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XX年宗教领域电器火灾隐患治理工作总结
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XX年宗教领域电器火灾隐患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关于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我局20XX年消防工作部署安排,我局认真推进火灾隐患治理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健全完善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专题会议机制,将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基层考核重要内容。20XX年,我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宗教领域安全工作,制定年度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工作要点,签订消防安全和平安建设责任书,从组织制度上保障我市宗教领域安定稳定。
二、严密部署。20XX年以来,我局连续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全市民宗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关于加强宗教领域火灾隐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针对火源管理等8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开展排查整治,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为进一步提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水平,我局联合市委统战部制定了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相关办法,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制定了《消防安全“6+3”刚性要求》,指导县(市)区民宗部门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
三、联合检查。20XX年以来,我市各级民宗部门深入一线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排查,将消防安全、自建房隐患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指导属地对带有祭祀功能的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全面摸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开展督导。制定《20XX年全市宗教领域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暨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福建省消防条例>工作方案》,组织4个小组开展对场所开展抽查督查。结合全市宗教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对落实消防安全“6+3”刚性要求等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问题隐患整改不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通报处置。
五、专项推进。高度重视市政府关于我市宗教领域森林防火、民间信仰消防安全等工作的批示精神。迅速、务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321”措施。一是完善“三张清单”,打牢工作基础。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和今年森林防火相关工作部署,指导乡镇(街道)以长期有人住宿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为重中之重,建立完善“三张清单”。
六、落实责任。12月,我局制定下发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宗教领域“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日常监管责任。结合民间信仰领域火灾特点和突出隐患,指导乡镇(街道)紧盯涉文物场所,位于人口密度大紧邻其他建筑物的场所,偏远交通不便、消防救援难的场所,木质结构为主的场所,电气线路老化的场所,老年人聚集管理的场所,经常举办各类民俗活动的场所以及正在施工等八类场所,规范“三源五用”,即:“火源、电源、气源”和“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用柴”,落实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日常安全监管。
七、量化管理。我局联合市委统战部印发《福州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间信仰工作量化管理的措施(试行)》,对全市民间信仰工作成效实行统一标准、量化评定。把落实情况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硬指标”。把规范管理落实为细致明确的“硬条件”。把层层责任分解为贯彻到底的“硬约束”,相关经验信息被中央统战部采用。
八、创新治理。我局在全省首创打造民族宗教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民族宗教事务指挥中心,通过使用人流动态感知、人脸识别等数字技术,有效预判宗教场所活动情况,推动宗教事务实现互联网智慧化管理。构建宗教事务“一张图”管理模式,建设宗教领域消防安全“任务清单式”巡检系统,有效压实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