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

春节假期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




春节假期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


  20XX年春节假期将至,为确保当前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20XX年春节假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一、A级旅游景区。一是要做好冬季火灾防控,要严防春节假期游客林区用火,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要强化巡查排查和宣传教育。二是要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做好地质灾害防范;要做好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三是要加强客流监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游客趋于最大核定承载量时,采取多种方式分流疏导客流。四是要全面排查建筑物、栈道、桥梁等设施设备安全,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一律关闭或停用。




  二、娱乐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娱乐经营场所要制作张贴消防安全提示挂图;要设置明显的安全疏散路线提示标牌;要及时排查整改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要加强员工消防培训,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能力。




  三、文化演出活动。经批准的各类文化演出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舞台搭设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有防火设施设备,需制定现场应急疏散预案。




  四、旅行社企业。依法登记备案的旅行社企业要规范、合法租赁旅游包车,落实“五不租”要求;要加强导游等从业人员聘用管理和教育培训,落实旅客安全事项告知责任;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




  五、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要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疫情严重期,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