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教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XX省“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教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实施《XX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省卫生健康科技进步与创新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重点学科与科技创新工作,切实提高我省卫生健康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现结合《XX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制定《XX省“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教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全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与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为目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健康XX战略为统领,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拔高峰、强优势、建机制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加大投入力度和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学科与技术交叉融合,强化临床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领未来医学科学技术发展方向,增强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与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定位准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开放共享、协同发展的全省卫生健康创新体系,建设10所左右省级研究型医院、30个左右省级医学创新中心和50个左右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取得一批重点领域重大科研标志性成果。通过工程项目实施,实现更多国家级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在XX落地,积聚更多顶尖的医学科研资源,在部分重大疾病防治研究,以及新型药物、疫苗和医疗器械“卡脖子”问题研发等领域产出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使我省重大疾病防治技术研究与生物医药创新能力逐步达到国内领先,接近欧美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一批省级研究型医院
1、功能定位。
面向卫生健康事业与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以新医学知识和新医疗技术的产生与传播为使命,在医药创新能力、医学人才培养、临床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作为我省临床研究、技术创新的领头雁和重大疑难疾病诊疗中心,引领全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方向。
2、职责任务。
以解决人民健康重大需求为导向,坚持临床、教学与科研融合,聚焦重大疾病防治需求,组建临床研究中心,瞄准破解“卡脖子”难题,组织开展科研攻关。组建多学科诊疗中心,建立多学科高水平诊疗团队,实现学科和技术等优势资源整合,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系统化、个性化和精准化诊疗服务。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独立的研究型病房、梯队合理的研究队伍、规范化的医学教学体系、标准化的生物样本库,为临床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支撑。探索优化人才结构、培养创新人才的新举措,实行临床医师和高校教授双聘制度,推进基础和临床的融合创新机制。完善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制度机制,建立“产学研医”一体化的协同创新平台,搭建成果向临床和产业转化的桥梁。
3、建设目标。
以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和医疗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为重点,结合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遴选一批优势学科多、特色技术强和人才集聚度高的医院,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医疗机构转变发展理念,到2025年底,建成10所左右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临床诊疗技术特色鲜明、科技创新优势明显、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信息系统支撑有力的省内一流、国内领先高水平有特色的省级研究型医院。每所省级研究型医院在国家级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与全国两院院士、国医大师级专家候选人上有新突破;牵头开展国家级重点研发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和新药/医疗器械临床研究,产出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新技术、疾病诊疗指南、行业标准等标志性成果;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在医科院科技量值医院排名有上升、进入科技量值学科排名前20的学科数量有增加;疑难重症诊治能力、医学前沿技术应用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建设一批省级医学创新中心
1、功能定位。
面向全省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在医学新技术、诊疗新方案和医药新产品的协同创新,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有显著优势,高水平国际国内合作研究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大,作为全省临床医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为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疾病防控策略提供科技支撑。
2、职责任务。
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协同研究网络为支撑,聚焦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肾脏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分别围绕一个专业研究方向或一项关键技术等,坚持“医+Ⅹ”协同创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坚持中西医协同创新,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开展大样本临床循证医学和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探索更为精准有效的疾病防治手段;牵头开展国际国内多中心药物临床研究,加快新型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有效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问题防控方面的难题。
3、建设目标。
根据我省卫生健康和生物医药创新需求,结合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医学技术创新中心规划布局,遴选一批临床需求急迫、专项技术优势突出、团队带头人行业影响力大的优势学科/专科和中心,通过支持协同网络建设,引导依托单位加强整体布局,优化人才与技术等资源配置,到2025年底,建设30个左右创新能力、诊疗技术水平和解决疑难问题能力均处于省内领先的省级医学创新中心。每个省级医学创新中心须有明确的临床研究方向,合理的临床研究专业人才队伍,建成标准化、规模化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和生物样本库,牵头开展的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研究制定不少于3项国家级水平的疾病诊疗标准、技术规范或临床路径,以第一完成单位获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项,普及推广5项以上医学科技创新成果。
(三)建设一批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
1、功能定位。
面向医学前沿技术和事业长远发展,在医学前沿技术与医药原始创新基础研究,以及技术转移转化、解决卫生健康实际问题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作为全省医学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带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与医药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发挥在全省卫生健康前沿技术研究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2、职责任务。
结合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凝练主攻目标,制订学科/实验室发展规划与具体措施,加大投入,改善临床诊疗与传染病防治、教学与科研等硬件条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院内学科交叉融合;完善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围绕严重影响我省居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以及疾病发病机制和药械作用机理等重点,加强卫生健康前沿技术和生物医药创新研究与成果转化。加强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的衔接,追踪世界医学前沿技术发展,组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产出更多原创成果。
3、建设目标。
根据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统筹强优势与补短板,以医疗卫生机构的优势学科/专科和实验室为主体,遵循服务需求量大、技术优势较为突出、研究基础较好的遴选原则,适当向短缺技术、薄弱专科与地区倾斜,到2025年底,建设50个左右硬件条件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科技创新能力强和服务水平高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每个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均须有明确的重点发展或主攻研究方向,疑难危重复杂病例比例(非临床科室的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居省内领先;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上有新进步,有牵头开展的省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重大科技专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委医学引进新技术一等奖,医学科技原始创新成果向临床转化3项以上,学科在医科院科技量值排名有所上升。
(四)开展一批省级卫生健康领域科学研究
1、研究定位。
服务于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的新形势,以疾病防治需求为导向,坚持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围绕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的关键技术、临床前沿技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策略,以及新型药物与健康服务技术及相关健康产品研发等重点领域,与国家自然、省自然研发计划相衔接,全面增强全省卫生健康领域科学研究能力。
2、组织方式。
每年研究制定发布省卫生健康委年度科研项目指南,明确重点支持领域、研究项目类型、各类项目立项数量及支持标准等,组织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对照研究指南进行申报,并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项目初筛、评审与立项。对围绕事业发展或重大疾病防治亟需的关键技术或药械的研发,建立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重大疾病专项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有效对接机制,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若干重大项目攻关研究,争取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
3、研究目标。
加强对省级研究型医院、医学创新中心、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的考核引导,全面加强医学科学研究,逐步加大卫生健康系统科研积累,提升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研究水平,实现更多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重大科技专项落地XX,争取在一批重点领域研究取得重大的标志性成果。
三、组织实施
1、实施周期。
本周期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2025年。各类项目依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现有基础,按照工程总体规划,分阶段、按计划、有序实施,努力实现工程项目关于协同研究网络、重大疾病临床特色诊疗技术和药械研发的成果产出目标。
2、实施范围。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含军队、科研院所、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3、资金补助原则。
对评审认定的省级研究型医院(含建设单位)、省级医学创新中心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按照一次立项、分类资助、持续支持的原则进行补助。对科研项目按照年度立项计划进行补助。
4、优先条件
(1)对省级研究型医院,优先考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单位和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为A+及以上的医疗机构。
(2)对省级医学创新中心,优先考虑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公共卫生研究院、省“十三五科教强卫工程”中考核优秀的省临床医学中心等。其中:对已获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含进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遴选答辩单位)、已布局的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的重点疾病所在学科/中心,直接命名为省医学创新中心,并给予相应的省级财政支持。
(3)对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优先考虑具有明显专科特色和优势(进入复旦专科排名前10或提名的临床专科)、且科技实力较强(科技量值排名在全国前20位)的学科/实验室。其中:对已获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称号的,直接命名为省医学重点实验室,并给予相应的省级财政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卫生健康委将工程纳入《XX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并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学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设规划相衔接,建立经费持续投入机制,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加强对临床研究及成果转化尤其是中医药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在项目管理中注意保护知识产权和医疗数据安全,倡导科研诚信。项目依托单位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荐申报国家与省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立项及其成果奖励、产学研合作、科研资源共享等方面对实施项目予以政策支持。
(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省卫生健康委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和职务发明等给予奖励,以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对各类项目实行年度信息报告、中期考核和期末验收制度,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导向性、实效性。对期末未能完成项目合同任务要求或出现重大过错、受到处罚的建设单位,退出工程项目序列,同时取消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
(三)、强化项目依托单位责任。
所有项目依托单位须承诺并落实医院和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确定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建设项目有序实施,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考核评估。各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恪守医学伦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范科研、诊疗和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