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XX年党员春季轮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20XX年党员春季轮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就做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党员春季轮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党员轮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党建重要指示精神等文件精神和党内规章制度,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思想教育活动。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实践,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于党的事业,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努力建设政治素质过硬、纪律执行过硬、工作作风过硬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推动退役军人政策落地见效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动力。

二、时间安排

20XX年党员春季轮训工作从2月中旬开始,至3月底结束。党员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2个学时。

三、主要内容

()重要文件精神

1.党的二十大报告

2.《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3.学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十堰市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丹江口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丹江口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

()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的组织建设

1.《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试行)

2.《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4.《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5.《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6.《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7.《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党的自身建设

1.《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4.《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5.《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6.《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7.《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8.《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党的监督保障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4.《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5.《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四、学习形式

(一)举办专题讲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邀请优秀理论宣讲员等为党员干部开展党的二十大政治理论宣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各项政策中,领悟重要精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

(二)讲好专题党课。各支部书记要积极带头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传播者、践行者,结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围绕轮训学习重点,为党员干部讲好一次党课。

(三)撰写学习心得。围绕本次轮训学习重点,突出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开展心得评比,组织演讲比赛等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组织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的形式,在学习中开展一次随堂测验,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党章党规党纪的理解与认识,增强党员学习知识的实效,达到“以考敦行”的目的,筑牢思想防线,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五)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典型案例教育片,通过观看《失守的代价》《围猎陷阱》等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违规吃喝,刹住歪风邪气,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六)开展专题讨论。在开展书记讲党课、专题辅导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培训重点,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探讨工作思路,交流经验做法,提出方法举措,切实通过研讨交流指导实践工作。让组织生活严起来、基层支部活起来、每个党员动起来、先进典型树起来,使全局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的“大熔炉”里锤炼成长。

五、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统筹推进春季轮训工作,认真落实管党主体责任,并督促各项工作安排的落实,保证学习时间,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原则上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保证学习效果,全局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学习内容,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个人自学。

(二)丰富学习形式。结合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集体学习,利用“互联网+”、水都党建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等开展网上自学,开展书记讲党课、专题研讨、知识测试等多种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形式。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水都网、水都党建网等做好春季轮训宣传工作,及时分享学习先进经验和典型,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二级单位在党员春季轮训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收集好相关资料,全方位对轮训工作进行总结并于3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