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及餐饮、文化、 体育等多业态、多乡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风险把握不到位、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治理不到位、消防“生命通道”清理不到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灾防控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管理不到位、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等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梳理完善我乡消防领域重大火灾事故隐患事项清单,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并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消防重点单位、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强化联合执法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乡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


  (4)燃气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存在的重大隐患;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隐患;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存在的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使用不合格的燃气灶具、报警器、软管、阀门等问题。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梳理完善我乡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并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燃气经营、储存、使用等单位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用气指导,进一步推动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泄漏联动保护装置,全面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各燃气公司)


  (5)工贸领域。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照“粉尘10条”“有限空间4条”重点整治事项,重点整治易燃易爆气体、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三违”行为等问题。并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辖区工贸企业,督促指导工贸企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确保工贸企业生产安全。(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各企业)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要XX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1)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2)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梳理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作为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执法专题培训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执法检查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人员 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


  3、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监管执法。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检查,严格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贵问效。


  (1)各村(社区)要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存在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2)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视情况予以约谈、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压紧压实乡村两级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1、切实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1)要深入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要求。


  (2)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项具体措施”、银川市“55条措施”和永宁县“65 条措施”,逐条对照检查,发现并补齐本辖区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和短板。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1)各村(社区)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2)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3)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按照“一竿子插到底”随机暗访抽查要求,带队暗访抽查辖区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重大安全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进一步提高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4)其他负责同志要落实“一岗双责”,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做好分管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3、拓展宣传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1)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高标准举办“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切实增强全民风险防范意识。


  (2)落实《永宁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广泛发动群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举报风险隐患以及“三非”、“三违”、瞒报事故等行为。


  4、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基础保障。


  (1)安全生产的投入,要事先预算好、保障好,对重点问题隐患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2)督促辖区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使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督促辖区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动员部署阶段(X5月上旬)。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印发至本辖区各企业,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梳理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和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要加大专项行动方案的宣传力度,确保全社会广泛参与。


  ()企业自查自改和辖区单位帮扶阶段(X5月上旬至X1130) 。企业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部门精准执法阶段(X5月中旬至X1130)。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总结提高阶段(X12)。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靠前指挥、靠前调度,结合我乡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统筹推动本辖区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整治质效。


  ()全面统筹,强化协调推进。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全乡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乡安委会办公室要抓好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肃纪律,严格问效问责。各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效能考核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监管不严格、成效不明显,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注重总结,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过程中,各村(社区)要加强工作情况总结分析,按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事项参考清单(见附件3)梳理完善各村(社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自X5月份起,每月2818:00前报送各村(社区)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和重大隐患台账;





2


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市委、县委防风险保安全工作会议和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组织开展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压紧压实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推动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级专项行动领导组


  为确保此次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项领导组(暨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副县长李佩斯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王斌杰、县住建局局长张俊虎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王斌杰、县住建局局长张俊虎兼任。


  (二)住建部门成立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住建部门报请同级党委、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推进住建领域专项行动。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


  1.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3)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吸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特别是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对发现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记录在案。


  (5)根据行业特点,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2.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我省建筑企业安全总监配备管理规定,配齐配好安全总监,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3)严格落实房屋市政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确保人员配置齐全;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并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狠抓关键岗位人员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度,确保执行到位。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规定,严禁带病作业、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作业。强化履职尽责,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少数”要强化安全意识,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4.加强对分包单位监督管理


  (1)总包企业要对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合规及时纠正。


  (2)总包企业要将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及时发现并推送、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1.扎实做好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1)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整治重点任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对企业自查以及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并明确跟踪督办的具体责任人。


  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2)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要依法依规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上限处罚,并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4)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工整顿一批,并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3.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1)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应处罚未处罚以及跟踪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单位,要下达提醒函、督办函,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4.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1)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2)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单位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个单位、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单位协调联动。


  (3)严格落实《山西省住建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实行差异化精准监管。


  5.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演练、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2)各有关单位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6.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1)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2)专项行动领导组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X年度住建系统年度目标任务验收的重点内容,加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对存在安全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突出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排查。全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按照本行动方案和《XX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省市政工程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和《市政工程隧道施工安全现场检查要点》,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严守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加强建筑工程(含隧道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按照《XX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和《县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建筑工程(含隧道工程)施工现场电焊作业等动火作业管理,强化临时用电、临时建筑材料、保温材料使用等环节消防安全管控,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本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X12月底结束。


  (一)强化动员部署(X520日前)


  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和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帮扶(X7月底前)


  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围绕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住建、审批等部门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证发证服务。要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培育全行业安全意识。要及时开展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促进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提升。


  (三)部门精准执法(X8-10月)


  各相关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相关单位要对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工、暂扣吊销证照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巩固提高(X11-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机制


  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上,实行“发现隐患、移交办理、信息公开、督导巡查、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上,对重大事故隐患移交住建局负责督促整改治理。在加强社会监督上,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隐患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整改治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专项排查整治总体情况、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情况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评价考核。在责任追溯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企业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


  (一)发现隐患。各相关单位负责收集汇总本行业领域企业自报、群众举报、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进行逐项编号、建立台账,形成每月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于群众向专项领导组办公室举报的问题隐患,将移交相关单位进行甄别,属于重大隐患的及时进行反馈,纳入清单管理,属于一般问题隐患的,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二)移交办理。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线索,按照涉及的归属地,及时向相关单位交办。在收到交办清单后,自交办之日起,每星期三前以正式文件向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反馈整改治理情况,需办结销号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


  (三)信息公开。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整改治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


  (四)督导巡查。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形成联合督查组对各相关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督导巡查。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事故隐患发现偏少以及整改率偏低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重点督查。


  (五)考核通报。专项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对相关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在一定范围公布考评结果;专项行动结束后,对住建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并将结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五不为过”“五个必须”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力防范化解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要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进专项行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推动工作开展,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等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压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抓好统筹协调。专项行动领导组要认真落实“账单管理、办结销号、打分排队、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从5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报送“全县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及印证资料。








3


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的工作方案

各县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中省《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统一部署,根据省工信厅、市安委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50条具体措施,深刻汲取近期一些行业和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X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行业主管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现风险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企业层面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和履行法定义务。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汲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民爆行业直接接触危险品等高危工作岗位,严禁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已使用的要全部有序退出。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彻底整治各类火灾事故隐患。要深刻汲取近期违规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民爆行业重点针对任意变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重点的电气设备、在危险区域内的焊接与动火作业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应设置而未设置固定焊接动火地点、焊接动火地点与危险工房或场地安全距离不够、周围内有杂草和其他可燃物品、焊接动火期间无专人监护、在危险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内焊接动火作业未进行彻底清理危险品及未经安检人员验收等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4.组织对外包外租、自建房等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力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按照有关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做好自建房排查整治,严防企业使用经营性自建房。


  5.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特殊时段应急值守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6.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要督促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7.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提升企业重大风险防范水平。企业要将信息化深度融入安全生产工作,鼓励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整治能力。对当前安全风险大、传统手段“看不住、管不全、管不好”的特殊作业管理,日常巡检、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等作为必建场景,构建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8.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加强对保险机构服务情况的监督。各县市区要督促保险机构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到各环节,协助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下工作: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等,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作用。


  (二)夯实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属地管理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提高政治站位和安全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深入学习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本地区实际逐步补充完善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实施源头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加强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建设。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激励安全管理人员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导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依托行业专家库等优质资源,建立常态化安全管理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机制,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强化提升业务能力,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3.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各县市区要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同时,市工信局对问题严重的县级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进行约谈通报。


  4.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各县市区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单位帮扶指导,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三)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切实强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党委(党工委)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带头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并将学习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年度宣传工作内容。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断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50条具体措施和我市重点任务清单,结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精神,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定期举办专题辅导,围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高依法治安水平、大力提升安全基础水平、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开展研讨。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3.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及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着力破解安全生产复杂难题。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解剖麻雀式”调查研究,掌握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主动发现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虚心听取企业负责人、基层干部、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精准掌握安全隐患内在规律,切实做到科学治安。


  5.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今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各县市区工信局、工业园区要在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举报案件查证属实的,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落实奖励政策。


  6.加强财力人力保障,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市县两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强化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7.严格督查督办和督导检查,强化考核巡查结果运用。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X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时间安排


  从X5月至X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5月上旬前)。各县市区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在深入分析辖区企业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基础上,制定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督促属地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X5月中旬至8月底)。各县市区、各民爆企业按照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和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要通过驻点帮扶、专家指导服务及督导检查等形式,指导企业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水平,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自销的闭环管理机制,鼓励企业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三)部门检查部门阶段(X12月份)。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企业,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督导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四)总结提高(X12月)。各县市区、各民爆企业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主要成效,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并提出深化治理的工作措施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A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行动,是应对当前严峻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县市区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下功夫,精心组织实施,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要奔着“重大事故隐患”去,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改。


  (三)加大管理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未盯住,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推动真查问题、查真问题,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


  (四)做好总结报送。各县市区要分阶段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别于715日、1115日、1215日前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市工信局。从5月起,有关统计表于每月1日、15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本月15日的累计情况。








4



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本区特种设备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市监特设发〔X37号)《上海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委会〔X5号)《上海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方案》(沪特安联办〔X2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推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强化监管能力提升,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牢牢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成立XX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全面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其中,区市场监管局为工作小组组长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为专项行动联络员。


  (二)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本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制定、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等任务。各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在职责范围内督促所属行业领域企业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要求,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共同推进专项行动。


  各街镇(园区)要将特种设备领域专项行动纳入街镇(园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关键少数”,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广泛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深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两个规章,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1.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依法配齐(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并落实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单位每月至少1次)。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结合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归集应用和分析,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纠自改和第三方安全管理评价等作用,推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要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教育、商业、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主体责任落实和双重预防工作,并逐步实现全区从业单位全覆盖、重点区域全受控目标。


  3.提高排查整治质量。要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和本区历年来特种设备事故的教训,结合企业实际,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司机作业、现场管理等危险作业的风险识别和管控,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上岗作业,严格落实作业过程监督和现场管理。要加强外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 ,将外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4.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企业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和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可行。企业要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突出能力提升,狠抓精准严格执法


  深入开展“基层队伍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切实增强监管队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精准执法水平。


  1.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大力开展能力提升活动,加大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实效,通过监察员取证培训、实操应用、现场带教、研修研学、技能比武等形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要结合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十周年等,大力弘扬先进,发扬“四特”精神,激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2.创新方式提升效能。各部门要加快推进监管模式转变,强化风险事前预防,加强风险隐患跨部门联合监测,实现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科学评估、精准预警和及时处置。要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综合监管协同,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和信用监管,推进问题线索联合处置,强化联合惩戒的震慑作用。要加快推动监管方法升级,全面推进智慧监管,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设智慧监管平台,推进监管数字化转型。要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完善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威力。


  3.实施精准严格执法。各街镇(园区)要根据辖区在用特种设备特点,开展区域风险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计划。要突出隐患治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类隐患切实落实整改。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网上督查、双随机联合检查等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形成立体式、多维度执法监督模式。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要盯紧不放、不改不放,督促企业坚决落实整改到位。要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各街镇(园区)要结合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和弱项,针对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安全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行、油气长输管道和燃气压力管道安全、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游览接待场所特种设备等方面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方案见附件,其中游览接待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见420日工作提示)。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X5月底前)


  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街镇(园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重点帮扶(X6月底前)


  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按照落实主体责任两个规章要求,配齐(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逐步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台账。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三)精准执法和强化督查(X11月底前)


  各街镇(园区)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事项,聚焦落实主体责任两个规章执行情况,深入企业、直插一线开展精准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实现闭环管理。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四)总结提高(X12月底)


  各街镇(园区)要边排查边治理、边总结边提炼,系统梳理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扎实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和联合互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二)加强督查执法,务求工作实效


  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并指导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隐患、重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彻底解决;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报告。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要敢于动真碰硬,该停必停,该关必关。


  (三)加强工作宣传,注重信息报送


  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载体加强工作宣传,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并确定专人作为专项行动联络员。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应于525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在6月至11月期间,于每月24日前报送排查整治推进落实情况;于12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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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住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四十六条”重要举措和行署安委会“五十九条”具体措施落实,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严格精准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的红线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要求。


  坚持抓当前与谋长远相结合。牢固树立“风险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当前和长远、现实与未来,既要抓治标又要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有效促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坚持抓排查与重治理相结合。站在人民群众角度想问题,把重大事故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将隐患问题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抓协同与强执法相结合。要多重布控、齐抓共管、协同发力,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开展排查整治,把本部门本岗位作为风险防范“最后一道关口”,严格职责落实、铁腕监管执法,对企业排查整治不力自己查不出、不上报经检查发现以及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全区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坚决把风险控 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坚持抓整改与提能力相结合。要持续滚动将排查问题隐患形成清单,狠抓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各环节管理,消除顽疾,促进隐患整改;着力构建“刚性精准执法和温暖帮扶提升”监管新机制,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把政策措施转化为解决企业难题的“及时雨”,帮助企业培养安全管理和技术人才,提升基础能力和管理水平。


  坚持抓重点与新业态相结合。要突出建筑施工、房屋、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坚持抓责任与强落实相结合。统一领导部署,住建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抓好本县住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区住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全区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规范性,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治力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积极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建制度。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二是学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三是强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四是建清单。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人员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撤离人员,防止事故发生。五是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


  2.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健全岗位责任。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1次全面梳理,建立健全覆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生产单元及其负责人、岗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内容。三是组织制定职责和工作清单。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整治。四是借助专家专业力量。根据需要,定期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五是建立考核机制。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励或者惩处,考核结果应当在本单位公示。


  3.组织开展对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一是提高风险 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坚决杜绝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三是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明确涉及一级、特殊动火作业的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动火作业许可票证企业审批部门和责任人。四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企业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五是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全面实行动火作业分类分级、许可审批、动火风险辨识评估、现场作业条件安全确认、应急防范措施等程序。六是强化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作业前必须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强化动火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4.组织开展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一是严查资质条件。外包作业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证照,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符合作业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加强外包单位从业人员管理。外包作业单位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在册施工人员与实际用工人员一致;发包或者出租单位与外包作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三是强化安全培训。外包作业单位安全培训纳入发包单位安全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完整的安全培训档案。四是严格安全管理。发包单位要将外包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管理、统一协调、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彻底整改。五是完善应急救援保障。外包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发包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有效衔接,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熟悉相关内容。六是组织全面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省安委办、减灾办《关于全面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安办联发〔20211号)、行署安委办转发文件(大安办联发〔20213号)以及《大兴安岭地区住建行业领域应急演练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大署建发[X]44号)等要求,针对本单位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风险进行1次全面梳理,结合实际完善修订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二是健全演练制度。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 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进一步检验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应急人员、应急机制、应急保障等内容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让每名员工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练掌握现场处置方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四是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兼职救援人员的同时,还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确保其可正常使用。五是全面开展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和指挥体系演练,并在演练结束后1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报到我局。


  (二)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主管部门履职的专业性,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作用,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走过场以及不会查、查不到等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结合住建行业特点组织制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标准。一是“一把手”统筹推动。加强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专题研究,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二是突出住建行业重点。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内容,推动住建行业领域精准治理事故隐患。三是深入住建行业企业开展宣传教育。要专题宣传专项行动整治内容,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方法等,形成全员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良好氛围。


  2.组织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地区住建局将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集中对我县住建主管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执法能力和法治素养。二是提升执法人员意识。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能力作风建设,明晰住建行业监管职责、履责尽责,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一是制定执法计划。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5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精准严格执法。二是分类实施处罚。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严格闭环管理。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以包代管。四是加强曝光机制。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曝光,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定期督办调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准确掌握隐患实际情况,采取定期调度、提示警示、督查督办、约谈通报等形式,推动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对排查整治不力且情况严重地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一是创新执法方式。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二是利用信息手段。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借助信用中国(黑龙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执法直报系统等大数据技术,对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四是使用专家力量。组织住建行业专家参与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业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条件开展排查,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三)强化住建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增强领导干部履职的积极性,切实加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1.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2.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演练、举报奖励作为重要内容;二是进行主题宣传教育。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三是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推动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四是公开违法失信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将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一律纳入联合惩戒管理,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五是健全举报奖励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在每个企业明显位置粘贴举报方式,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


  3.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一是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财政部、应急管理部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XX136号)要求,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三是加强企业指导帮扶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四是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健全地县两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4.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一是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本县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按照“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组织验收。二是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将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X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点内容。


  三、重点工作任务


  住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和住建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重点工作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建筑施工领域。根据建筑工程实际开展一次项目全覆盖的安全自检自查,重点围绕近期印发的《关于全力做好X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开(复)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大署建发〔X21号)《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房屋市政工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署建发﹝X﹞32号)部署要求,紧盯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和高空作业等安全管理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持续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隐患。特别要加大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完善、动火动焊作业审批制度是否落实、易燃可燃物清理是否彻底、用电线路和设备是否老化等隐患问题,坚决纠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等安全隐患。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功能,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合力。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实行闭环管理,“动态清零”,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一盯到底、处罚到位。


  2.城镇燃气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对燃气安全重要区域、薄弱环节和隐患点位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要开展燃气企业安全整治。对本县内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二要开展餐饮等公共场所和用户燃气安全整治。对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燃气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整治人流密集场所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私接三通,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三要加强燃气管道安全检查巡查。开展燃气管网、小区立管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管道严重锈蚀、保护层(漆)脱落,固定设施松动,管线悬挂重物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立即销号整改。四要开展燃气报警器安装更换安全整治。开展管道燃气居民用户报警切断装置安装更换查缺补漏,对未安装报警切断装置的空房户,会同社区、物业、公安等部门持续跟踪安装,长期无法联系的要落实停气、断气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持续推进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燃气企业要将燃气泄露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纳入入户安检内容,禁止向存在安全隐患用户、场所供气。五要开展施工及占压挖掘安全整治。组织对在建燃气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占压挖掘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台账,严厉打击新建、扩建、改造等燃气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3.城乡房屋安全方面。农村房屋安全部分,一要加强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房屋安全整治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督查,持续推进属地和房屋安全责任人压实责任,有序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二要严格落实整治标准。深持续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所有自建房摸底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前要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三要加强部门信息联动。按权属不定期向本地各行业监管部门推送危房信息,建立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并及时将整治信息录入到归集平台,动态更新,确保整治进度与平台信息保持一致。城镇房屋安全部分,一是整治城镇危房。全面排查整治城镇国有土地上民用建筑(含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两类房屋安全隐患。民用建筑聚焦接层楼、拆改楼、空置未供暖楼、“预制板”楼、“超龄”楼、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等。公共建筑聚焦住宿餐饮、商业场所、养老托育等。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房屋超设计工作年限,以及“歪斜、开裂、不均匀沉降”等基础和主体结构问题。工业建筑重点排查厂房、车间等大跨度空间结构、设置大吨位起重起吊装置梁柱结构的安全稳定性。对鉴定为危房的建立台账,纳入城镇危险房屋信息(地图)系统,有序开展整治。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推进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全力推进整改;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进一步动员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稳步推进专项整治。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要与《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和大宣传“4+1”行动》《全区住建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工作力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落实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稳步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部署落实。对标对表全区住建行业专项行动方案、省、地有关部门专项方案和要求,结合本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紧抓关键,针对性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进行专题部署,要强化督导调度,定期调度本地工作开展情况,“条块”结合,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三)强化隐患整改,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指导,狠抓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对各级督查检查组检查隐患问题,形成工作清单台账,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双签字”和隐患问题整改签字备案制度要求,对各项隐患问题均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和“动态清零”。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关注安全。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开展多角度宣传,为专项行动工作营造积极有力的舆论氛围。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性制度措施,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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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XX  XX


  成  员:XX  XX  XX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由副局长王仁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环卫处、徐建鹏要督促北控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经常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月至少1次)。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确保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有安全。


  3、全过程排查电焊切割等施工作业, 彻底整治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6、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要督促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7、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提升企业重大风险防范水平。企业要将信息化深度融入安全生产工作,鼓励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整治能力。对当前安全风险大、传统手段“看不住、管不全、管不好”的特殊作业管理, 日常巡检、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等作为必建场景,构建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二)做好消防安全。局属各单位对办公区域内的供电、用电设施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加强日常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和检修工作,全面消除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各种隐患。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做好执法安全。坚持721工作法,执法过程中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要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做好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灵活处理各种执法矛盾,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坚决摒弃简单粗暴和有损我局良好形象的方式方法。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做好车辆安全。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加强对车辆安全管理,定人定车,按时归队;严查渣土车冒顶运输、无证驾驶、证件过期、不符等现象。对车辆要定时维护,定时检修,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行为的发生。


  责任单位:车管股、各用车单位、执法大队


  (五)做好户外广告安全。加大户外广告监管力度,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安全;对破损、陈旧、不符合设置要求、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根据情况依法予以拆除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安全。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市政处


  (六)做好违法建设查处。执法大队对城区各建筑工地各类手续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查处,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七)做好流动摊点查处。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摊点查处力度,消除安全,在早、中、晚时段等重点时段、区域进行联合执法巡查,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八)做好雨污井窖安全。要进一步对城区雨污井窖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防雨污井窖损坏造成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政处


  (九)做好涉水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广场公园水系安全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涉水及时制止,劝其离开,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广场公园管理中心


  三、阶段安排


  从X5月至X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X5月中旬前)。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方案》,专题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监督检查(X5月下旬至8月底)。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查找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各有关单位要通过驻点帮扶及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企业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水平,督促企业按规定主动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三)部门精准执法(X9月份)。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下功夫,精心组织实施,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要奔着“重大事故隐患”去,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 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组织专业院校、行业专家等力量参与,采取暗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执法与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


  (三)严格问效问责,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未盯住,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推动真查问题、查真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隐患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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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总体方案》及省市区具体方案相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开展辖区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区细化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突出城镇燃气使用安全,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城镇燃气餐饮场所,以强有力的行业安全监管和精准严格的安全执法,督促并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重大事故隐患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并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确保全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组织企业员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并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使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和质量有明显提高;各有关单位对照“三个必须”要求,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督促和服务指导,不断提高行业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各有关单位聚焦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企业安全检查和精准执法,不断提升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专项行动,使辖区燃气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燃气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对照省住建厅《燃气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结合《关于开展燃气管理工作全面检查的通知》(闽建城函〔X14号)等要求,重点整治瓶装燃气企业管理、餐饮场所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管道被占压圈围等易导致事故突出问题。


  (一)瓶装燃气企业经营管理问题


  重点排查瓶装燃气企业所属供应站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人员配置及安全投入不足、瓶库安全间距不够、钢瓶超量存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岗前培训不到位、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


  (二)餐饮场所安全用气问题


  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用气场所不通风,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风险隐患。


  (三)燃气管道被占压圈围问题


  配合管道燃气责任单位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高中压管道被占压圈围、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社区、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严格按照525日全市燃气工作会议的部署动员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X610日至710日前)。燃气供应站、燃气餐饮馆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检查执法阶段(X1115日前)。街道执法大队、各社区、安监站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瓶装燃气供应站点、餐饮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日常巡查检查,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X1231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贯彻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到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是国家、省、市逐级落实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心部署的年度安全最重要工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正在开展的调查研究工作,夯实并打牢各级领导干部职工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部署。成立以安全分管领导为组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执法大队、安监站依职责开展专项行动,并负责上下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社区结合本行业业务实际,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三)突出排查重点。一是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行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成果,精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二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重点企业落实“双重预防”建设。三是结合企业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六项重要任务(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抓好动火作业、外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及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开展精准排查。


  (四)严格精准执法。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通过严格精准执法倒逼企业履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职责,提高企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及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通过联合执法,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各社区、各燃气供应站要积极收集各类燃气违法线索,并及时上报XX街道及区执法部门。


  (五)按时报送信息。参照市、区安委会做法,街道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请各社区、各燃气企业从6月起,每月23日前将本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附件3报送街道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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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工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事故灾害教训,全面摸清我辖区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总体方案》和《大亚湾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经研究,我街道决定从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15条”、省“65条”、市“75条”、区“86条”和街道“88条”安全生产工作硬措施,全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排查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特成立XX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吴子豪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陈庆辉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行业主管办公室主任和各村(社区)主任组成。


  四、任务分工及重点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本行业(领域)内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政府层面


  1.危险化学品安全。聚焦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使用储存硝酸铵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港口堆场、使用储存硝化纤维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等重点部位监管不到位,化工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等重点安全措施不落实,企业违章作业、违规操作、对安全规程视而不见等突出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销售、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都得到有效管控。(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执法办、XX派出所、XX交警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道路交通安全。严格按要求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运输站场、公路、港口、航道、渡口、渡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严管“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闯红灯、毒驾、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货运源头管理,严禁超限超载,加强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病险桥梁排查整治。保持治超的严管高压态势,加大摩托车和电动车综合治理力度,深化危险路段、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XX交警中队,综治办、应急办、城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集装箱宿舍、临时工棚、削坡建房等重点场所的检查,深入开展人员聚集场所加层加建改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建筑质量安全。扎实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推进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报警器工作。(责任单位:城管办牵头,综合执法队、应急办和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消防安全。聚焦高层建筑、学校、养老院、医院、出租屋、民宿、窝棚、仓储物流等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统筹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打击“四个非法”(非法加油站店、非法再生资源回收站、非法固废处理、非法停车场),严查“三合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风险,加强供用电管理,切实减少电气火灾、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生态办、城管办和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渔业船舶安全。聚焦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渔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渔民超强度捕捞作业,船东船员防范商渔船碰撞、夜间航行和停泊避碰、按规定使用救生设备等安全意识淡薄,涉渔“三无”船舶一边打击一边流入等突出风险,严格落实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严防渔业船舶事故发生。(责任单位:船舶办牵头,霞新村委会、新村村委会、霞景公司、千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6.工矿贸行业安全。聚焦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和防高处坠落、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风险,深化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闭环工作,强化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应急办)


   7.旅游安全。密切关注汛情预报,加强旅游场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带病运行。酒店民宿电气火灾专项治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加强落实。加强游艇游船、休闲渔船等旅游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单位:文体旅服务部、应急办、专职消防队,霞景公司,千岛公司、霞新村委会、新村村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企业层面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五、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的判定与监督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执行。


  六、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至12月下旬)。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整治,摸清本辖区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具体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下旬)。做好本区域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认真总结排查整改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高度关注源头性苗头性问题和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不敢查、不会查、走过场、不作为,杜绝隐瞒不报等行为。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落实落细落具体,严防失察漏管造成事故灾难。


  (二)全面建立台账,形成闭环管理。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整改责任人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定期销号;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要制定管控措施、持续推进,确保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问题归零”。


  (三)强化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素养。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积极发动群众查找身边隐患,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的大排查大整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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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XX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年行动工作方案》(赣府厅明〔X22号)、《九江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X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X39号)、《湖口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X年行动工作方案》(湖府办字〔X24号) 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专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XX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条、市六十条、县五十七条具体措施及十条硬措施落实,全面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事故,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县实现“实现赶超倍增、挺进全省十强”目标贡献XX力量。


  (二)基本要求


  1.细化各方责任。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专委会及镇直(办)各单位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镇应急管理口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工贸、纺织、消防、烟花爆竹等。镇自然资源口牵头负责矿山生态修复等。镇住建口牵头负责督促指导房屋和集镇市政工程建设、燃气、自建房等领域安全整治工作。镇交通口牵头负责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和公路工程建设等,以及所管辖水域水上工程建设等。镇发改口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电力等能源行业加强安全监管,负责做好商务领域。镇市监口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镇农业农村口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镇文旅口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安全。镇教体口负责校园安全。各村(居)、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业务口、镇直(办)各单位分别抓好所辖区域和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2.强化风险防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两个至上”,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突出工作重点。突出整治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工贸、纺织、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聚焦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聚焦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作业、检维修、外包作业等重点作业,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4.务求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工作作风、“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工作方法,辨识风险要全,排查隐患要细,防范措施要实,落实责任要严。注重小切口、抓关键,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务求提高各项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精准有效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镇直(办)各单位严格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的精准执法水平显著提升;镇党委、政府及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安 全风险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得到系统治理,有 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构建高质量的双重预防机制。


  1.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 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整治。


  2.持续推进风险辨识“十必辨”。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重新学习县安办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攻坚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安办发〔20XX8号)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XX),全面掌握、灵活运用风险识别“十必辨”内容,确保一线从业人员知晓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根据安全风险等级修订“一图、一牌、三清单”;在作业或者工作交接班前,必须对人员、机器、物品、环境、安全措施、工作指令等进行确认,对各类风险实行有效管控后方可上岗作业。


  3.持续推进重大隐患“清零”。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 工重新学习本行业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对照“企业十查”要求,全面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录入XX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对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立即停用相关设备设施,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绝不“带病运行”。定期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深刻吸取国内外发生的本行业的同类事故教训,迅速排查同类事故隐患,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同类事故。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1次),必要时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4.严格落实“十个一次”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作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5.加强检维修及重点危险作业安全监管。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再次学习《湖口县危险作业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湖安办发〔20XX6号),针对不同危险作业风险种类和特点,周密辨识其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运用“八问”假设工作法,分析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结果,做好严格审批,在特殊重点时期要进行提级审批,必要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进行重点管理。检维修作业前要科学制定停车方案、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期间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隔绝隔离措施、检测监护措施等,检维修结束后要按照“三清”要求清理现场,要全面确认安全条件方可开车。在开展危险作业时,无论是否为外委作业,均需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严密监护,杜绝违规作业,配备好应急救援器材,杜绝盲目施救,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6.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再次学习县安委办、县应急局《关于对承包商严格实施“五双管、五到位”管理及全面加强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湖安办发〔20XX28),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 强企业外包工程及租赁厂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九安办发〔X12号),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 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承包商档案;承包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充足;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权利、义务和职责;是否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外包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是否安排专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作业前是否以书面形式对承包单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是否建立健全外包队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应急管理部2号令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中: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应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特别要让全体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


  (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服务水平。


  1.明确和宣传专项整治标准。镇直(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制定印发相关专项整治方案,方案要简洁明了,明确重点检查事 项,并通知到行业内所有企业,采取多重方式进行宣传和解读,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我镇监管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精准执法。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精准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 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 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按照“行刑衔接”要求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服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镇直(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交叉互检、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大信息报送和会商频次,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质量,有针对性地强化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5.全面推进风险分级星级监管。对接县应急管理部门,邀请专家团队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风险辨识,评定风险等级和星级,对不同星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星级低的加大执法检查巡查力度,星级高的在完成执法计划的基础上降低检查频次,通过差异化监管提升执法监管精准性。


  6.持续开展“八包一保”等安全服务。巩固全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攻坚提升成果,依照职责分工“挂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管服务,做到“包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专题宣讲,包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传达,包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讲解,包安全管理指导服务,包安全生产监督提醒,包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包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包安全管理提升交叉互检,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实现”。


  7.严格跟踪问效进行责任倒查。构建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查不出问题或问题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村(居)、镇直(办)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三)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提升安全生产领导水平


  1.强化红线意识。镇党委、政府、各村(居)、镇直(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 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 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严把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等 安全关,不降低安全门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风险,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高位统筹推进。各村(居)、镇直(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项 整治期间,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推动出台安全生产重大制度措施;政府分管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研判、重大隐患督导检查以及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等工作,定期开展现场督导,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驻点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项整治方案,把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3.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安全生产月”“11 ·9”消防宣传日、“12 ·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契机,通过线下活动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特种设备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要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4.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等工作机制,坚决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对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且查证属实的,依据《湖口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励资金。


  5.强化基础保障。加大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的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及第三方机构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优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执法力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面实施和优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现安全生产网格“三无”目标。


  三、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X5月下旬)。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X6月至7月)。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镇、村(居)、直(办)单位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X8月至11月)。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升(X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村(居)、镇直(办)各单位、驻镇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镇应急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专项行动负责同志和有关责任人员,稳步有序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居)、镇直(办)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5月底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应急口每月定期调度掌握各村(居)、直(办)各单位、驻镇各企业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适时进行约谈、通报、问责,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纳入X年度全镇高质量考评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