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烟台市)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烟台市)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烟台市)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XX113日起,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巡察。




  一、巡察对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三是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四是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履行整改责任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络邮箱、举报信箱和“扫码举报”系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415日。




  (一)举报电话




  1815359099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网络邮箱




  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jiwei.yantai.gov.cn)“巡察组信箱”。




  (三)举报信箱




  设置14个巡察组信箱,分别位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51号电梯对面楼梯间;




  芝罘管理部,金都大厦17楼综合科室外走廊;




  莱山管理部,金贸中心1605-1室外;




  福山管理部,县府街196号建行1楼左边楼梯口处;




  牟平管理部,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西720室门外;




  长岛管理部,乐园大街130号建行3楼进门右侧;




  高新区管理部,创业大厦东塔24楼走廊东头;




  莱阳分中心,旌旗西路400号建行2楼走廊处;




  海阳分中心,海发大厦21楼综合办公区外侧;




  栖霞分中心,山城路63号建行3楼楼梯西北角;




  龙口分中心,广电大厦10楼楼梯口处;




  蓬莱分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9楼会议室门口;




  莱州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12楼公共饮水机处;




  招远分中心,初山路1071楼左楼梯口处。




  (四)“扫码举报”系统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操作直接反映问题和情况。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特此公告。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XX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