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部署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2024年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部署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数呈现指数级增长态势,同时,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也越来越壮大。如何提高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发挥其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当前加强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下面,我讲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的特点
分析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的特点,有利于更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提升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质量的思路举措,提高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水平,从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一)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运用信息化的水平较高。新就业群体是在互联网经济和数字经济条件下催生出来的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群体,其与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工作场景联系紧密。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利用互联网、智能手机“线上”接单、“线下”派单,工作在“云”上、奔波在“路”上,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这是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区别于传统领域流动党员一个较为突出的特征。
(二)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来源广泛、就业方式灵活。无论是快递行业、外卖行业还是网约车司机行业,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的来源都非常广泛。同时,党员的流动性更强、工作稳定性更弱,不同于传统雇佣模式的就业形态,大多采取非固定工时、工作时间碎片化、工作自由度大、个人自主性高、无固定劳动场所、无稳定雇佣关系等,就业形式更为灵活。
(三)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经受党内政治生活历练较少。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总体年轻化,缺乏党内政治生活的历练,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有待加强。有的党员甚至成为“口袋党员”“隐形党员”,不自觉提高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不主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进行党员的思想交流学习,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缺少政治的坚定性,缺乏党性意识。
(四)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待加强。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围绕维护好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越来越全面而细致,但同时大多数平台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规避风险,往往将劳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导致了新就业群体雇佣关系去雇主化、劳动关系松散,给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带来困难,这其中也包括了对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队伍合理权益的保障。
二、加强研判,切实重视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进一步深化,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仍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信息难收集、党员意识弱、作用发挥少。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流动性强、分散性广、可控性弱、活动范围大,客观导致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人数难摸查、教育管理难度大。有的党员存在“人在组织关系不在、人不在组织关系在”的情况;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导致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都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有的流动党员对所在党组织工作不闻不问,没有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党建活动难统筹、人员难协调、缺乏吸引力。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生活、工作时段不同,人员较为分散,其特殊的工作特点难以适用传统党建模式。例如,有的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不够灵活,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缺乏吸引力;有的党组织没有考虑流动党员的客观实际情况和需要,开展组织生活方式较为单一,没有针对流动党员的年龄层次、文化结构、职业特点、行业习惯等差异性区别,开展有特色的、契合需要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责任衔接不够严密、监督不到位。有的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管理单位存在管理责任界定不清、衔接不畅的问题,流出地和流入地对于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存在相互推诿避责的现象,双方均认为教育管理流动党员是对方党组织的责任,流出地的跟踪管理、流入地的日常管理、行业党委的统筹管理三者共管机制不健全,导致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不足,缺乏有力有效监督。
(四)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的服务保障有待完善、提升。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采取多种手段,维护好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但在现实生活和工作实际中,由于劳动合同不够规范、协商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社会保障配套不足等原因,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较好保障,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流动党员主动融入党组织生活的意愿。
三、强化统筹,不断提高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XX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高度关注新业态发展,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凝聚服务工作。”20XX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强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加强对新兴领域人员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主动联系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为此,要加强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提高新就业群体党建整体质量。
(一)运用数字化手段,提高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从数字化就业到情感劳动,从远程就业到共享员工,层出不穷的就业新形态催生了不同的教育管理新模式。对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而言,传统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已经无法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征程上,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形势、任务和需要。要结合信息科技时代特点,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改变传统信息传递模式和服务方式,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的党组织活动开展机制,实现虚拟与现实相结合、在场与在线相统一,提高党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利用信息网络科技优势,加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对党员数量实时统计、党组织活动管理、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务活动进行技术赋能,整合相关数据,打破数据壁垒,大幅提高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管理监督,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对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的实时动态管理监督,及时更新登记管理台账和基本情况信息库,掌握流动党员去向,落实流出地和流入地双方主体责任。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机制,建立线上提醒预警机制,对与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无法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采取多种信息化方式进行提醒,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主动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经组织核实后进行相应处理,督促其履行党员义务。坚持条块结合、纵深聚力,优化行业党委设置,明确行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托各级党群服务中心(站、点),找准能触及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的“线下节点”和工作链条,从行业、企业到网点、站点,层层延伸党组织触角,推动行业党委对于流动党员的管理监督责任落实落细到每一位党员身上。
(三)关注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多样需求,做实党组织人文关怀。心贴心才能聚人心,暖人心才能筑同心。只有切实关注流动党员在精神和物质等方面的多样化合理需求,才能实现管理和服务有效结合,让流动党员真切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爱,促进其聚拢在党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基层党组织要始终围绕“如何解决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的后顾之忧和发展之盼”等现实问题,做好流动党员服务保障工作,定期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让流动党员“离家不离组织”,增强归属感。依托各级党群服务中心(站、点),打造温馨港湾、爱心驿站,把关心关爱做在日常。重点提供流动党员劳动权益保障和政策支持,实施专业咨询、安全培训、职工权益、法律援助等“暖心”行动和专享服务,把党的关心关爱体现在解难题、办实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更好发挥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作用,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社区是城市治理的“最小单元”,共同建设城市美好家园需要群策群力。对于社区基层治理而言,应当充分发挥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的引领作用,实现社区基层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根据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走街串巷、登门入户”的工作特点,要引导他们主动融入城市交通安全规范、食品安全建设、文明城市建设、放心消费等活动中,积极发挥其突发情况预警员、城市管理监督员、困难群体服务员、文明安全宣传员等的作用,成为社区的“宣传喇叭”“民情前哨”“流动探头”“公益使者”,推动“小群体”融入“大治理”,切实把“管理变量”转变为“治理增量”。同时,在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中做好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紧密衔接,尽心尽力解决新就业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形成“以服务换服务、抓服务促治理”的循环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同志们,迈上新征程,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为科学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质量,把新就业群体流动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发挥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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