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实施方案

为强化队伍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评选XXX年度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及个人的活动。激励立足岗位、认真履职、敢于担当、成绩突出的集体及同志争当先进,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形成全局各级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比学赶超、努力创佳绩的工作氛围,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源头做起、从思想抓起,凝心聚力正党风、依法执法转作风、提升素质树形象,为构建“美丽幸福新宜州”夯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抓好评选工作,决定成立XXX年度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  韦  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  黄星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黎  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奇铁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庆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永宁   局党组成员、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 :  卜祖雄   局办公室主任

吴兴智   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

韦超刚   法规信访股股长

张旺春   执法监督股股长

            韦  海   燃气管理站站长

皮艳妮   人事宣教股股长

李玲楠  计划财务室股长

三、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局机关2个、城管大队2个,规划大队1个,燃气管理站1个。

2.先进个人:局机关10人,城管大队11人,规划大队3人,燃气管理站2人。

四、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各股室、中队(组)

()先进个人:全局干部职工

五、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好中选优的原则。

六、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

1)狠抓学习业务好。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局党组的决策和部署,以“廉洁、公正、务实、高效”为目标,正常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2)团队协作精神好。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有较好的协作精神,中队的向心力、凝聚力充分体现,运作体系畅通高效。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管理标准开展工作,落实“定人、定岗、定时间、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执法运行机制,违法必查,依法处罚。

3)落实制度秩序好。能够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执法过程中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处罚标准;同时做到奖惩有措施,过程有监督,过错有追究。  

4)外树形象作风好。能够严格执法,文明管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无态度粗暴、野蛮执法现象;能够廉洁自律,奉公守法,联系群众,接受监督,无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为;能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实事求是,作风正派,无离岗、脱岗现象;能够着装整洁,仪表端正,举止大方,队容严整,无衣冠不整、作风拖拉等现象。  

(二)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带头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觉悟高,宗旨观念牢,能够自觉维护大局,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2.业务精通:有较丰富的执法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行政执法能力,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法律及业务知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勇于创新创优,善于总结提高,是本股室、大队、中队业务能手;

3.文明执法:着装规范,执法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格依法行政,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文明、规范、公正,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在依法行政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4.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强,为民服务好,公道正派,积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与群众关系融洽,在社会和管理相对人中有良好的评价;

5.廉洁自律:坚持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不吃请受礼,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袭,无对当事人吃、拿、卡、要等现象;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凡具有以下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推荐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办事推诿、不服从领导安排、在日常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在重大专项工作中推进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对区委、区政府及局党组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力致使本单位受到通报批评的;因工作原因受到舆论媒体通报造成重大影响的。

七、评选办法

(一)类别评选。

1.先进集体评选。 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评选出并上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2.“先进个人”评选。由局机关、城管大队、规划大队、燃气管理站根据方案要求评选出“先进个人”并上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二)审核公示。评选活动小组讨论通过考核结果,初评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并在本局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本年度的“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公示期间如有投诉并情况属实的,取消获评资格,由达标的集体及个人依排名递补。

八、奖励及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彰。对获得“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授予锦旗或《荣誉证书》。

(二)结果运用。评选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加分的依据。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层单位、各股室要把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和推进党建 “两学一做”常态化活动的重要载体,要在本局内营造人人争做模范、个个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发动。各二层单位、各股室要对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发动,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上来。

(三)客观公正。年度“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评选小组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各二层单位、各股室推荐人选,必须结合该中队、同志在党性、纪律、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为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四)本实施方案自通知之日起实行。请各二层单位、股室在202125日前评选XXX年度“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先进集体及个人,并将名单报送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附件1.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1

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推荐部门

先进集体推荐名额 (个)

优秀执法人员推荐额(名)

优秀协管员推荐名额(名)

备注

1

局办公室

2

7

3


2

法规信访股


3

执法监督股


4

计划财务股


5

人事宣教股


6

违法处理室


7

市容管理综合股


8

扬尘撒漏治理股


9

行政窗口


10

城管执法大队

2

5

6


11

规划监察大队

1

1

2


12

燃气管理站

1

1

1


合计

6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