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近三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近三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保护公平竞争,彰显司法正义,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年来,全市法院商事审判执行队伍共有xx个集体和xx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扬表彰,20XX年市中院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破产审判、执行攻坚、常态化走访企业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截至今年xx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xx件,占全市民商事案件的xx%,占全市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xx%。市中院受理各类商事案件xx件,占市中院全部民商事案件的xx%,占市中院全部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xx%。商事纠纷类型较为集中,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前5大类案件占全部商事案件的xx%。审结各类商事案件xx件,结案标的额xx亿元,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结案标的额的xx%。市中院审结各类商事案件xx件,结案标的额xx亿元,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结案标的额的xx%




  全市法院受理商事执行案件xx件,执结xx件,案件执结率xx%,执行到位金额xx亿元。市中院受理商事执行案件xx件,执结xx件,案件执结率xx%。从受理案由看,传统商事执行案件仍然占比居前,买卖合同纠纷案xx件,占比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xx件,占比x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xx件,占比xx%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方位开展司法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商事审执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切实扛起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把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通过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厚植稳商、安商、暖商情怀。始终将商事审判执行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院党组会和院务会坚持月度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定期通报执法办案情况,并将其纳入审判质效考核体系,推动全市法院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二是延伸司法服务,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制定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8条意见,常态化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928项具体举措。出台《全市法院“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正负面清单》。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到企业开展民法典宣讲、举办合同法讲座,解答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难题。编写《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100问》,发布12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代表性案例,普及法律知识,释明裁判规则。自全省开展营商环境考核以来,全市法院聚力打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位次逐步实现由省内排名居中向排名靠前。“执行合同”指标从2020年第9位上升至20XX年第5位,“办理破产”指标由第8位上升至第4位。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担当为企纾困解难。开展全市法院领导班子集中走访企业和企业家活动,46位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实地走访145家企业,精准对接企业多元司法需求。中院主要领导积极开展“访企解难”活动,面对面现场办公,为企业排忧解难。在xx钢铁控股集团等12家重点企业设立联系点,常态化排查涉企商事纠纷苗头隐患,推动商事纠纷源头化解。




  (二)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护航商事主体发展。新冠疫情防控三年来,xx法院依法保障企业减负纾困,出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14条意见,助力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妥善审理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及时审结买卖、租赁、运输、仓储及企业经营等合同纠纷案件26005件,有效规范了市场交易行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指定裕安区法院统一受理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市域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2020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645件,其中调解和撤诉1069件,调解撤诉率达64.98%,“霍山石斛”驰名商标认证案入选xx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裕安区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理公司决议、解散、盈余分配、股东资格确认等案件653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通过合理确定保全担保数额、引入保全责任险担保等方式,降低企业保全成本。对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企业,依法提供减交、缓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准确适用证据规则,通过制作音频、编印诉讼须知、签署诚实诉讼承诺书等,告知虚假陈述、虚假举证的后果。在审理张某诉乔某借款纠纷案件中,张某虚假陈述,法院依法对其罚款5万元,被《人民法院报》作为典型案例报道。2020年以来,两级法院依法惩治虚假诉讼44件,有效维护了商事诉讼秩序。




  二是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充实破产审判工作力量,组建“3法官+2助理+2书记员”专业团队,负责中院破产案件审理与对基层法院指导工作。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管理人行业自律。开展破产积案清理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清算案件261件,已办结192件。出台工作指引,推动简单破产案件简易审、普通破产案件加快审。全市办理有产破产案件结案平均周期由2020年的846天,连续三年下降至20XX年的169天,今年一季度我市“办理破产”指标位居全省第1。坚持府院联动,全市法院均与政府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统筹解决企业破产中的社会稳定、民生保障、财产接管处置等重难点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府院联席会议共协调解决涉破产清算问题34个。2020年以来,全市7家企业经破产重整获得新生,100余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盘活资产40多亿元,化解债务120多亿元,释放低效用地近4000亩、厂房20余万平米,兑付职工债权3000余万元。




  三是提升审判工作效能。针对近年金融案件易发多发情况,成立金融调解委员会、金融巡回法庭,组织专门力量高效化解金融纠纷,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三年来,共审结涉金融类纠纷案11229件。推行精审快审,运用简易与小额诉讼程序共审结金融类纠纷10088件,平均审理周期23.45天,大幅降低了市场主体诉讼时间成本。服务党政工作大局,依法稳妥审结涉军地租赁合同系列纠纷,受到中央军委政治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强化涉房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审慎平衡各类主体利益,依法审结涉房地产商事案4915件,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维护了市场秩序。




  四是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繁简分流诉讼程序对商事纠纷的源头化解作用,大力推进商会等行业联动调解及公证、仲裁联合调解,将商事纠纷化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之中。2020年以来,市县(区)两级诉前调解案件101182件,调解成功68383件,调解成功率为67.58%,使商事纠纷在诉讼前端得以化解。大力推行繁简分流,坚持要素式审判,20XX年一审、二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分别为34.99天、33.7天,同比分别缩短10.89天、14.12天,推动涉企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




  五是提升司法服务能力。积极应用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实现“网上+跨域”快捷立案,开通涉民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一窗通办”。成立审判辅助事务中心,引入第三方参与两级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中办理,集约建设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子送达、卷宗扫描三大中心,实现资源共享。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建成互联网法庭58套、标准化科技法庭142个。2020年以来,网上开庭11197次,让企业共享便捷高效司法服务。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从立案到开庭平均用时17.84天,居全省第1




  (三)兑现胜诉权利,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是深化府院联动,凝聚执行合力。鉴于全市商事执行案件逐年增多(近3年年均增长22.43%),我们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推动成立市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27家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形成攻坚合力。不断细化、完善部门间协作,与税务部门建立审判执行与税务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与保险行业共建“保险+执行”融合机制,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点对点”专线,与供电公司就强制执行工作达成协议,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就拒执罪开展协同配合,与公证处、商业银行共同设立“法拍贷”,加速涉案财产的执行与处置。




  二是秉持善意理念,传递执行工作温度。坚持“活封活扣”,审慎采取保全措施,对涉企案件财产保全进行评估,最大程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开展“xx风暴”执行攻坚行动,集中执结拖欠企业债务、涉民生等7类重点案件13082件,拘传617人次,拘留118人次,罚款22.3万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6人,执行到位金额9.05亿元。金寨县法院坚持执行力度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及时执行兑现涉130多位农民工报酬案,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并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2020年以来,共删除失信记录9481条,降低因诉讼执行对企业信用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是深化科技赋能,保障智慧执行。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深度运用智慧执行APP、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确保异地线上指挥不掉线。持续开展“6·18”“双十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网拍成交标的物1470件,成交率44.6%,成交额17.64亿元。组建“执行110”并投入实战,通过全日制值班,电话网络全线连接,及时发现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行踪,并迅速采取强制措施,有效维护胜诉方权益。




  (四)注重能力提升,锻造过硬商事审判执行队伍




  一是不断增强履职能力。聚焦商事审判执行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标,优化审判力量配备,全市法院共有商事审判员额法官187人,占员额法官总数的57.89%。注重法官能力素质提升,组织员额法官赴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轮训,与皖西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适时进行商事审判业务指导和培训,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培育复合型商事审判人才。强化司法责任担当,持续加压奋进,涌现出魏晶晶、丁庆武等审判工作先进典型。




  二是大力提升办案质量。聚焦商事审判中办案质效方面存在的短板不足,开展“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建立商事案件“发改提指”判前沟通、判后分析、跟踪督办机制,常态化开展发改案件点评会,统一商事案件裁判标准。今年一季度两级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0.73%,同比下降1.5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均位居全省第5,商事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商事审判执行领域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审判执行队伍。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商事审判执行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商事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定位还需要强化,个别干警释法说理不到位,运用证据规则能力有待提升,一定程度上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现象。人案矛盾仍然突出,全市法院法官人均办案数从2020年的205.48件上升到20XX年的335.23件,超常的办案压力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办案质效。




  (二)商事审判职能延伸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延伸司法服务工作还存在薄弱点,如在法治宣传方式上较为单一,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利用不够,案前、案中、案后与当事人沟通交流、释法说理不够充分,致使有的案件案结事未了,常态化发布涉企典型案例不多,司法为企的方法路径还需进一步拓展和创新。




  (三)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发挥不够。对商事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工作力度不够,多元化解的明确分工和各方职责压得不实,工作效果不尽人意。与此同时,专业商事调解组织缺乏规范管理,非诉商事调解队伍人员素质参差、良莠不齐,诉源治理尚未形成合力。




  (四)营商环境领域府院联动机制还需强化。府院联动机制虽已建立,但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具体落实和有效运转尚需加强,特别是在破产审判、商事案件执行方面,各方尚需加强配合,共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合作营商环境。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坚持依法履职,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自觉将商事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之中,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牢社会主义正确司法理念,将案结事了、释法说理、人民满意融入商事审判执行全过程,推动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案件繁简识别分流机制,充分运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要素式审判等推进简案快审,不断提高为企解纷效率。狠抓商事审执队伍建设,加强条线业务指导,增强审委会、院庭长监管对案件质效的监督把关作用,准确运用证据规则,确保同类商事案件裁判尺度统一。




  (二)坚持延伸服务,进一步强化司法保障。加强司法宣传,利用新闻发布会、“两微一抖”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增进商事审判执行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巡回审判,走进企业“以案释法”。持续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注重在商事审判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推动商事主体依法诚实守信经营。




  (三)坚持多元共治,进一步推动源头解纷。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动商事纠纷诉源治理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考评体系,建议将基层调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推动属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落实多元解纷责任。强化诉源治理组织保障,多渠道选拔能力素质过硬的人员进入商事调解队伍,推动多方力量向解纷和疏导端用力。




  (四)坚持府院联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政府和法、检机关协同联动机制,持续推动府院联动由个案协调向制度化、常态化转变,以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形式,推进和保障涉经济社会发展诉求快速解决。建立健全执行领域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设立法院与车管所、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对点”查控专线,扩大人、财、物查控互联共享范围,提高商事案件执行效率。




  商事审判执行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断,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进一步提升商事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不断开创现代化幸福xx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