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的调研报告
关于市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但存在部分闲置国有资产统筹不够、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这与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相矛盾,倒逼资产管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现结合我市资产管理现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市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如下。
一、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做法
(一)聚焦政策导向,推动闲置国有资产利用。吃透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号),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市财政局(国资委)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号),从政策制度层面就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出具体方案,推动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明确职责。各地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本地区本行业存量资产情况,汇总筛选出具备盘活条件的项目。同时,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的地区,重点督促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率、提高再投资能力。业务指导。定期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国有企业等开展多种类型的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各类培训达20余次,帮助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掌握政策法规、管理要求,熟悉操作规则和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全市资产盘活的业务水平。
(二)聚焦市情县情,细化闲置资产盘活举措。挖掘闲置资产价值。为有效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利用不足、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多措并举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将闲置的房屋、土地、通用设备、大型仪器等资产均纳入闲置资产清查范围。截至目前,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共清查出低效闲置房屋9.73万平方米、土地6.91万平方米、设备1483台(件),资产原值1.77亿元。注重预算管理联动。结合资产存量、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资产;强调调剂方式优先,不得出现同类资产闲置与租入并存的情形,对超标准配置资产、存量资产闲置的,不再新增同类资产;强化预算约束,运用预算管理手段控制资产配置。构建共享平台系统。结合我市闲置资产现状,灵活用好出租、出售、置换、政府收储、公物仓调剂、无偿划转、自用等方式分类盘活闲置资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公物仓平台“一张网”,通过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截至目前,全市资产入仓9303笔、合计金额2476.93万元,出仓1711笔、合计金额212.42万元,公物仓入仓数、出仓数均位列全省第二。
(三)聚焦配合协调,激发各方参与工作动力。坚持上下联动。结合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城市规划等需要,统筹闲置房屋、土地等用作养老托育、社区工作、老年大学教学等公共服务场所,将城区经营性用房划转平台公司统一收储利用,促进闲置国有资产用之于民、服务改善民生。截至目前,市直陆续移交给*近3万平方米办公用房,用于解决社区服务用房问题。同时,市直已将4万余平方米的经营性房产划转到市亭宜居房产经营有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产资源效益。坚持示范带动。积极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督促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筹盘活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本地区闲置国有资产财政统筹处理任务,总结盘活成功案例和做法进行全市推广。如:市明粮集团盘活低效闲置土地案例,针对该市大多粮站处于闲置状态,将“老小散旧”库区的仓储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对物流园闲置的部分土地进行清理等,共清理土地17.8万平方米用于建设10座光伏电站,经测算,待建成后每年发电产生电费530万元,10年可收回成本,剩余15年(使用寿命为25年)产生的电费全部是企业所得利润。坚持问题驱动。出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20XX〕*号),全面推动解决长期挂账、不动产未办理权属登记、资产闲置和账实不符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鉴于有些问题时间跨度长,历史成因复杂,且政策性、专业性强,处理解决难度大,坚持分类施策破解难题,区分共性和个性,用好专题会议、提示函等方式,督促单位加快进度,切实有效解决历史遗留各类问题,助力创造盘活条件,促进提升资产效益。截至目前,为13家市直单位解决疑难杂症问题21个。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闲置资产底数“不清”。闲置国有资产分布在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分单位仍然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的思想,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只关注资产购置,而疏于日常管理,固定资产也未能及时入账与清理核销,容易造成账实不符与国有资产的流失,主管部门很难完全掌握存量资产情况,统计上来的闲置国有资产数据可信度也大打折扣。
(二)优质国有资产“难找”。部分固定资产建设过程中手续不完备,由于住房政策调整、缺少产权证、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因素,不能办理相关产权证书,致使可用资产难以合法化;国有企业掌握的部分质量较优的闲置资产,存在抵押关系,无法进行盘活。因此,通过梳理能够进行盘活的优质国有资产少之又少,无法产生较大的资产资金效益。
(三)盘活业务水平“偏低”。主管部门局限于自身利益,对低效闲置资产划转的积极性不高,存在不动产被占用、涉访涉诉、权属不清、权证不齐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安全状况较差等情况,导致资产难以盘活。针对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领域资产盘活,REITs、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尚须摸索,市县还缺少业务指导,短时间内不可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各级各部门也未能全面动态掌握资产使用情况,资产监测机制和手段还需升级提效,资产常态化盘活机制不够完善,市场化运营能力和水平不足。
三、工作建议
坚持资源共享,不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摸清资产家底,加大国有资产清理及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力度,准确登记资产信息,理清产权归属、现有存量、管理与使用等情况,常态化开展资产清查盘点,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减少资产的闲置和浪费。增强“资产”思维,强化存量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不仅考虑资产本身,还要考虑资产的协同性和外溢性,统筹考虑政府资产与资源的综合利用,注重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有机结合,推动资产全过程闭环管理。
坚持平台共用,切实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一体化,将通用办公设备存量、配置标准等要素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业务环节,做到以存量控制增量,既保障单位履职,又节约财政资金。加快政府公物仓建设,实现政府公物仓平台与资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借助数字系统进行管理,入仓、追踪、管理、出仓各项手续全程线上办理。开展公物仓业务培训和宣传,助推各级各部门了解掌握公物仓操作细则。持续优化办理流程,资产调入单位和申请使用单位全程线上交互信息,有效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让固定资产真正“流动”使用起来。
坚持责任共担,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从此前摸排情况看,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涉及往来款长期挂账、不动产未办理权属登记以及资产闲置、账实不符等多个方面,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和日常管理,对历史遗留问题实行清单化和销号管理,切实抓好问题解决;财政部门按照审批职责,统筹协调相关产权、土地等职能部门会诊,共同寻找最优路径,依法依规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