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2)
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各位同志:
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要求,我将个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遵守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贯彻党中央精神。以参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为党的XX大精神,用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用理论自信筑牢信仰之基。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落细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3815”战略发展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重点任务,积极参与谋划全乡发展思路,推进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履行政法委员工作责任,着力加强法治建设,全力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推进平安X建设成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管理,认真执行“党费日”制度,按时交纳党费,与年在支部和联系村党总支、支部讲授党课2次,与分管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次。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在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上,不擅作主张,充分征求领导干部意见建议,充分酝酿、民主集中做决策。严肃政治纪律规矩。强化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有关制度等方面学习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外出报备等有关规定,积极主动请示报告,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与各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站所和联系村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常教育、常提醒、常督促,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抓常管、长管长严,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积极通过参加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周一例会、“三会一课”等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同时,督促分管联系办公室和村党总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适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报,全面纠治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执行党的纪律不严等问题。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乡党委议事规则和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分管办公室和联系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清廉单元建设,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抓实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到位。组织分管办公室和联系村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集中学习2次,开展谈心谈话各3次。以严实要求督促党政办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公务接待等规定,抓实抓细党建办在党员发展、纪律执行等各项规定执行,坚决杜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抓实抓细检查考核、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落实工作责任,按时限要求,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强化警示教育和制度落实,落实好“三不腐”一体推进方针,确保干部时时处处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守底线,不跨法纪红线,不越道德底线,踏实干事,清白做人。
四、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情况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办法,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在讨论人事工作时坚持公事公办、择优选用原则,以严实作风,管好身边人和事。经常性与所分管罗办公室和联系村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查找风险,及时制止和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提高分管办公室和联系村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切实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办公室管理,严守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等现象发生。严格按各项纪律规定要求自己,自己不存在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市场经济行为,没有以权谋私和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情况;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没有接受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没有违规办会、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等情况。
五、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1)20XX年1至10月本人实发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总收入为X元,其中:实发工资共X元(含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扣除个税、各种保险及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及单位部分X元,20XX年年终一次性奖金X元。本人无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2)本人办公用房面积33.61平方米,为2名副职和2名科员共用,未超标,本人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不存在公车私用、出国(境)、职务消费、配备秘书工作人员、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等情况.不存在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