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烟台市)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烟台市)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XX年11月3日起,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巡察。
一、巡察对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三是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四是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履行整改责任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络邮箱、举报信箱和“扫码举报”系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5日。
(一)举报电话
1815359099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网络邮箱
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jiwei.yantai.gov.cn)“巡察组信箱”。
(三)举报信箱
设置14个巡察组信箱,分别位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1号电梯对面楼梯间;
芝罘管理部,金都大厦17楼综合科室外走廊;
莱山管理部,金贸中心1605-1室外;
福山管理部,县府街196号建行1楼左边楼梯口处;
牟平管理部,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西720室门外;
长岛管理部,乐园大街130号建行3楼进门右侧;
高新区管理部,创业大厦东塔24楼走廊东头;
莱阳分中心,旌旗西路400号建行2楼走廊处;
海阳分中心,海发大厦21楼综合办公区外侧;
栖霞分中心,山城路63号建行3楼楼梯西北角;
龙口分中心,广电大厦10楼楼梯口处;
蓬莱分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9楼会议室门口;
莱州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12楼公共饮水机处;
招远分中心,初山路107号1楼左楼梯口处。
(四)“扫码举报”系统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操作直接反映问题和情况。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特此公告。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XX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