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国企公司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XX区关于做好20XX年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XX年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结合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企业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测评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时间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核组与各单位商定。
二、年度考核程序
严格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分管领导填写评语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区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报区委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XX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考核对象本人在《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XX省委、XX市委和XX区委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以及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等的情况;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推进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反对“四风”,廉洁自律的情况;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办事的情况;党建责任、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等。
四、不同情况人员进行分类考核
(一)考核对象:区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及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
(二)20XX年度内提任、交流任职的人员,按考核年度内最新任职的职务参加年度考核。在现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20XX年6月30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
(三)挂职锻炼、借调或外出参加专项工作的人员,外出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借调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将其计入考核基数。外出工作时间不足考核年度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四)因工伤或产假休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参加年度考核,可以确定为称职等次。休哺乳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该考核年度可计算为其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且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在其本人的《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年度考核情况说明”栏说明情况并归入其干部人事档案。
(五)受处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等文件执行。被诫勉谈话、问责、点名通报批评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方法步骤
(一)考核测评准备
1.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总结领导班子一年来的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一般不超过3000字。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本人20XX年度的学习、工作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归纳,简明扼要,整理形成条目式的述职述廉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述职)。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按照A4纸的规格印制成册,在民主测评会上进行书面述职,其中领导班子工作总结进行简要口头述职,选人用人工作写入班子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要提前送审,单位主要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由区委区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审阅,其他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
2.单位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单独形成报告,在民主测评会上进行书面述职和民主测评。
3.填写《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归入档案,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成一页,边距2.5厘米以上,共印一式三份,一份交考核组使用,两份单位留存(待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后,按要求送区委组织部)。
4.各单位根据考核对象日常工作的表现进行平时考核评鉴。平时考核成绩及等次由本单位填写,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优秀85-100分,称职65-84分,基本称职60-64分,不称职59分以下,评分时请在相应区间打具体分,并填入《20XX年个人考核结果登记表》。
(二)民主测评评议
1.召开年度考核测评会议。会议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并代表班子作年度工作报告,同时发放领导班子的年度工作总结、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企业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书面述职。在书面述职的基础上,发放以下表格,《企业领导班子20XX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企业领导人员20XX年度考核测评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推荐表》、《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2021年度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党建责任制专项考核民主测评表》。
2.参加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议人员范围:单位人数少于30人的,单位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含挂职、借调、聘用)参加;单位人数超过30人的,至少30人参加,参加人员范围应包括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纪检、人事、财务、群团等岗位人员以及子公司、分公司主要领导。
(三)领导评价
领导评价采取上级评价下级的方式进行,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所分管联系的企业正职进行评价,各企业正职对本单位其他考核对象进行评价。评价意见以打分等形式进行。评价意见分为“优秀”、“称职”或“合格”、“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不称职”或“不合格”,并分别对应85—100分、65—84分、60—64分、59分以下,对评价对象直接打分,填写在《20XX年个人考核结果登记表》。
(四)统计汇总分析
1.各单位酝酿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等次,在民主测评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考核对象年度考核拟定等次等有关材料。
2.考核组对收回的民主测评表、推优表等进行综合汇总分析,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五)评定考核等次
1.区委组织部、区资产管理和投融资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得分、获推荐优秀票率、单位党建、绩效考评结果等进行联评,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报批人选。
2.区委组织部、区资产管理和投融资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初审后,征求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意见。
3.区委组织部、区资产管理和投融资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优秀等次报批人选,分别征求区委区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意见。
4.区年度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等次报批人选进行综合研究,并将拟评优秀等次人选及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人选报区委常委会议审批。
六、做好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的衔接
参照执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印发XX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根据考核对象得分情况,综合年度总结、个别谈话和平时考核结果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规定比例,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在确定考核等次时,不简单以分数高低确定。
七、严格把握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参照《XX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本)》的规定,先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选。
八、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的考核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在《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如实填写接受脱产培训的情况,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未按要求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九、考核结果反馈及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十、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要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强化国企人员管理、规范国企人员行为、加强新时代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
(二)请各单位于3月17下午下班前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对象名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三)请各单位于民主测评会后3个工作日内将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单位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20XX年个人考核结果登记表》、《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送区委组织部。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送材料的情况将作为等次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年度考核中出现一般、较差情形的,需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