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方案

XX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

先进基层党组织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XX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局党委决定在庆祝建党 102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评选名额

根据系统党组织数、党员数,按比例分配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4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

二、推荐评选要求

推荐评选表彰对象重点为近3年以来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

(一)优秀共产党员:系统基层党组织中的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系统基层党组织中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系统基层党组织。

(四)注意事项:

1.推荐对象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重复推荐。

3.近3年曾被表彰为全省、全市、全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本次不再推荐。

4.已故党员不推荐。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个人受刑事处罚、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罚、违法生育、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因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基层党组织有违纪违法党员且在影响期内的;近5年来党组织班子成员有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以及本单位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事件的。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的正式党员。注重评选在重点项目、疫情防控、重大工作等重要任务一线中事迹突出、表现良好的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注重评选在重点项目、疫情防控、重大工作等重要任务中事迹突出、表现良好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党组织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

3.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社会号召力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注重评选在重点项目、疫情防控、重大工作等重要任务一线中组织得力的基层党组织。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于 月 16日报局政工人事股。

(二)考察。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向开展表彰的党组织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三)审核。局党组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四)公示。对拟表彰对象进行不少于 个工作日公示。

(五)决定。提请局党组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表彰对象进行集体研究,作出表彰决定。

(六)表彰。在全局基层党组织通报表彰:对获得表彰的党员、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对获得表彰的党组织颁发奖牌。

五、工作要求

(一)从严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严格对照推荐评选的条件和要求,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比选、严格考察。要严把审核关,对有举报反映的,要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调查清楚的,不能作为推荐对象。要严把廉洁关,对廉洁、作风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经得起检验。

(二)严肃推选纪律。各推荐单位(党组织)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推选程序步骤,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坚决防止推荐评选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风清气正。

(三)抓好学习宣传。各推荐单位(党组织)要注重发现和推荐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和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一心为民、干在实处,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行风,营造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材料报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附表和有关要求,于20XX年 月 1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1.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情况、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2.推荐对象审批表;3.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 格式,不少于626×413 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4.拟推荐表彰对象党风廉政意见情况。

以上资料电子档、纸质档各报送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