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校党委督查工作专题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高校党委督查工作专题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高校党委督查工作专题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督查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方面,是推动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和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组织开展好督查工作的基本理论遵循和行动指南。高校党委督查工作是推动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内容,做好新时代高校党委督查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等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委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高校党委督查工作的定义。“督查”是“督促检查”的简称,是督查主体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评估、考核的过程,对不符合政策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所以,督查工作还包含有督办、督导、检验、反馈以及调整等行为。督查工作因运用领域不同,分为党委督查和行政督查,主要体现在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和督查范围不同,例如,20176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是做好党的督查工作的基本遵循,《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国令第733号)则是政府督查领域的行政法规,属于行政督查领域。督查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各级党政综合部门,具有综合性、事务性特征,并随着督查机构职能增强、工作范围拓展而具有更多的职能特征。
  (二)高校党委督查工作的范围。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划分,党委督查工作一般分为决策督查、专项督查和调研督查。对于高校党委而言,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各类重要会议如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决定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学校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广大师生员工反映的意见建议处理情况等。除此之外,有的高校还包含了校领导调研意见落实情况。虽然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会各有不同,但从总的原则来讲,就是党的领导覆盖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
  (三)高校党委督查工作的主体。《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强化各级党委的督查检查工作责任。所以,高校党委书记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重要的督查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做到“一把手抓一把手”,把责任一级一级压下去,党委常委和党委委员也要亲自抓督查工作。高校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党委办公室抓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督查工作格局。各高校普遍在党委办公室或党政办公室建立督查室或督办科,具体负责党委督查工作,并对督查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四)高校党委督查工作的特点。新时代,高校党委督查工作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更加强调政治站位。督查工作既是业务工作,更是重要的政治工作,做好督查工作具有重大政治意义,要把讲政治贯穿到督查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更加强调围绕大局。高校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居于特殊的重要地位,在进入新发展阶段,督查工作更加关注高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承担的使命任务,以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三是更加强调协同联动。高校督查正从“被动”变为“主动”、从“单兵作战”变为“协同攻坚”、从“结果督查”变为“过程督查”、从“线下”变为“线上线下”,逐步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内外结合的“大督查”模式。
  (五)高校党委督查工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2005年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强调“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2014年视察中办时指出“要围绕大局加强督办、促进落实”,20XX年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20XX年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也强调“驰而不息抓落实”,督查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高校党委督查工作做得怎么样,关系到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能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对高校自身而言,对于能否形成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双一流”建设、培养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委督查工作的紧迫感
  (一)做好督查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足。从发展历程来看,督查工作在高校的起步较晚,发展较慢,各高校对督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中管高校、国家部委所属高校都于近些年成立了专门的督查工作机构,逐步开始狠抓督查工作。但是,当前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还面临诸如政治站位不高、从“两个大局”想问题解难题不到位等问题,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督查工作,将督查工作看作是一般的业务工作,不能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权威性,进而造成督查工作对推动决策执行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利剑”效应不突出。
  (二)督查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够多样。目前,高校党委开展督查工作,较多采用会议、书面、电话等方式,主要采取听取总结汇报、查阅书面资料或现场查看成效等形式来了解情况,但是较少能跟踪了解办理进度,及时反馈调整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对于立项后的事项,被督查单位容易出现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此外,对于存在异地办学的高校,在开展督查工作时成本更高、效率更低,极大地制约了督查工作的及时性、全面性和灵活性。高校调动全校师生力量或第三方参与督查工作的局面尚未打开,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手段开展督查还不充分,部分高校建立了网上督查督办系统,但是涉密督查系统尚未建立。
  (三)督查工作队伍建设薄弱。目前,除了部分高校有专门督查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外,很多高校尚未配齐督查工作队伍,督查工作职能不同程度地与文秘、信访、信息、法务等业务科室合并运行,督查工作由其他干部兼职负责,“人少事多”情况明显,造成投入督查工作的力量不足,无法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实效也大打折扣,影响到了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效果。此外,督查工作干部业务素质也亟待加强,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业务能力、丰富的工作经验”尚有一定的距离,还没有将督查工作干部培训纳入高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大督查”的工作局面尚未形成,开展督查工作的力量比较单薄。
  (四)督查结果运用还不充分。现阶段,各高校主要将督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问责的依据,还不能充分体现“奖勤罚懒”的效果,不能完全发挥高校党委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有的高校虽然建立了督查约谈机制,但是执行效果不佳;有的高校提出问责机制,但是具体问责方式没有详细规定,造成执行困难,问责力度还不够大;大部分高校采取的都是督查惩处机制,但缺少激励机制,教职工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积极性不高;督查结果公开程度不高,接受监督还不充分。此外,运用督查结果开展考核评价的举措还不够多,与绩效考核、班子评价、校内巡察等的衔接还不够紧密,督查工作尚未形成闭环。
  三、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党委督查工作质量
  高校党委督查作为高校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从思想观念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改进督查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充分运用督查结果,着力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
  (一)加强对高校督查工作的思想认识。高校各级干部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把握“为什么要抓好高校督查工作”这一根本性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督查工作在政治、理论及实践方面的重要意义。各级干部要在狠抓落实中提高抓落实能力,层层压实责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学校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全面、科学准确地推进落实。督查工作干部要转变观念,认识到督查工作既要为学校党委服务、为全校师生服务,同时也要为被督查单位服务。全校师生要支持督查工作,主动参与配合做好督查工作,营造全员抓督查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高校党委督查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高校党委督查工作领导机构,如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委督查工作的统筹谋划、评价考核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督查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汇报及工作改进意见建议,审议重大事项,党委办公室作为具体执行单位,负责具体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二是建立高校党委督查工作制度,形成健全的高校督查工作制度体系,为督查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完善“立项-承办-催办-办结-通报-评估”等工作程序,形成具体的督查工作流程,建立考核奖惩制度,高校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形成健全的督查工作体系,加强对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改进高校党委督查工作方式方法。一是突破传统的督查工作方法,减少会议、书面、电话等督查方式,多开展联合督查、日常督查等,多到基层开展现场督查,适当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针对师生反映强烈以及严重制约学校发展的事项,要通过突访、回访等形式督促落实到位,多开展网络督查、优化第三方评估,以数字化手段实现工作进展和办结信息共享,不断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和效益。二是建立通报机制,通过《督查专报》等形式,向校领导和各二级单位通报督查事项落实情况,督促各二级单位抓紧抓实督查工作,向学校党委提出督查工作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和服务决策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将督促检查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努力建设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党委督促检查干部队伍。一是配齐建强督查干部队伍,选拔素质优良的干部进入到党委督查队伍中来。二是强化督查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积极选送督查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提升业务素质,有条件的要推荐督查干部参加挂职借调锻炼,尤其是面向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的督查工作部门推荐干部。三是建立督查干部队伍的奖惩机制,努力提升督查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绩效奖励、职称评审、干部提任等方面优先考虑,支持督查干部开展工作理论创新研究等等。
  (五)充分运用督查结果。一是强化激励,对于督查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显著的,要加强正面宣传,对单位和领导干部予以奖励,形成并推广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方法。二是强化约束机制,将督查事项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追究问责和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高校巡察工作内容,对于贯彻落实不力的反面典型,要视情况予以惩戒并向全校通报。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在实践过程中,可以参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对落实督查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干部予以处理和问责,以此为督查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同志们,新时代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抓好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任务更重、标准更高,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委督查工作意义重大。高校要增强做好党委督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认识,聚焦问题难点,拿出实招硬招,多措并举全力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切实提升狠抓落实能力,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