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党课讲稿: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党章关于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是衡量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是党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全面要求,也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认真领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并自觉按照这些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党的利益,从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一、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共产党员的义务是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也是党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只有广大党员都能认真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一致,使党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
(一)党员义务的内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党章规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从中可以看到,这里讲的学习,是个广义的学习概念,包括多方面的学习内容。这一规定的根本要求是,通过学习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2.贯彻方针政策,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规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这一条的核心是党员要在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这是由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性质决定的。因此,大家在争取入党时,就应该在学习、工作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做党员就要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系,即个人利益要服从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换言之,那些自私自利、心里只想着自己的人,是不配做党员的。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这一条强调遵纪守法,而在遵纪守法上,又特别强调了自觉。如果不是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就有可能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走向违法乱纪。那些违反法纪的人,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不能自觉的遵守党的纪律,不能自觉地遵纪守法,是一个共同原因。
5.忠诚老实。
党章规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党的高度团结和统一是党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保证。党员对党的忠诚,是党具有强大的战斗力的根本保证。那些对党不忠诚、搞不团结和小动作的人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章规定:“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优良作风。因此,党组织教育要求党员,要勇于正视缺点和错误;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并积极勇敢地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
党章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树立群众观点,正确对待群众,向群众学习,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章要求每一个党员应具备的优良品质和神圣职责。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党章规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党、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职责。因此,党员要在这方面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方面,发挥模范作用,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二)党员义务是党员应尽的责任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党员履行义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要靠千千万万高素质党员来体现。其次,党员履行义务是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党的战斗力来源于党的团结和统一。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履行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规定,才能使党内的政治生活正常开展,才能够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第三,党员履行义务是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贯彻执行的需要。党员义务集中体现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对每个党员提出的要求,每个党员能不能按照党员义务的要求去做,事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贯彻执行。
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共产党员的权利是指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在党内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有利于党员在党的生活和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促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一)党员权利的内容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党员从入党时起,就要参加到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凡是应该参加的党的会议,都有权参加,凡是应该看的文件,都有权阅读。党员只有认真行使这一权力,才能全面了解党的工作,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本职工作。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党员参加党的政策讨论,可以实现党的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使党的政策更加正确和完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从而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党的事业不是少数人的事业,党的各项工作必须通过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因此,每一个党员都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这项规定是党员在党内享有的民主监督权利。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承认和尊重党员的这一民主监督权利。对党员负责的揭发、检举,要虚心接受,认真检查,彻底改正。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进行打击报复。党员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要注意两点:一要实事求是,有根有据,不能捕风捉影,更不允许诬陷捏造;二要按组织原则办事,进行批评、检举、揭发,要求处分、罢免,都应在党的会议上正式提出,不允许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背地议论或随意传播扩散。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任何党员只要他预备期满,从转为正式党员起,在党内就享有表决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我们党历来强调,对人的处理要采取慎重态度,做到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该权力可以使党组织更加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我们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内按多数的意志决定问题,以保证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该权力可以保证党在思想行动上的统一的前提下,避免由于决策上的失误,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这样做既可以使党组织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尽快地解决处理党内某些问题和消极现象,克服党内各种官僚主义的作风,提高党的领导机关的威望,又可以增强党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信心。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这一权利,不怕强暴,不畏权势,敢于为真理而献身。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二)党员权利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保障
党员权利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保障,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发挥作用的有力保证。第一,党员权利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第二,党员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的有力保证。第三,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三、正确理解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辩证关系
首先,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事实上,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之上的,服从于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历史使命这一根本要求的。
其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履行党员义务是行使党员权利的前提,行使党员权利是履行党员义务的保障。党员在享有并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同时也是在尽自己的义务,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只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才能更好地履行认真学习的义务。
最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既是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每个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统一尺度。所以,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坚持用这个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怎样去做,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应当向哪个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