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新担当、新作为、新突破”竞赛活动方案

岫岩县“新担当、新作为、新突破”竞赛活动方案




岫岩县“新担当、新作为、新突破”竞赛活动方案


  




  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担当、新作为、新突破”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鞍政办〔20XX5号)精神,结合岫岩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扣“开门红”“双过半”,全力以赴抢机遇、解难题、抓发展、促振兴,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工作,在全县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的竞赛氛围,冲刺全年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经济建设不停步。




  二、竞赛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竞赛内容




  以市政府通报主要经济指标参与竞赛评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个指标,指标权重为3331。每项指标总量、增速权重为46,综合评分,每季度评比一次。




  (二)责任分工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提供园区、各乡镇(街道)固定资产投资1-本季度累计完成情况总量占全县比重、增速及排名。并根据园区及各乡镇(街道)参评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以统计公布数据为准)和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比,每季度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季度后,月25日前),并经县政府办公室审议通过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县工信局:负责提供园区及各乡镇(街道)规上工业增加值1-本季度累计完成情况总量占全县比重、增速及排名(季度后,月20日前)。




  县商务局:负责提供园区及各乡镇(街道)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增加值1-本季度累计完成情况总量占全县比重、增速及排名(季度后,月20日前)。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园区及各乡镇(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本季度累计完成情况总量占全县比重、增速及排名(季度后,月20日前)。同时,依据综合评分结果,为获一、二、三等奖的园区或乡镇(街道)给予一定工作经费支持,用于招商引资和推进项目建设,奖励资金从县级财政年初预算中列支。奖励资金每季度申报一次,并于下一季度兑现。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召开季度竞赛活动总结会,会上对竞赛评出的一、二、三等奖给予一定工作经费支持,并公开宣传,对各项指标增速排名前三名的给予口头表扬,指标排名靠后的乡镇(街)、园区做检讨发言。




  三、评分标准




  (一)设定目标




  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鞍山市新调整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分季度确定产业园区和各乡镇(街道)各项指标目标增速。




  (二)评分办法




  每项指标评分时,此项指标无数据的,计零分,增速未达到年初目标的,只计算指标总量占比得分,不计算指标增速得分;增速达到年初目标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




  按园区或乡镇、街道指标总量占全县比重排名计分,第一计24分、第二计23分,依此类推,直至第二十五名计1分。




  园区或乡镇、街道单项指标得分=单位指标总量占全县比重排名计分值×40%+〔单位指标增速-单位目标增速)+(单位指标增速-单位指标增速最小值)〕×60%




  园区或乡镇、街道总得分=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得分×30%+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得分×30%+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得分×30%+单位批零住餐销售额得分×10%




  批零住餐增加值增速指标得分中零售业占40%,批发业、住宿业、餐饮业各占20%




  每季度按园区或乡镇、街道总得分排名,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如遇得分并列,按固定资产投资得分多少排序,如遇固定资产投资得分也相同,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得分多少排序,以此类推,直至评选出第一名、第二名等前八名。




  评出各单位总得分后,总分低于全县平均分的单位要在竞赛活动总结会上领取工作提示函,排名后五名的单位要上台作检讨发言。单项指标没有完成市下达任务目标,且全市排名后三名的,由该指标行业主管部门上台作检讨发言。




  本竞赛方案由县发展改革局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