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情况梳理排查报告
根据《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情况梳理排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梳理排查我县相关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对全县中小学校(小学、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排查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育基本情况
全县普通初中11所,小学119所(含教学点60个);在校生26961人,其中小学17790人,其中寄宿生4351人,初中9171人,其中寄宿生5867人。全县小学城区、坝区学校主要实行走读,山区主要实行寄宿,初中大部分实行寄宿,走读学生家庭和学校距离不远,寄宿学生星期五下午放学离校,星期天下午返校。
二、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要在学校每天常规教学结束后进行,分两个阶段组织。第一阶段以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为主,第二阶段以开展作业辅导和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为主,利用学校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阅读、劳动等活动,结束时间不早于5:30,每天课后服务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全面安排老师主持指导课后服务工作。我县所有中小学校均已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绝大多数学生已参与到课后服务活动中来。“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减负成效明显,在全国基础教育运行管理平台中显示:我县出台作业管理办法和作业时间控制达标的学校数达百分之百,开展课后服务学校数和服务时间达标数达百分之百,家长对校内减负提质满意度97.89%,学生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三、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情况
根据《XXXX财政局XXXX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资金的通知》(X〔20XX〕X号)文件精神,由XX县财政局、XX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及下发《XX县财政局 XX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X〔20XX〕X号)文件,将20XX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级奖补资金203.68万元下达到10个中心学校及两个县属义务教育初中。用于一线从事课后服务工作教师的补助。州级财政、县级财政自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开始以来,未拨付财政资金用于开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
四、课后服务经费收费情况
根据《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有关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的通知》(X〔20XX〕X号)和《XXX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X〔20XX〕X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XX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门关于XX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X〔20XX〕X号)文件,明确了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由学校自行提供课后服务,确需收取费用的,按照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课后服务收费以每天不少于2小时核算,城区学校每生每天4元(每学期不超过400元),农村学校(含XX二中)每生每天3.5元(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50元)标椎收取;寄宿制学校已免费提供基本课后服务,原则上不得收费。此文件下发至中心校一级,未下发至学校,各学校未执行收费。故全县小学、初中不存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金额收费为零。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在课后服务收费方案制定中发现,上级文件中“考虑寄宿制学校的特殊性,原则上寄宿制学校已免费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不得收费”的规定削弱了寄宿制学校教师工作积极性。目前,寄宿制学校教师是所有教师中工作时间最长、工作量最大的,从周日回校到周五离校,教师全天候在校服务却不能收费,得不到相应的报酬,会造成寄宿制学校教师新的心理不平衡,从全县角度来看会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带来新的隐患。故收费难以操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