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党员干部要讲规矩、有纪律

党课:党员干部要讲规矩、有纪律




党课:党员干部要讲规矩、有纪律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毛主席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古往今来,规矩和纪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和要求。一个集体或组织要得到发展壮大必须有严格的规矩和纪律。



  一、正确理解党的纪律、规矩的涵义



  中国共产党发展之所以能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开创了伟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走上了实现中国梦的复兴之路,就是因为她从诞生起就具有越来越严明的纪律、越来越严格的规矩。讲规矩、有纪律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期党员“四讲四有”标准中的内容,那么什么是党的纪律、规矩,二者有何关联?



  (一)党的纪律。纪律就是规则,是要求人们遵守组织确定了的秩序、执行命令或履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范,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的总称。党的纪律简称党纪,它是体现党的性质的党内各种原则、规章制度、条例和决定的总和,是党内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概括地说,党的纪律就是党规党法,是党内的法规。按照纪律规范所调整关系的不同,可划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几乎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党的纪律具有四个主要特征,即遵守的自觉性、执行的强制性、适用的平等性、鲜明的阶级性,是自觉的纪律、统一的纪律和铁的纪律。弄清党的纪律的内涵,还要着力理清党纪与党性的关系。一方面,党性决定党纪,不同的党性会形成不同的党纪状况;另一方面,党纪又反映党性,一个党员如果党性纯洁,必然会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同时,党的纪律状况对党性又有明显的促进或破坏作用,通过严格党的纪律,严肃惩处那些违法乱纪分子,必然会对纯洁党的队伍、引导党员进步产生积极影响。党纪和党性不可分割、互为一体,严守党纪是党性坚强的重要表现。现在,我们经常说要加强理论武装、锤炼坚强党性,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严守党的纪律,严守纪律是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



  (二)党的规矩。规矩,从宏观上讲,是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的总称。从现实工作中来说,规矩就是已经定下来的政策、制度、要求、办法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过总体论述,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党章、党纪、国家法律、传统惯例。作为党员,首先要遵守党章这个总规矩。同时,作为中国公民,毫无疑问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党纪,前面已经详细地讲过,它和党章、国法一样,都是明确成文的刚性规矩,必须遵守。对于“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过论述:“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相对柔性,但一样是规矩,一样要严格遵守、严肃执行。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重视学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立足中国实情,锐意改革进取的务实态度;自力更生、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以及党在不断发展壮大过程中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各项纪律规定。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就可以避免沾染官气,避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能够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工作惯例经过了实践的检验,行之有效,处理好坚持惯例与与时俱进的关系能够使我们在发展的道路上不走错路、少走或不走弯路。讲规矩就必须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把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作为我们的指明灯,为我们前进的道路保驾护航。



  (三)党的纪律、规矩的关系。从概念的层面来看,党的规矩的外延要比党的纪律更大,党的纪律只是党的规矩的其中一个方面。从是否成文的方面来说,党的纪律是明确成文的,有具体条文规定,因而具备刚性约束力和实际操作性,违反了哪一条纪律,就对应受到怎样的处分;而党的规矩,既包括成文的党章、党纪、国法,还包括不成文的传统和惯例,除了具备刚性约束外,还强调党员干部继承弘扬传统、遵循工作惯例的自觉性,是刚性和柔性的集成体。以前,我们经常听到党的纪律,对纪律这个词并不陌生。相对而言,规矩是一个新词,是包含纪律在内的一个新的概念,一个概括更为宽泛、指向更为明确的概念。



  二、讲规矩有纪律的重大意义



  (一)讲规矩有纪律是解决当前存在问题的现实需要。讲规矩有纪律是理解当下中国政治思路的新词语。新词语的提出,通常有其问题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讲规矩有纪律,首先是因为党内存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现象。比如,在原则立场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党内团结方面,搞“团团伙伙”,讲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在组织纪律方面,组织意识淡漠,不向组织请示报告;在廉洁纪律上,不能秉公用权,贪污腐化,拿权力做交易,损害国家人民利益,中饱私囊等等。所以,我们今天讲守纪律、讲规矩,不是放空炮,不是打哑炮,是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是为了凝聚人心、集聚力量,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讲规矩有纪律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的重要选择。党的作风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反映党的本质特征和内在品格的整体精神风貌。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党的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党的良好的作风是无数老一辈共产党员在各个历史阶段,同各种艰难困苦作斗争,严格要求自己所养成的。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各种思潮激荡,社会变得更加纷繁复杂。面对全新的环境,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也受到重大冲击,我们党的作风也就相应地受到负面影响,良好的作风也逐渐偏离了原来的轨道。近年来,我们党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核心是反“四风”)、“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教育、“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直面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推动党内集中教育环环相扣、次第展开,其目的也就是使我们的党当下的不良作风得到较好转变。要真正转变作风,就得时时讲规矩处处有纪律,用规矩和纪律规范党员的言行和党的各项工作及组织生活,这样才能更好体现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党本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讲规矩有纪律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必修课程。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一个党员干部,如果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就会迷失方向、行为失范,甚至会走上歧路、陷身囹圄(língyǔ)。放眼那些被查处的贪官,其根源都在于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藐视纪律,无视约束,恣意妄为,无法无天。纪律、党的纪律规矩的存在,不是对党员干部自由的束缚,恰恰是让党员干部在为人处世、为官施政的道路上走得更稳健,走得更坦然,从而走得更高更远,不断迈向新征途。总之,守纪律、讲规矩,有利于把握前进的方向,有利于防范错误和风险,是党员干部成长道路上的“安全带”。



  三、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主要表现



  一是“官商勾结”。一些官员在与老板交往过程中勾肩搭背、不分彼此,各取所需,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埋下了隐患。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发现,一个腐败官员周边往往围着几个不法商人,一个老板背后往往傍着几个官员,官商形成利益共同体。结果往往是官员一个一个倒下,老板却毫发无损,甚至生意越做越大。老板围猎官员,为的是什么,还不是官手里有权,老板亲官、傍官、耍官,看重的是官员手中的权力,只要官员手中的大笔一挥,什么项目、资金、工程、土地等就能轻而易举到手,一转手就是一桶桶真金白银。而官员之所以愿意与老板称兄道弟,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目的就是与老板坐地分成,实现其贪腐的野心。



  毛泽东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官商之间过度亲密,其中必定有猫腻。简而言之,就是涉及权钱交易。每曝光一件腐败案例,总会看到“拔出萝卜带出泥”,所有贪官背后都有若干个商人朋友,他们如同一根绳上的蚂蚱紧密联系在一起;如刘志军与丁书苗、薄熙来与徐明、周永康与刘汉等等,莫不结成贪腐共同体。



  毫无疑问,以权钱交易结成的朋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别看那些官商平时勾肩搭背,看上去关系很铁,其实经不起考验。如果那些官员失势或犯事了,那些商人朋友就会对他敬而远之,甚至检举揭发他,让他备感世态炎凉。如果商人犯事了,为了使自己将功赎罪,也会供出那些官员朋友。面对商人朋友落网,官员通常会刻意疏远避嫌,虽然有时会出手相救,但未必是为对方着想,更多的是自我保护,怕对方把自己抖搂出来。不过,非为道义结成的朋友,终究是靠不住的。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近期我参加了局理论中心组研讨交流,题目是如何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服务太和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讲的就是政商之间要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亲清统一”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二是“自由主义”。有人信奉圈子文化促成干部的生长,在这些干部眼中,潜规则大于明规矩,于是,有的干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圈子文化”,称兄道弟、互相利用;嘴巴上喊着做人民的公仆,而私底下却千方百计想着找门路、找靠山,看能抱上谁的大腿。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职务便利和在官场形成的影响力,形成以同乡、同学、老同事、老部下,或心腹知己为链条的小圈子,相互利用、相互提携,寻求私人利益最大化。这些干部信奉“大树底下好乘凉”,结果“树倒猢狲散”,一倒一大片,形成窝案、串案。2013年,时任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副局长的杨东升被其妻子举报,随后牵出阜阳国税贪腐窝案,腐败涉及市、县、乡三级。



  三是“一家两制”。有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依仗领导干部的权势和影响力谋取巨额利益;有的安排亲属在自己关照过的企业挂名领薪,或直接占有股份。“这样的家庭当官发财两不误,社会上称之为‘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官商一体,比官商勾结更厉害。”如郑筱萸之子、刘铁男之子、全国原政协副主席苏荣之妻等。只要一人身居官场、握有实权,从此便是父子兵、夫妻档、兄弟连,名列双收,形成家族腐败,要知道,在一人当官,全家受益时,也会出现一人落马,全家坐牢的结局。从近年来曝光的腐败案件看,不少“老虎”“苍蝇”的背后,都呈现出家庭式甚至家族式贪腐的特征,一查就是一串,一抓就是一窝。深圳原政法委书记蒋尊玉落马了。而且,陪着他落入法网的,还有他的老婆、女儿、女婿、亲家,甚至老婆的妹妹、女婿的舅舅等。而随着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人“落马”牵出“全家”的结局则让人唏嘘不已:陷进去有多深,就会“栽”得有多惨。刘铁男是“老子办事,儿子收钱”,苏荣是“一人当官全家涉腐,一人落马牵出全家”。



  四是“能人腐败”。通常,老百姓对那些能干事、有魄力的干部寄予厚望,称之为能人。有的干部沉迷于政绩冲动,作风不扎实,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有的干部有才无德,能干事但不是干净干事,能为官但不是清白为官”;有的干部能干但胡干、蛮干,表面上为民办事,背地里谋取私利,所谓“能干能腐”。制度的虚化为能人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从近年来发生的案例看,能人腐败主要集中在工程、土地、资金、用人等敏感地带,大多是其担任一把手期间,肆意践踏民主集中制,目无法纪、无视规矩,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大权独揽,独断专行,肆无忌惮。



  五是“买官卖官”。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拜干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有的甚至明码标价。信奉“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连提带用。”还有的“贷款买官,贪污受贿还贷”,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自毁前程,自毁一生。如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在先后担任安徽省太和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太和县委书记,阜阳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子女安排工作、土地拆迁、司法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59万余元。肖军所涉嫌的涉黑涉伞腐败等问题,距离他从太和县离任已经过去了13年,他本人也已经退休4年。最终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当时时任太和县县长刘牧愚还强调反腐败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任重而道远,全县上下必须端正态度,从自身看问题,从主观找原因,真查真改,但是在20XX年他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六是“裸官”贪腐。所谓裸官,就是子女、配偶都移居海外,官员只身一人留在国内当官。当然,裸官不一定都是腐败分子,但从近年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以及逃往国外的官员情况看,裸官比一般官员出现问题的概率要大得多,带来的风险隐患以及危害也要大得多。更重要的是,一些裸官还出现了名裸实不裸的现象,如将子女移居海外后,再通过关系让他们到国际投行、投资机构等工作,以此来帮助这些国际投行和投资机构争抢国内市场业务,当现代“汉奸”。有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帮助子女潜回国内做项目、捞好处。有的领导干部贪腐之后把配偶、子女送到境外,把财产转移到国境外,一有风吹草动就溜之大吉;甚至有的配偶、子女或本人拥有境内外双重身份、多个假身份证、假出境证,出入自由,不报告、不迁移,隐蔽性极强、危害性极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也就是说,只要裸官,仕途就基本结束。



  七是“小官大贪”。由于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层层衰减,发现问题和查处不力、不及时,养“蝇”为患,导致一些地方乡村、镇街干部以及一些企事业的基层单位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突出,有的涉案数额巨大。基层干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是群众头顶的“一片天”。这种社会上称之为“苍蝇式”的腐败,往往危害更大。如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公司总经理马超群,在其家中搜出现金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68套。



  八是“靠山吃山”。有的干部把手中的行政权力资源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插手国有企业转制、矿产水电土地资源出让、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比如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在2007年至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我县的承揽工程、征地拆迁、支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事项上为企业提供帮助,伙同情妇赵晓莉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929余万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情妇赵晓莉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四、讲规矩有纪律的基本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做到讲规矩有纪律总体上要强化“四个意识”。“四个意识”指的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政治意识是根本。政治意识主要指政治思想、政治观点,以及对于政治现象的态度和评价。要求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就是不管任何情况形势下,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具有正确的政治思想、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观察力、鉴别力。分析、看待事物、一言一行要讲政治,尤其要分得清大是大非,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局意识是关键。大局就是整个局面和整个形势以及由此带来的长远利益的走势。大局意识就是善于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观察形势,分析问题,善于围绕党和国家的大事认识和把握大局,自觉地在顾全大局的前提下做好本职工作。应用到每一个党员干部身上,就是凡事要考虑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而不是首先考虑个人或者小圈子、小团体及一时一地之利益。必须正确认识大局、把握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始终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个人与整体的关系,始终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决策部署上来。核心意识是保证。团结就是力量,核心才是保证。中国近现代历史表明,有了共产党的领导,我们国家的民族独立革命及改革开放建设才不断取得胜利、迈向辉煌,中国梦才能逐步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坚强的领导核心。每个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这个核心的权威,注重突出和发挥核心的地位与作用,增强领导核心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看齐意识是基础。看齐,是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在政治上的根本要求,是大是大非问题,不是小节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含糊不清,就是政治上的糊涂,就很难说是一个合格的党员。看齐意识是党在整体上保持自身团结统一和步调一致的必要条件。党的基层组织和下级组织及全体党员要时刻向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党同伐异,同心同向实现中国梦。



  (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刚性的、条例化的、数字化的,需要党员干部严格遵守。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执法队员要逐条对照检查,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不允许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领导形象的言论,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到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与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的现象作斗争,坚决不允许对中央的方针政策采取所谓“变通”的手法,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民主集中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任何党员,不管职位高低,都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置身于组织之外;都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允许搞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必须坚持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对于党组织的决定,每个党员都必须认真执行,不能讲价钱,不能打折扣;如果对党组织的决定有不同看法,可以按照组织程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必须坚决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和延缓。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坚持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重品行、懂规矩、守纪律,言行一致、严格执法程序,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和办人情案,注意执法过程全记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说明存在问题,慎言慎行、自警自励,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伸的手不伸,牢牢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不能侵犯、损害群众利益。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意见和要求,符合政策的,要努力解决;要求不合理的,要深入细致做好解释等思想工作。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牢记工作职责和要求,不能因为个人、小集团利益、私人感情影响党的作风形象。要讲担当,主动作为,着力抓好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提高担当本领,对业务要熟练,敢于正视问题、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任由隐患变大,做到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要严格遵守党的生活纪律。要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和休闲圈,做到慎独、慎友、慎微,坚决抵制各种诱惑,自觉做到非分之礼不收、不义之财不取、分外之物不拿,见于未发、禁于未萌。



  (三)自觉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传统。党的优良作风和传统是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是我党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撑,更是我党战胜各种艰难困苦和敌人的锐利武器,永不过时。每名党员干部都必须要继承党的优良作风和传统,并在新的历史时期弘扬光大。党的优良作风和传统同党的纪律是一脉相承,相互交融的。纪律规范着党员干部的行为,优良作风传统引导着党和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动。就拿大家最为熟悉的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来说。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列主义学风,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途径和方法,要求我们一切事实求是,不僵化教条,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主客观相符;这个作风从全局和总体上指引着党的一切工作和前进方向,当然不容置疑地需要继承她。离开她,党的建设就会犯大错,甚至走上死胡同、走上歧路甚至邪路,更别说违反党的规矩和纪律了。密切联系群众是马列主义群众工作作风,是马列主义群众观点的重要内容。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能真正知道群众想什么,需要什么,我们党的决策才能科学对路,才能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的情怀,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党员干部才会不犯或少犯纪律和错误。批评与自我批评是马列主义组织工作作风,是党内民主生活方式的重要体现。有了这种作风,党员干部就会不断发现和改正错误,党才会不断修正自身建设和工作中的错误,每个党员干部就会健康成长,党的肌体才不会受到侵害,发生腐败。可见,要做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就必须要自觉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