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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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1 4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 11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3 18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4 23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5 27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6 37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7 43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8 46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1

为进一步扩大《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辖区居民群众中的知晓率,不断纠正少数不文明行为习惯,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群众的文明素养,不断推动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向上向好,根据区级领导安排,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XX419日-515日,《条例》大规模宣传阶段; 

20XX515日-630日,不文明行为集中查纠整治阶段;

20XX630日后,长期保持阶段。 

二、专项整治范围 

大剧院社区、麒麟社区、田湾社区、人民中路社区、大发社区、齐辉社区、恒达路社区、区府路社区、林源社区、松坪北路社区等10个社区范围。 

三、专项整治内容        

    整治分为大规模宣传、集中查纠整治、长期保持三个阶段,通过分阶段整治,逐步在居民群众中形成自觉遵守《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的文明素养。 

(一)大规模宣传阶段。从419日起至430日期间为宣传准备工作阶段。从51日至515日为大规模宣传阶段。通过广而告之宣传,让辖区居民群众全面广泛知晓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自觉规范自身言行。

一是户外宣传栏制作。各社区配合区“创文”办、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梅花山旅文投公司、荷城花园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完成时限:55日前)

二是公益广告海报、视频公益广告制作。公益广告平面海报、视频公益广告由各社区配合区“创文”办等区级单位负责。(完成时限:430日前)

三是大规模铺设宣传。从427日起至55日期间为大规模铺设阶段。公益广告视频宣传由各社区负责,宣传时间为长期坚持。各小区电梯广告屏、各商场超市广告屏由各社区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等区级单位完成;各宾馆酒店广告屏由各社区配合区商务局、区文广局等区级单位完成;所有播放工作于55日前铺设完毕。辖区户外宣传海报由街道、各社区负责。其中各小区楼栋出入口、各小区宣传栏、各街道社区的宣传栏由街道、各社区联合各小区物管公司负责,原则上每个电梯仅张贴一个海报,楼栋出入口仅张贴一张《公告》,没有电梯的,海报和《公告》一并张贴于楼栋出入口,于55日前铺设完毕。(责任单位:各社区、街道;完成时限:55日前)

(二)集中查纠整治阶段。从20XX515日至630日为不文明行为集中查纠整治阶段,各社区查处的相关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与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由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与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上报区“创文”办,区“创文”办根据案例情况,进行曝光。

一是乱扔乱吐、乱摆乱放、乱攀乱折、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的查处。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景区由荷泉城管四中队牵头,街道执法队和各社区负责,具体查处居民群众在辖区的乱扔垃圾烟头、乱吐口痰、乱摆放物品、乱攀爬树木和城市公益小品、乱折城市园林绿化树木、乱涂贴“野广告”、在公共设施上乱刻画、随意损坏垃圾箱护栏等公物的不文明行为,对查处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报送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与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由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与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上报区“创文”办,由区“创文”办通报到其工作学习的单位部门、公司企业、大中小学。(责任单位:荷泉城管四中队、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执法队、各社区,完成时限:630日前)

    二是超音量播放宣传广告、跳广场舞等的查处。由荷泉城管四中队牵头,街道执法队和各社区负责,对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各个商户超音量播放宣传广告,居民群众在辖区不按时段、超音量跳广场舞等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荷泉城管四中队、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执法队、各社区,完成时限:630日前)

三是乱摆摊设点、违规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的查处。荷泉城管四中队牵头,街道执法队和各社区负责,对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各个商户、流动摊贩的乱摆摊设点、违规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荷泉城管四中队、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执法队、各社区,完成时限:630日前)

四是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查处。由各社区配合交警、荷泉城管四中队对机动车辆不按区域乱停乱放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严查重处。(责任单位:各社区、荷泉城管四中队,完成时限:630日前)

五是机动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行人、行人不按红绿灯指示穿行斑马线的查处。由各社区配合交警对机动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各社区配合各区直部门按照路口值守任务抓好中心城区主要交通路口的常态值守,对不按红绿灯指示穿行斑马线的居民群众,对其进行明确的提醒纠正。(责任单位:各社区,完成时限:630日前)

六是非机动车不办证上牌行驶、不戴头盔行驶、不按规定区域停放的查处。在515日至630日期间,各社区配合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严查重处电动摩托车、摩托车不办证上牌行驶、不戴头盔行驶、不按规定区域停放的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各社区,完成时限:630日前)

七是不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引导。各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不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引导,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好户外海报宣传,在开展背街小巷、小区院落专项整治的同时,组织志愿者深入辖区背街小巷、小区院落,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对教育后拒不整改的行为人按照“吹哨”联动响应工作机制及时报荷泉城管四中队执法部门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各社区,荷泉城管四中队,完成时限:630日前)

(三)长期保持阶段。630日后为长期保持阶段。

一是强化常态长效。各社区要严格按照《钟山区荷泉街道办事处常态长效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好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以街道“创文”工作的良好“状态”,持续保持辖区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社会秩序井然有序的“常态”。

二是严格做好督查。街道“创文”办公室发挥好“天天查”的督查作用,确保集中整治后督查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以强有力的督查倒逼各社区充分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是公布举报渠道。由区“创文”办通过制作的海报、公益广告等渠道公布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各社区宣传引导让居民群众知晓“创文”举报方式,增强辖区居民群众“文明你我他、创文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及时发现辖区“创文”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由区融媒体中心设置“钟山区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广泛宣传“随手拍”发现的相关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发挥媒体监督的宣传引导作用,让群众在监督中学习践行《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推动《条例》在群众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集中整治一批不文明行为、集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辖区推进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举措,各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广泛动员,全面整治。各社区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一方面扎实落实好宣传普及工作,切实将各类公益广告宣传到居民群众身边,确保辖区居民群众应知尽知。另一方面加强环境卫生、社会秩序的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在辖区内掀起专项整治行动的热潮。

  1. 强化督促,推动落实。街道“创文”办公室将根据专项整治的各个工作阶段开展督查,对未开展宣传、未开展整治或宣传整治效果不佳的社区报街道党工委开会研究进行问责,倒逼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地。各社区在整治期间的每周四下午3点前要报送当周整治情况,报送gwrzp888XXX;电话:XXX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

为深入贯彻20XX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精神,推动《XX文明行为促进条例》《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更好落地落实,根据县文明委要求,于20XX3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市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不断夯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基础,结合我办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20XX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精神,推动《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更好落地落实,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夯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基础,努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创建让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我办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百合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办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丽  党工委书记

副  组  长:罗  婷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李德关  党工委副书记

郭亚旭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何永彦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穆云霞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启辉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李成权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王  飞  四级主任科员

罗华斌  三中校长

成      员:张  倩  党政办负责人

蒋  刚  纪工委负责人

佘晶晶  移民工作站负责人

周瑞华  卫健办负责人

冯  霞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张  娜  创建办公室负责人

吴  鹏  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

王永德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朱  皓  人社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汪  礼  综治办公室负责人

刘  辉  安监站负责人

丁梦瑶  卫生院负责人

何  光  三中副校长

张元龙  同康社区党组织副书记

郑富友  同心社区党组织书记

胡胜阳  摆布村党组织书记

张和兴  龙潭村党组织书记

韦元江  红星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创建办。穆云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娜同志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及资料收集上报。

三、工作目标

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围绕群众所需所盼和城市管理的痛点难点,主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夯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基础,努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创建让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四、工作内容

(一)交通出行不文明行为整治

对公车、私家车、营运车辆乱停、车窗抛物、随意变道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对非机动车辆乱穿乱行、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上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对行人乱穿乱行、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责任领导:李成权  责任人:刘辉、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二)户外广告不文明行为整治

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和村各类乱涂画、乱张贴“户外小广告”等进行整治,对非法制作、张贴各类“野广告”的团体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未按审批许可要求、超出合同约定期限和与周围环境风貌不融洽、废旧、破损、违章的各类户外广告一律拆除。

(责任领导:穆云霞  责任人:张娜、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三)窗口服务不文明行为整治

对窗口工作服务差、推诿、搪塞、办事效率低等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治理政务窗口在为群众办理事务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领导:各站办分管领导  责任人:各站办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四)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整治

重点治理广场、社区、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及主次干道存在的乱扔杂物、乱刻乱画、随地吐痰、躺卧公共座椅、争吵谩骂、损坏公共设施、不文明养宠现象。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挂村领导 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五)农贸市场不文明行为整治

对农贸市场划行规市不规范、“三防”设施不到位、防疫不到位、占道经营、乱丢乱扔、随地吐痰、车辆乱停、飞线乱搭、垃圾清扫清运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治;对农贸市场公厕脏乱差、野广告、设施维修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治。

(责任领导:李德关、王飞   责任人:百润公司、社区支部书记)

(六)社区不文明行为整治

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堵塞消防通道、飞线乱搭、乱丢乱扔、随地吐痰、乱涂画、乱张贴、保洁清运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治;加强管理和维护,及时解决路面和墙面破损、环卫设施和路灯破损缺失等问题。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挂村领导 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七)主次干道、校园周边不文明整治

对主次干道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摆摊设点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对校园周边游商小贩、乱刻乱画,破坏公益广告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并开展好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挂村领导、罗华斌 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何 光)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27日至31日)

各村(社区)、各站办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组建志愿队伍,利用微信群、群众会、主题班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市民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作好示范带动,发动广大家庭成员参与,奋力实现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局面。

(二)集中整治阶段(31日—531日)

各村(社区)、各站办及学校要紧扣工作内容,统筹推进整治任务,结合实际每周固定开展大扫除大清理活动,确保实现市容市貌及市民素质得到大提升。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有不文明行为,及时报党政办后交党工委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61日—1231日)

按照“抓巩固、防反弹、上水平”要求,持续开展长效管理。建立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责任落实。全办上下要提高对此次整治工作认识,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切实做好带头作用。街道创建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各站办、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牢牢把握工作大方向、主动权,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二)提升亮点抓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月14日、29日将本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报送至街道创建办。

  1. 提质督导促工作增效。创建办要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催办督办,限期整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站办绩效考核,办事处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社区)、站办进行奖励,对不落实慢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3

20XX年是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今年4月是第34个爱国卫生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意见》,根据全国爱卫办、中央文明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竹山县创建第七届全国(省级)文明城市20XX年度实施方案》(竹文明委〔20XX4)和《竹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一路两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并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绿色环保

二、活动内容

(一)深化科普活动,让文明健康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要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要内容,持续加大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的科普力度;不断创新科普形式,科普知识“五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方式开展主题科普活动,持续强化群众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认识,进一步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要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海报、视频、公益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一系列科普活动,为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各乡镇

(二)强化实践活动,让低碳环保生活走进千家万户

要继续依托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持续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活动,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深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和自觉行动中,深化“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分餐公筷”“垃圾分类”“健康乐跑”等行动,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动员党员干部带动身边人共同践行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各乡镇

(三)持续共建活动,让绿色家园环境更加整洁靓丽

1.要广泛动员群众,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采取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春季除“四害”工作,降低“四害”密度,城镇、村庄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水平达到C级以上标准,有效预防媒介疾病发生。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2.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特别是梳理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餐饮店、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热点问题,查漏洞、补短板。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3.要切实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爱国卫生长效工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总体要求,全域开展创建和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及时整改落实重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4.要扎实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着力创建文明校园。在全县推行学校健康副校长选派制度,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巩固提升健康学校、无烟学校创建成果,加强学校食堂监管,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防蝇防鼠设施。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学校公共厕所要达到二类公厕标准;坚持开展学校课间操,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坚持开展学生眼保健操,有效防控中小学生近视。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5.开展突出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垃圾乱扔、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无烟环境建设)、乱贴乱画(“牛皮癣”)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烟,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实现室内全面禁烟,建设无烟环境。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四)开展主题活动,展示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伟大成就

为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彰显爱国卫生运动历久弥新的生命力,扩大爱国卫生运动影响力,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实践,组织开展70周年主题活动,系统回顾各时期开展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活动,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背景、发展历程、工作成效及重大意义,重点展示爱国卫生运动在预防和减少疾病、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等方面的成就。要深入挖掘我县爱国卫生工作典型事迹,以及热心爱国卫生工作、参与活动表现突出、具有典型示范和较高群众威信的优秀群众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热情。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各项活动,要将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和创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改革创新宣传方式,结合人民群众关注重点和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做到“四个一”,即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一条标语;办一个宣传专栏;组建一支队伍;完善一套制度。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周五卫生大扫除制度,抓好单位内外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责任区卫生。

(三)督办检查,抓好落实。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组织开展爱卫月活动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当、效果明显的乡镇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作为推荐卫生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在56日前将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县爱卫办。

电子邮箱:XXXgwrzp888.com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4

为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使市场监管队伍的精神面貌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治理行动,使市场监管队伍形象有明显变化。探索长效机制和工作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逐步实现长效管理。通过开展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力争使个人文明卫生习惯逐步养成,公德意识逐步提高,革除不文明行为,优化行业服务环境,形成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提升市场监管队伍形象,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为加快建设产业发达、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济南东部新区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以建设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优良市场秩序为目标,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整治,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公德意识和文明意识。提高登记注册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整治办公场所环境“脏乱差”等现象。大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大力营造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  

1、扎实推进职业道德建设。以“文明行业”、“文明  

窗口”“文明素质”创优争先活动为载体,在登记注册窗口及服务企业中,广泛开展“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实践活动,开展职业责任、职业理想、职业纪律教育和技能培训,推动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标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循行业规范准则,争做诚实守信模范、规范服务模范和文明礼貌模范。  

2、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以“规范经营诚信文明”为主题开展企业“大走访”实践活动。教育引导企业做到诚信服务,经营中做到重合同、守信用。以促进全区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诚信兴商”是工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到保障市场供应、促进扩大消费需求、加强品牌建设等工作中来。  

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弘扬以诚信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建设,促进我区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建设。  

3、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针对流通领域产品销售存在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建立企业安全信用为重要手段,完善流通环节各类产品的追溯制度。增强监管力度,查处假冒伪劣、过期、“三无”产品。强化宣传教育,严格企业自律,提升经营者、消费者和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责任,着重引导市场主体增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自律责任意识。  

4、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各科室、直属局、市场监管所、要立足职能,坚持宣传教育和严格监管相结合,对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等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查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不诚信经营户,确保市场安全和消费安全,为诚信兴商创造良好环境。  

5、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礼仪。规范系统从业人员行为礼仪,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公民道德建设文件,进行行为礼仪规范教育。在全系统建立完善各工作岗位的文明礼仪规范,规范公共服务礼仪。做到注重仪表服饰容貌美,行为举止、言论谈吐做到端庄、得体、整洁、大方,达到工作内容美和形式美的统一,全面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内在素质和外表涵养,培养和造就一支既遵纪守法又具有文明素质的市场监管队伍。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基层所、直属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活动日常工作作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科室、直属局、市场监管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基层所、服务窗口要设立教育治理活动的专栏,充分利用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多渠道多层次多手段开展公德教育,使干部群众成为文明道德建设的参与者、维护者、践行者。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挖掘鲜活事例,加强评论引导,扩大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3、强化督查问责。局领导小组要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突出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督促检查。通过采取现场督查,电话督办,下发督办令和召开专题督办会等多种形式,对各项工作进行督办。对活动开展推进不力的要责令整改;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问责。对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工作指令的,给予通报表彰。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5

进一步夯实全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基础,大力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XX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凉创城办发〔XX33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虚功实做、抑恶扬善、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组织动员一切社会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重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农村不文明行为,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XX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常态化整治,构建扬善与惩恶并举、法治与德治并重、自治与共治结合的专项整治态势,在全社会迅速掀起抵制不文明行为的强大声势,在持续不断的行为矫正中固化言行举止,引导村民养成文明有礼的行为习惯;积极探索建立标本兼治、奖惩分明、德法双治相统一的常态长效管理办法,推动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机制化建设。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重点整治镇区沿街商铺探头经营、乱扔乱丢包装废弃物;乱涂乱画、张贴牛皮癣小广告;乱散发小卡片、小广告;商贩随意摆摊设点、乱搭乱建;村民乱泼污水、乱倒垃圾;银行、医院等公共场所市民不按秩序排队、随意插队;公共场所村民表现出低俗、粗暴、不雅的言行;行人乱过马路、踩踏草坪和随地吐痰、大小便、乱吐口香糖等口中食物,在禁烟场所吸烟、乱丢乱扔烟蒂、果皮、纸屑、饮料瓶罐等废弃物;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噪音扰民、封建迷信等不文明行为。

(一)开展农村不文明行为集中曝光行动

1.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在镇电子屏、宣传栏、红黑榜、微信公众号大美XX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及时对发现的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在宣传栏、文化墙粘贴抵制不文明行为宣传画和公益广告。大美XX公众号每月至少发布1期曝光不文明行为网络文章,相关图片、视频资料由镇团委、镇文化站、镇安监站、镇生态办等相关站办所、各村、单位负责提供。

牵头单位:镇团委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安监站、镇生态办、各村

2.持续开展村民随手拍活动。全面推行镇村干部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托运行的大美XX微信公众号发布功能,层层发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通过手机、相机将折射村民文明行为的温暖瞬间和不文明行为的丑事陋习随手拍摄,集中曝光、抨击生活中村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之,形成全面关注参与、集中抵制抨击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镇团委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安监站、镇生态办、各村

3.开展不文明行为随访活动。对被多次曝光、屡次进入曝光台的极个别不文明行为和事件进行跟进随访,深入挖掘和探究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根源,触及涉事人员思想,积极促其改正行为,成为转化典型。

牵头单位:镇团委

责任单位:各村、驻镇单位

(二)开展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

1.开展镇容镇貌整治。对沿街乱倒垃圾、违规排污、流动摊贩、施工占道、乱拉乱挂小广告、商业噪音整治和占道经营、探头经营行为进行整治,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处罚。 
  牵头单位:镇生态办

责任单位:镇食药所、镇司法所、驻镇单位、各村
  
2.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加大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重点对镇区主干道的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司乘人员随意向车窗外乱吐、乱扔、乱抛洒废弃物行为进行强力整治,加大劝导力度。 
  牵头单位:镇安监站

责任单位:各村、驻镇单位

3.开展行人不文明行为整治。全面推行镇村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日常巡查、监督作用,对行人随意过马路、翻越护栏、踩踏草坪和随地吐痰、大小便、乱吐口香糖等,以及在禁烟场所吸烟、乱丢烟蒂、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和劝阻。 
  牵头单位:镇生态办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村

(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整治劝导行动

1.充分发挥志愿者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围绕村民文明素质提升、不文明行为整治等内容发起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各类志愿者分片包干,突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乘车、文明旅游等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加强公共文明行为引导,及时纠正各类不文明行为,全面提高村民文明素质。

牵头单位:镇团委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驻镇单位

2.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双创双带活动,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示范者、先行者、引领者,带头参与、带头担当、带头整改,争做文明市民,树立起创建的标杆、凝聚起创建的合力。各村要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利用双休、节假日深入所在村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在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中的骨干作用,推动社会风尚明显改观。

牵头单位:镇党建工作站

责任单位:各村、驻镇单位

3.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组织引导。镇食药所、镇安监站、镇生态办等责任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对镇区沿街单位、门店等实行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村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争创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学生。各文明单位在做好本单位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不文明行为义务教育劝导活动。

牵头单位:镇食药所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生态办、各村、各学校

(四)加大不文明行为惩处力度

1.建立不文明行为约束机制。对于被曝光的单位或干部职工,视情形采取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管理惩戒措施。对于被曝光的村民群众,要对其进行教育并按规定予以处罚,视情况或人数而定,其所在村近三年内不得申报文明村。探索将个人不文明行为的不良信息纳入个人征信内容。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村、驻镇单位

2.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活动。成立由镇团委、镇食药所、镇生态办、镇安监站、各村等相关站办所(单位)人员组成的不文明行为明查暗访工作组,采取明查暗访、公开曝光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查,促使广大村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牵头单位:镇团委

责任单位:镇食药所、镇生态办、镇安监站、各村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X915日至930日)。充分利用“大美XX微信公众号、gwrzp888群、户外广告、宣传栏等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大张旗鼓宣传整治行动的内容、措施和意义,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其中,共同整治不文明行为。加大对XX城市精神、市民文明公约、行业文明行为规范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真正使不文明行为无处藏身,使践行文明成为社会共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X年 101日至1130日)。采取市民随手拍、巡查人员现场拍照等多种途径收集不文明行为素材,通过大美XX微信公众号、红黑榜、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曝光当事人不文明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按照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实行定点检查与随机检查,按照现场曝光、现场处罚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逐步养成文明有礼的良好习惯,确保达到预期整治目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X121日起并长期坚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规范完善,巩固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不文明行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文明素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城市文明形象和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各村和驻镇单位要本着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原则,着眼大局,把镇区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的一件大事来抓,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快速推进。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整治重点和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对情形恶劣、拒不整改的要在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曝光,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既要主动履责、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农村不文明行为方面的焦点难点问题,要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加强法治监督,强化行为约束,严格处罚问责,形成整治工作强大合力,推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明显提升。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镇党政办。各单位要不断建立健全相应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治行动规范、持续进行。

附件:1.XX镇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XX镇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明查暗访工作小组

附件1

XX镇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万林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  杰        镇党委副书记

王  越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邱玉年        镇生态办主任

刘燕山        镇食药所副所长

陈俊年        镇团委专职副书记

吕辛鹏        镇安监站干部

赵  海        XX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邵军元        镇司法所长兼上四村党支部书记

郭天山        菖蒲村党支部书记

马尚武        王盛村党支部书记

王  祯        河西村党支部书记

丁国瑞        清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李  毅        张清村党支部书记

魏小峰        苏邓村党支部书记

马  德        王锐村党支部书记

张  国        白塔村党支部书记

聂成元        杨台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俊年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宜。

附件2

XX镇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明查暗访工作小组

组  长:陈万林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  杰        镇党委副书记

王  越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邱玉年        镇生态办主任

刘燕山        镇食药所副所长

邵军元        镇司法所所长

陈俊年        镇团委专职副书记

赵以昼        镇生态办干部

吕辛鹏        镇安监站干部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6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和谐社会新风尚,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区创城办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自7月起,通过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专项行动。协调各相关单位,改善在文明礼仪、交通秩序、公共环境、公共设施等方面的不文明现象,抵制不文明行为。在全区内形成"人人评说陋习,人人倡树文明"的浓厚氛围,树立"人人讲文明,人人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活动安排

  (一)投选"10大不文明行为"阶段

  通过区级融媒体向全区发出"大兴区10大不文明行为"征集投选活动。(附部分不文明行为供参考,见附件)各单位、各镇街通过新媒体宣传手段,发动群众有组织地参与投选。创城办对征集到的结果进行归纳整理,按照投选比例确定"大兴区10大不文明行为",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对票选率较高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治意见。

  完成时限:202X8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宣传教育阶段

  1、在电视、广播、大兴报等传统媒体设立"文明大兴"专栏、专题、专版大力宣传创城知识、公共文明礼仪知识,以及生活中出现的良好行为习惯典型。在公交站、宣传栏、社区、报刊亭刊播创城标语和宣传画,在公交车上播放相关公益广告和宣传短片。

  完成时限:202X12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交通局、各镇街

  2、发挥新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向不文明宣战""文明大兴"等话题内容,针对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陋习,借助"大兴网友"力量抨击不文明现象。设立"文明大兴随手拍"板块,捕捉日常生活中良好行为习惯,各镇街官方账号搜集整理,进行转载表扬;设立"文明大兴曝光台"板块,针对不文明现象,各镇街官方账号搜集整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完成时限:202X12

  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

  3、通过秒拍、抖音等短视频载体,针对不文明行为,拍摄文明礼仪公益小短片,或居民群众日常出现的不文明现象安全宣传教育片,正反两面引发群众共鸣,使市民对照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制摒弃陋习,提高文明素质。

  完成时限:202X12

  牵头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互联网志愿服务协会、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

  (三)集中整改提高阶段

  1、开展"专项整治周""专项整治月",针对确定的"大兴区十大不文明行为",逐个进行专项整治,抓住重点问题,逐个击破,阶段性"攻坚一个问题"。交通、城管等部门建立不文明行为整治工作机制,强化不文明行为的法制约束力。在文明礼仪、交通秩序、公共环境、公共设施方面,相关单位对破坏公共设施、乱闯红灯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在禁烟区吸烟不文明行为进行高限处罚。

  完成时限:20XX2

  牵头单位:区创城办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支队、区卫健委

  2、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不文明行为整治,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在主要路口针对自行车、行人闯红灯及汽车不礼让行人等行为采取劝诫、警示;安排社区志愿者成立巡查小组在辖区内进行巡视,针对遛狗不牵绳、宠物随地便溺,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劝阻。

  完成时限:20XX2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协调办、各镇街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着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原则,切实把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区的一件大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行动各项措施落地。各单位、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列入工作日程,明确任务目标,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确保重点突破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形成整治行动的工作合力,确保在解决群众"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市民文明素质方面实现明显提升,推进创城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工作闭环,保持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常态化管理,在全区形成集中整治热潮,力争达到较好效果。

  (三)及时反馈与总结

  各镇街形成巡查监督小组对市民的公共行为习惯进行监督,鼓励市民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在广大市民中传播文明理念、倡导文明行为,提升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建设良好人文环境。针对不文明行为治理情况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进行工作反馈与总结。

  附件:部分不文明行为选项

  1、行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横穿马路

  2、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说脏话、粗话

  3、遛狗不牵狗绳或宠物便溺不清理

  4、车辆乱停、乱放占道、随意鸣笛

  5、堵塞消防通道或破坏消防设施

  6、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共设施

  7、开车玩手机、不礼让行人

  8、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

  9、公众场所赤膊、醉酒闹事

  10、乱贴小广告、景区乱涂乱画

  11、拒绝给老幼、孕妇让座

  12、乱丢垃圾、垃圾不分类

  13、候车插队、随地吐痰 

  14、制造噪音深夜扰民

  15、践踏花草破坏绿化

  16、高空掷物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7

为了进一步推动“十小”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实施,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全方位提高整体整治效果,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进一步丰富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十小”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创文办文件要求,结合城管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本次“十小”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从202X612日开始到1231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实行市区城区(含襄州区)、乡镇街办全域化范围。

二、整治内容、目标及责任

1.整治张贴(发放)小广告(卡片)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对各类乱张贴、乱发放小广告、小卡片行为进行查处整治,依法查处各类不文明行为,实现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背街小巷无小广告(牛皮癣),主次干道无发放小广告、小卡片现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督察大队,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局)

2.整治流动小商贩沿街摆摊设点行为。引导商贩进店入市,实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摆摊经营、游散摊点现象,严管重罚不文明行为人。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督察大队,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局)

3.整治共享“小单车”乱停乱放行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对乱停乱放共享“小单车”从严查处,依法暂扣;对问题突出的经营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其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大共享单车维护管理力度。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共享单车停放点)。督促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在辖区内合理设置部分非机动车停放点(共享单车停放点),进一步完善非机动车停放标识标线。牵头科室:委路政科,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局)

4.整治“小吃店”无序经营活动。重点整治出店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现象,依法处罚出店占道经营。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督察大队,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局)

5.整治空中“小招牌”泛滥问题。重点整治二层楼房以上的各类“空中招牌”乱象,包括楼顶、窗户、阳台等明显部位,一律依法拆除消痕,祛除城市“视觉污染”、“斑点”,实现100%的净空面世,还市民一个干净整治的城市环境。牵头科室:委市容环卫办,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局)

6.整治不文明遛放“小宠物”(宠物猫、狗等)行为。规劝市民文明遛狗,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对不服从管理者进行处罚。牵头科室:委市容环卫办,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局)

7.整治广场“小喇叭”噪音扰民问题。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广场“小喇叭”噪音扰民整治活动,加强巡查,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健身、文明运动良好习惯。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督察大队,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局)

8.整治小区、小楼道“脏乱堵”现象。重点对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家属院、包保联系的“三无小区”环境进行整治。消除牛皮癣,拆除乱搭建,规划停车位,强化创文宣传氛围,增添文体活动设施,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委机关要利用周末时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到包保的二粮机家属院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活动,清除院内和楼道杂物及“牛皮癣”。牵头科室: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城管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1.市城管执法委成立“十小”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市城管执法委党组书记、主任曹黎同志任组长,市城管执法委副主任王贤斌、副主任刘先启、总工程师赵勇、副主任张德平同志任副组长,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局)、市城管执法督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委机关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各牵头科室或牵头单位安排人员组成。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局)

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建设,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市委作风建设担当年的各项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到人、强化督办考核,突出问题导向,抓常抓长,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抓出成效。

3.市创文办组建了10个专项督办小组,开展点对点和互相交叉督办。城管系统各工作专班要同步开展常态化督办检查工作,建立日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十小”不文明专项整治工作高效发展。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8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和提升广德城市文明程度,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根据《广德市市民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广创建办〔XXX9号)相关要求,针对市民乱扔烟头(垃圾)、随地吐痰和不文明养宠等不文明行为,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广德文明有礼“十不十要”》宣传教育,重点围绕公市民乱扔烟头(垃圾)、随地吐痰和不文明养宠等不文明行为,通过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行动,实现市民文明行为逐步规范、市民健康生活方式逐渐养成,进一步彰显广德市整体文明程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发动(2月下旬起,贯穿20XX年全年) 

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创建办、市融媒体中心等牵头单位开展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不文明行为警示教育和制发集中整治工作通告三项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载喇叭、微信公众号和公交站台、公共阅报栏、电子显示屏等广告资源进行乱扔烟头(垃圾)、随地吐痰和不文明养宠等不文明行为整治宣传,以主次街道、公园广场、车站、集贸市场和商业街区周边为宣传重点,同时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地”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营造全民抵制不文明行为氛围。 

(责任领导:李勇、张洪武、扶元金、王刚;责任部门:执法大队、查违城建大队、宣传教育科、政务服务科) 

(二)集中整治(疫情结束后立即启动,贯穿20XX年全年) 

负责乱扔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不文明养宠行为的集中整治。聚焦具体的、常见的不文明行为,重点围绕完善基础设施、开展执法培训、加强日常巡查、组织集中执法、关注重点人群、注重宣传教育等关键环节,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落实处罚措施,科学合理、注重创新开展学习教育。疫情结束后,按照每月不少于一周的时间常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1、组建文明纠察队。依托现有查违城建大队、执法大队、市容劝导大队力量,组建主次街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文明纠察队,统一配置视频拍摄设备。会同公安局对主次干道和社区小区文明纠察队伍统一开展前期宣传教育、法律政策、现场处罚等培训工作。 

(责任领导:李勇、张洪武;责任部门:查违城建大队、执法大队、市容劝导大队) 

2、机关干部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各执法部门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陋习行为报至政工科汇总后抄报至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核实后行文通报。 

(责任领导:李勇;责任部门:政工科) 

3、实施现场处罚。“文明纠察”志愿服务队在城区主次干道开展全覆盖巡查,对随地吐痰、乱丢烟蒂等杂物的行为实施人进行现场处罚,对于违法行为人不能履行现场处罚的,采取责令执勤查处下一个违法行为的“以劳代罚”方式。开发区分局配合辖区内社区小区“文明纠察”志愿服务队进行处罚。 

(责任领导:李勇、张洪武、王刚;责任部门:查违城建大队、执法大队、市容劝导大队、开发区分局) 

4、实施非现场处罚。每周调取城市监控摄像,发现市民乱扔烟头(垃圾)、随地吐痰和不文明养宠等行为,对可追溯的行为人实施非现场处罚;综合类市场、商业步行街、公园、广场、街头游园、车站、公交站点、医院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和路段长巡查人员,对可证明的市民乱扔烟头(垃圾)、随地吐痰和不文明养宠等行为抄告市城管执法局,由市城管执法局对可追溯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责任领导:李勇、扶元金、张洪武;责任部门:查违城建大队、宣传教育科、执法大队、市容劝导大队) 

5、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置“随手拍”举报电话和二维码,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鼓励市民抓拍乱扔烟头(垃圾)、随地吐痰和不文明养宠行为,处罚成功后奖励举报人罚款金额的50%,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责任领导:扶元金;责任部门:宣传教育科) 

6、加大曝光力度。利用城管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定期汇总通报(原则上一周一期)被处罚行为人不文明行为,并推送报至市创建办;利用各类广告载体曝光被处罚行为人不文明行为。 

(责任领导:扶元金、王刚;责任部门:宣传教育科、政务服务科) 

(三)巩固提升(20XX6月—12月) 

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出现反弹的“顽疾”,围绕在宣传引导、集中整治过程中,群众反响好、工作效果佳的举措和机制,进一步深化、固化,形成常态长效,确保标本兼职。 

(责任领导:李勇、扶元金、张洪武、王刚;责任部门:查违城建大队、政工科、宣传教育科、执法大队、市容劝导大队、政务服务科、开发区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工作结合。文明市民养成专项行动事关新冠病毒性肺炎群防群控、广大市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各部门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抓好疫情防控和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二)加强监管执法。要主动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加强监管,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活动,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局政工科按照时间节点,对市民乱扔烟头(垃圾)、随地吐痰和不文明养宠行为宣传引导、集中整治、巩固提升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附:市城管执法局市民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市城管执法局市民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阶段

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时间节点

宣传发动

利用车载喇叭宣传

李勇、张洪武

查违城建大队、执法大队

2月下旬起,贯穿全年

利用城管微信公众号宣传

扶元金

宣传教育科

利用公交站台、公共阅报栏、电子显示屏等广告资源宣传

王刚

政务服务科

集中整治

组建主次街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文明纠察队,开展前期培训

李勇、张洪武

查违城建大队、执法大队、市容劝导大队

疫情结束后立即启动,贯穿20XX年全年

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陋习行为抄报至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核实后行文通报

李勇

政工科

对随地吐痰、乱丢烟蒂等杂物的行为实施人进行现场处罚,对于违法行为人不能履行现场处罚的,采取责令执勤查处下一个违法行为的“以劳代罚”方式。开发区分局配合辖区内社区小区“文明纠察”志愿服务队进行处罚

李勇、张洪武、王刚

查违城建大队、执法大队、市容劝导大队、开发区分局

调取城市监控摄像,接受其他单位抄告,对可追溯的行为人实施非现场处罚

李勇、扶元金(协调调取、接受抄告)、张洪武

查违城建大队、宣传教育科、执法大队、市容劝导大队

设置“随手拍”举报电话和二维码,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鼓励市民抓拍乱扔烟头(垃圾)、随地吐痰和不文明养宠行为,处罚成功后奖励举报人

扶元金

宣传教育科

利用城管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定期汇总通报(原则上一周一期)被处罚行为人不文明行为,并推送报至市创建办;利用各类广告载体曝光被处罚行为人不文明行为

扶元金、王刚

宣传教育科、政务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