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自费图书出版合同

有关自费图书出版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版社,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乙方的《 》书稿列入甲方 年自费出版计划。



  第二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完整的书稿交付甲方,并保证书稿质量,文责自负。



  第三条 甲方负责对书稿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书稿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有不健康内容,应在接到书稿的 个月内将书稿退还乙方,不予出版,本合同失效。



  第四条 甲方接到书稿 个月内完成其编辑加工,复审,终审,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以后并承担校对、书籍订价及质量检查工作。



  第五条 乙方负责出书的全部费用,并按标准向甲方予付下列款项:



  〔暂定:书稿字数为 万字,


总码洋为 元/× 册: 元〕




费用项目


管理费


编审费


封面设计


版式设计


校对费


标 准


总码洋的 %


元/万字


元/幅


元/万字


元/万字 次








总计人民币(大写):



  甲方收款后发稿,负责“齐,清,定”。


  第六条 乙方负责印刷,装订,保证书籍质量,出书15天内,按本合同第四条标准以书籍实际总码洋和字数向甲方结清各款项,并交甲方样书 册及全套纸型。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享有本书稿的专有出版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乙方的书稿列入出版计划,应退还乙方的预付款,并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元。



  2.甲方未按第四条规定完成书稿编辑等工作,每延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元。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书稿,每延期一个月,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4.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预付款,每延期一个月,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5.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结清各款项,应向甲方偿付未结清款 %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