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3篇)

目录

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1 2

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 10

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3 16

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1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抓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等部委对口支援龙岩、国务院同意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住建部对口支援、住建厅挂钩帮扶连城等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强县和旅游强县,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国际山水旅游度假城市的目标定位,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把文旅经济纳入全县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建立文旅经济体系,为建设连城文化强县和旅游强县,打造有温度的幸福连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2025年,文化强县和旅游强县建设取得重大成果,文旅经济领域高质量发展超越迈出重要步伐,宣传思想工作、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基本形成,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全市的位次明显提升。连城作为龙岩市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红色文化旅游核心区、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地位更加凸显。一是共同思想基础更加牢固;二是主流舆论阵地巩固壮大;三是连城文化自信更加彰显;四是精品创作保持全市前列;五是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健全高效;六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七是文化和旅游支柱产业地位牢固确立,其中,全县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80亿元,全县接待旅游人数超过11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90亿元;八是红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创新局面;九是“冠豸山水 价值连城”文旅品牌对外文化传播体系和旅游推广体系更加健全。文旅经济领域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实现,文化强县和旅游强县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文旅品牌项目创建工程

  1.提升“丹霞温泉游”品牌。发挥连城“城在景中 景在城中”的生态人文资源优势,提升景区旅游设施,提高景区服务水平。重点实施冠豸山创5A级景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智慧旅游”景区。联合梅花山、紫金山、黄连盂创建世界地质公园。完善天一温泉、萨瓦迪卡温泉等文旅基础设施。依托环冠豸山绿道,开展系列文体旅赛事活动,形成环冠豸山夜间经济带旅游消费区。持续推进新泉红色温泉小镇、四堡雕版印刷古镇等项目建设。发挥中国温泉之城的优势,推动温泉与非遗、文化、康养、民宿、美食融合,依托冠豸山、培田古民居、天一温泉度假村等4A级旅游景区,将连城打造成国际山水全域旅游目的地。

  牵头单位: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莲峰镇、文亨镇、新泉镇、宣和镇、四堡镇、揭乐乡、塘前乡人民政府,县豸龙集团

  2.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按照《福建省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生态旅游的实施方案》要求,建设精品旅游项目,加强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县构建以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旅游标识系统、自驾车露游营地、景区服务设施为主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豸龙集团

  3.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升级。以挖掘景区文化内涵、提升景区服务水平,完善景区公共服务设施、丰富景区产品为重点。到2025年,力争连城冠豸山景区创建国家5A 级景区,新泉整训红色旅游区、连城豸下莲乡景区、萨瓦迪卡温泉度假村创建国家4A级景区,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中国四堡雕版印刷古镇、连城江一真故居景区、罗坊石壁山景区、连城金龙山红杜鹃景区、瑶里传统村落景区、冠豸山大洋地森林公园、璧洲文昌阁景区等旅游景点创建国家3A级景区。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四角井项目办,塘前乡、新泉镇、四堡镇、庙前镇、罗坊乡、朋口镇、姑田镇、莒溪镇人民政府

  4.创建旅游度假区。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目标,丰富完善休闲度假产品体系,扩容提质配套服务设施。到2025年,力争把新泉红色小镇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新泉镇人民政府

  5.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以多元化文旅产品体系为核心,扩大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便捷程度,推出体验式、参与式、沉浸式培田夜游文旅融合消费项目;推进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入驻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文化街区非遗一条街”;打造以红色、生态、客家为特色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到2025年建成环冠豸山夜间经济带旅游消费区。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文联,宣和镇、莲峰镇、揭乐乡人民政府

  6.创建旅游休闲街区。通过对历史街区环境氛围、空间布局、经营业态、服务设施等提升改造,培育客家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到2025年,力争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成功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莲峰镇人民政府,四角井项目办

  7.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是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和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到2025年,力争成功创建璧洲村、新泉村2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张坊村、大东溪村、瑶里村、双泉村、黄宗村5个省级金牌旅游村。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莒溪镇、新泉镇、林坊镇、曲溪乡、朋口镇、四堡镇、赖源乡人民政府

  (二)实施红色文化旅游提质升级工程

  8.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推进县域红色革命文物资源普查,建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库;推出串联朋口、新泉、庙前、宣和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教育线路,定期举办革命文物展;实施连城红色革命遗址保护规划建设提质工程,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重点建设并利用好长征文化公园(连城段)、红四军新泉整训纪念馆、项南同志生平陈列展览、项与年同志生平陈列展览、江一真同志生平陈列展览、张南生同志生平陈列展览、杨尚儒将军生平陈列展览、张水发将军生平陈列展览等文物保护点。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朋口镇、新泉镇、庙前镇、宣和镇、林坊镇人民政府

  9.大力发展红色文化旅游。挖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沿线的遗址遗迹、革命事件、革命精神等红色资源,建设松毛岭红色旅游景区、新泉整训旅游区、国家安全教育基地、中央苏区医史馆等项目;延伸红色旅游产业链,支持鼓励朋口、新泉、庙前红色旅游资源集聚地开发红色文创、红色体验等融合型产品;鼓励在红色文化场馆、红色旅游景区开发体验式、沉浸式红色文化旅游业态。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朋口镇、新泉镇、庙前镇人民政府

  10.做强红色教育培训产业。落实国家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不断壮大红色教育培训产业,实施红色教育培训基地提升工程,打造以新泉红色研学教育基地为龙头的高质量党员干部教育和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牵头单位:新泉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校,县文体旅游局、教育局

  (三)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

  1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善四级非遗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体系,加大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和非遗保护传承预警机制,实现科学化、实时化的有效监管。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涉及四级非遗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乡镇

  12.活化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行动;建立连城县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打造一批传统工艺展示项目,推动生产性、体验性、传统技艺非遗项目建设;加快闽西客家木偶戏、连城地瓜干制作技艺、四堡锡器制作技艺、连史纸制作工艺等非遗综合展示馆和传承体验中心(所)的建设,推进非遗活态传承和保护利用开发;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和展演活动,推出一批“非遗+”旅游产品。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莲峰镇、四堡镇、姑田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文旅基础设施融合升级工程

  13.加快智慧旅游升级。加强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发展。建成数字旅游应用体系,发展数字导航、数字导购、数字导览、数字导游等,普及扫码入园、刷脸通行、无接触服务等智慧服务。推动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旅游风景道路及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数字化改造升级。推动“互联网+旅游”深度融合,开发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县豸龙集团,各A级景区

  14.提升旅游产品文化内涵。以质量等级评定为抓手,推动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提升文化内涵,鼓励引入博物馆、文创商店等文化设施。重点打造文化主题鲜明的宣和、四堡、新泉旅游小镇。鼓励A级景区与艺术团体合作,打造“文化旅游剧场”,推动艺术节、艺术院团、非遗项目、美术作品巡展等活动进景区。突出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梨园等项目建设,做到演员天天有戏演,游客群众天天有戏看。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宣和镇、四堡镇、新泉镇、莲峰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文旅公共服务效能提升工程

  15.优化文旅发展环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大门;践行文明旅游,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文旅市场信用体系;紧盯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做好文旅市场安全监管;加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力度。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16.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木偶艺术中心、非遗综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改造升级,重点打造冠豸书屋“一馆带N屋”便民服务体系,推广全民阅读,到2025年完成建设26个冠豸书屋;鼓励公共文化设施创建A级景区,到2025年实现博物馆、新泉整训纪念馆2家文化场所创建A级景区。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17.培育一批文化旅游高素质人才。打造人才服务高质量发展,突出人才与产业融合。坚持按程序推荐优秀人才参评中、高级职称,培育一批专家类人才和指导型人才、公益性文化管理服务型人才、文学艺术创作型人才。实施“千名导游”“万名厨师”培训工程。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客家美食协会

  18.加快5G技术融合应用。积极推动以5G技术为基础的环境检测、自助服务、智慧酒店等智慧应用落地,建设5G+智慧数字培田、“冠豸印象”沉浸式剧场、非遗会客厅等项目。提升智慧旅游,建设数字营销平台。到2025年,规划建设1个商贸直播区,1个文化演出直播区、1个文旅推介直播区,对重大旅游节庆、旅游景区、旅游商品和乡土特产等开展线上文化展演、线上文旅推介、线上商贸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科技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

  (六)实施文旅产业赋能振兴工程

  19.推动乡村文化旅游提质升级。推广“乡村+节庆”“乡村+非遗”“乡村+文创”“乡村+演艺”“乡村+游乐”等乡村文旅发展模式,做强“四季连城·月月打call”文化旅游品牌,推动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开发,提升休闲农庄、农家乐、乡村酒店、特色民宿、乡村客栈、自驾露营等产品质量。到2025年力争建成雾阁村、文坊村、上堡村、芷溪村、璧洲村5个文化旅游特色村。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堡镇、朋口镇、姑田镇、庙前镇、莒溪镇人民政府

  20.丰富客家文化旅游商品。挖掘客家文化内涵,做强“客家文化+”融合业态产品,培育客家文化演艺、客家非遗体验、客家文化研学等新业态产品,大力发展客家文创商品。打响“中国客家美食名城”品牌,积极推进特色餐饮示范点建设,推广冠豸迎宾宴。突出连城特色农产品、经典美食菜品、特色小吃,开发原生态餐饮、养生美食、风味小吃等地方餐饮,推出最新最全的连城美食攻略、美食排行榜、小吃攻略、小吃大全、小吃推荐信息,给游客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旅游服务。推进冠豸山古玩城建设。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客家美食协会,县古玩收藏协会。

  21.发展促进体育旅游品牌。以打造环冠豸山国际自行车大赛、国际马拉松赛、海峡两岸棒球邀请赛三大品牌赛事,升级赛事规模,提高办赛水平,促进体育旅游,扩大社会影响力。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

  22.推动文化旅游消费升级。设立文化和旅游消费专项资金,编印文化旅游活动指南,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高性价比产品。推动景区降低门票价格,鼓励A级景区免费开放,支持星级饭店、文旅企业推出电子消费卡、文旅一卡通等优惠措施。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县豸龙集团

  23.拓展夜间旅游娱乐空间。依托现有文化历史、客家风情、传统民居、自然景观、美食购物等基础和优势,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夜间特色街区,重点为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客家民俗村;打造夜间观光景区,重点为城镇文川河一河两岸、莲花公园、智慧体育公园、棒球主题公园、四角井公园、梨园广场;打造夜间购物商圈,重点为城区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莲中路、亚琦商贸城、客家民俗村等;丰富夜间娱乐,推出一批风格各异、环境友好的夜间美食街、酒吧街等集聚区,在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培田古民居、新泉红色小镇、四堡雕版印刷小镇等重要景点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水幕电影、墙面投影夜间演艺,鼓励音乐周、戏剧周、街头艺人周、艺术节等项目开展夜间活动。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莲峰镇、揭乐乡、四堡镇、新泉镇人民政府

  24.建立文旅宣传推广体系。统一制作突出连城文旅品牌特色的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宣传片、图书等系列作品,探索成立政府、行业、媒体等共同参与的推广联盟,赴重点客源市场开展文化和旅游推广。围绕引流量、过夜游、二次消费目标,通过事件营销,策划具有独特性和记忆性的文旅“引爆点”活动;组织旅行社、媒体等采风踩线推介活动,拓展旅游客源市场;运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创意策划和大数据,不断完善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的宣传推广体系。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

  (七)实施文旅企业做强做大工程

  25.高水平建设文化旅游重大项目。推动文旅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鼓励引导打造一批文化创意、休闲度假、农业观光、康体养生等主题的文化旅游综合体,重点建设冠豸山创5A级旅游区、宣和文旅生态游提升工程、君澜酒店、四角井历史文化街区、新泉红色小镇等文旅项目,3年内培育文旅融合重点项目3个以上。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商务局、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宣和镇、莲峰镇、新泉镇人民政府

  26.高标准打造文化旅游骨干企业。支持福建渡远户外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福建康莱宝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福建冠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连城县中触电子有限公司等文旅企业发展,鼓励通过资源整合、技术创新、品牌输出、跨界经营、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现代化文化旅游龙头企业集团。加大对中小微文旅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提供“菜单式”文旅产品和服务。

  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商务局、工信科技局

  27.高起点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发挥企业集聚、业态叠加优势,推动传统技艺、客家美食、艺术展演等项目在示范区聚集转化,打造文旅品牌IP,支持建设金融服务、产学研合作、孵化创新等公共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教育局、数字建设中心,县客家美食协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连城县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抓好规划实施、政策执行、工作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密切协作配合,努力实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文旅经济发展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持续升温。

  (二)加强规划引领。加强文化旅游规划统筹协调,将文旅经济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林业发展等相关规划中。编制文化和旅游产品指导目录,制定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人力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的规划体系。

  (三)强化政策支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对投资金额大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统筹资金予以支持。县财政以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重大文旅经济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放宽文旅经济企业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的条件。创新文旅投融资机制,设立县级文旅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大对文旅经济发展的支持。

(四)落实人才支撑。引进文化旅游领域的高端或紧缺人才,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打造吸引优秀人才集聚的“绿色通道”。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鼓励政府、企业、产业园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文旅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发展文旅职业教育、新型智库。

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对XX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XXX州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动全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系列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对XX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抢抓新国发  2  号文件政策机遇,聚焦“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部署,加强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系统谋划,深入参与XX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在开放产业、通道、平台、营商环境、人才上获得新突破,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和新活力。

二、明确发展目标

1.外贸进出口额达 2000 万元,实际利用外资 50 万美元。(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新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 4 家,新增外贸进出口实际企业 1家,培育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发展势头的服务外包企业 1 家。(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2025 年,发展 2 家企业入驻跨境电商平台。(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主要举措

(一)推动产业基础实现新突破

4.聚焦我县茶叶、薏仁米、制鞋等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培育对外贸易竞争新优势,开发 1 个适合自身发展的开放型经济主导产业,全面提升产业开放水平。(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支持薏仁米加工、制鞋等“优势型”企业发展壮大,鼓励有外贸进出口实绩的企业持续加大出口,围绕相关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打造一批以产业链为纽带,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的外贸产业集群,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积极支持晴隆县山水鞋业有限公司扩大出口规模,加强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晴隆薏仁米、绿茶、食用菌、等农特产品加工企业的精深加工水平,支持晴隆县卓康鞋业、XX万年农业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潜力型”企业加强出口能力建设,打造一批出口新生力量。(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实施“内转外”行动,推动内外销并举,内外贸互转,加强出口工业品、农特产品安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建设,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加快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县工科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积极扩大进口,宣传贯彻落实好《XX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服务目录》,鼓励支持县内企业加大先进设备、高新技术、原材料、关键零部件进口。〔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多种形式用好XX省(俄罗斯)农产品营销服务公共平台和海外仓带动县内农特产品外销。(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0.依托电子商务直播带货发展跨境电子商  B2BB2C  进出口业务,鼓励晴隆好物、XX艾力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畅通东南亚热带水果、海产品等生活消费品进口,同时扩大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建隆摩托等商品出口,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1.开展“数化实”行动,发展数字贸易,加大力度培育中医药开发、蔬菜花卉研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大数据服务等高技术产业,提升服务贸易水平。(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2.开展“贸企”精准招商,实施“外入内”行动,依托我县劳动力资源优势,围绕广东省以及其他东部地区新材料、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等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外贸企业。(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3.借助各类投资展会平台“以商招商”,多渠道做好外资招引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保姆式”全程跟踪服务,推动利用外资发展。(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4.培育对外投资合作主体,支持我县优强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和承揽工程,带动设备、技术、物资、服务出口。(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晴隆支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推动开放通道实现新突破

15.推动与大亚湾区建立全方位东西部协作机制,支持和鼓励更多企业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推动XX薏芝坊有限责任公司、XX亚态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生产更多农特产品直销东部地区。(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6.推动惠州市大亚湾区与我县合作共建园区建设,重点“两主”+“一新”+“两特”,力争在低碳科技、塑料工业、电子产业、矿产贸易、绿色食品等产业合作上取得突破。(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推动开放平台实现新突破

17.积极参与重大开放活动,广泛动员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京交会)、中国(XX)国际酒类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广泛对接国际经贸资源,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8.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发展国际山地旅游联盟,办好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牵头单位:县文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9.提升与东盟互联互通水平,帮助、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和便利化措施,扩大对相关市场的出口。(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推动开放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

20.打造“贵人服务”XXX品牌。落实《打造“贵人服务”XXX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XX)》,以“三减一降”(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成本)为核心,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1.全面贯彻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2.提升退税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晴隆支行)

2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推动人才资源实现新突破

24.加大力度招引沿海地区和国内外知名高校高端开放型急需人才,依托XX人才博览会等人才引进平台,加大开放型经济领域实务人才、复合型人才、高端人才的引进。(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5.探索构建人才共享机制,盘活现有贸易人才资源,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开展柔性引才。(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6.重视开放型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开放型经济人才培养,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开放型经济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7.鼓励企业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落实保障措施

28.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重点企业外汇结算、银行信贷、出口退税等“绿色通道”政策。(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晴隆支行、县税务局)

29.加大开放型经济项目用地支持,鼓励以租赁等灵活方式供应用地。鼓励企业盘活存量用地,更加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开放型经济,适当降低开放型经济项目用地投资强度要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0.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流通设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1.将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纳入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增加考核权重,并对年度考核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县考核办、县督察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3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推动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力落实财税支持政策

(一)落实“六税两费”税费支持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1231日。(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二)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等政策措施。20XX11日至12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三)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241231日。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301231日。(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四)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五)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六)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5万元资金补助;对新成立的省级、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牵头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七)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业务模式,加快担保贷款发放。对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5%。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开展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由政府、担保机构、银行等共同建立多元化风险补偿机制,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较高,在保余额、户数增长较快,代偿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

二、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八)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实施金融供给扩大、产业金融发展、服务质效提升和融资渠道拓宽“四大工程”,用足金融政策,用活金融工具,创优金融环境。支持银行机构将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传导至贷款利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支持银行机构、支付机构推出特色减费让利措施,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企业中长期信贷支持,有序发展上下游企业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链主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贴现。推动开展防止返贫保险,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提供综合性风险保障。开发金融新模式新产品,支持建立首贷、续贷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古浪县支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局)

(九)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支持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更新改造设备。支持辖内银行以更优惠的利率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引导资金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人行古浪县支行)

(十)加强重点行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健全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引导小微企业贷款继续扩面、增量、降价。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落实好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和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将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范围,将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纳入交通物流再贷款支持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发展、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鼓励交通物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养老服务、会展等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与金融机构共享信息,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合同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等数据,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发放更多信用贷款。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三农主体“应贷尽贷”。(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古浪县支行、县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强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畅通银企信息,常态化高效开展政银企对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接活动,按季度向银行提供“项目清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需求。用好“陇信通”“信易贷”“金融通”等平台,强化数据归集分析,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健全完善金融服务协调机制,建立金融顾问团队,定期不定期会商研究全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投融资问题,为企业提供公益性、综合性金融服务,提高企业以投融资为核心的金融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古浪县支行、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十二)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推进县级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和市场化转型,盘活存量资产,注入优质资产,增强直接融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ABS(资产证券化)和绿色债、双创债、科创债、乡村振兴债等创新品种债券,探索推动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工具落地应用,抢抓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红利,完善后备企业推荐、筛选、培育工作机制,强化后备企业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加快优质企业上市进程。支持暂未达到上市标准但有上市意愿的成长型企业在“新三板”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古浪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十三)落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税收支持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对20XX81日至20XX731日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符合条件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人行古浪县支行、县政府金融办)

三、多措并举推进消费扩容提质升级

(十四)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20XX11日至1231日期间购置且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通过发放加油卡等方式对购车消费者给予补贴,拉动汽车消费。持续开展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家电促消费活动,扩大新居入住消费。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完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集中式充换电站建设。(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

(十五)持续提升“甘味”品牌效应。深入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做优做强“原味古浪”“八步沙”区域公共品牌,新认证“三品一标”5个,培育“甘味”农产品2个,提升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多措并举支持建设产品展销点,打造集特色农产品销售、文创产品展示、旅游景点宣传等为一体的平台窗口,促进“古浪产品”向“古浪品牌”转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六)加大文旅项目建设力度。加大文化旅游产业奖励扶持,加快乡村旅游与餐饮、住宿等产业融合发展。谋划实施古浪游乐园项目,建成古浪战役纪念馆游客服务中心、红色景区“四合院”,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启动运营县城体育公园,修建一批登山步道、健走步道、足球场和多功能运动场,持续完善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长城文化公园建设,促进长城资源展示利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

(十七)实施文旅市场营销行动。建设一批精品民宿和特色客栈,大漠绿洲影视基地争创国家3A级旅游景区,古丰镇古丰村创建省级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策划举办“5.19”国际旅游日、“陇越骑联”山地越野自行车赛及精品旅游线路推介等活动,通过拍摄短片、推送软文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全方位系统性推介古浪,全面提升古浪旅游热度。全年接待游客13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5亿元,分别增长15%17%(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

(十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建设1个县城物流配送中心,改造提升10个乡镇商贸中心,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争取实施古浪县电商同城配送、网货供应链、数商兴农等电商新业态发展项目,推进电子商务与县域商业体系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

(十九)提升城市消费能级。积极推进商业步行街、特色商业街购物、休闲、娱乐、特色文化等多业态融合集聚,促进设施和服务升级,培育打造1个省级步行街或特色商业街区。推进建设夜间经济带(点),培育1—2个夜间经济聚集区,鼓励支持县城、土门、大靖等重点区域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推动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特色餐饮、文化演艺等夜间消费业态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造提升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引导便利店、早餐店、药店、家政服务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等进社区,积极创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二十)不断扩大农村消费。结合乡村资源禀赋,深入发掘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增加乡村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增强消费能力。统筹推进农产品产地、集散地和销售市场建设,谋划建设河西走廊瓜果蔬菜集散交易中心、干城乡农产品集散批发交易市场、冷链仓储物流建设等项目,引导企业发展直营连锁店、加盟便利店,健全完善商贸流通网络。(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数字商贸、平台商贸、电子商务、直播电商有序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实体零售企业有条件开展数据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线上线下共赢发展。促进商贸服务企业与物流企业深化合作,推广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集约化配送,完善门店配送、即时配送、网订店取、自助提货等末端配送模式。打造直播带货基地1个,培训各类电商运营人员100人次,开展网络促销活动3场次以上,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加大交通运输领域配套政策扶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开口子”和提质升级等工程,支持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货车停车场建设,在公路服务区增设新能源充电桩等设施。放宽定制客运经营主体和车型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5座车型参与定制客运经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二十三)促进外贸企业快速发展。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出口政策,积极做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申报工作,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境内外展会,引导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路斯宠物食品、籽农食品等优势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规模,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交易。鼓励甘肃卓越富铭、雄特牧业大力开展进口奶牛业务,帮助企业抓订单拓市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二十四)加大房地产业金融信贷支持。搭建银企融资对接平台,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项目对接,精准制定融资计划,“量身定制”融资方案,主动争取项目贷款,落实保交楼配套资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保函置换预售资金业务,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债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在保障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古浪县支行)

(二十五)落实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差别化实施住房信贷政策,在全国政策下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收入稳定的新市民,合理满足购房信贷需求,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责任单位:人行古浪县支行、县政府金融办、县住建局)

(二十六)开展房地产促销活动。依托“五一”“十一”等黄金时间节点,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金融支持”等方式,组织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促销活动。住房公积金中心、金融机构做好购房贷款等相关政策的宣讲、解读,提供现场购房贷款等服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人赠送装修礼包,引导建材经销商打包销售装修建材,提振住房消费信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住房公积金古浪管理部、人行古浪县支行)

(二十七)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影响。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实际贷款额度。(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古浪管理部、县住建局)

五、持续降低市场主体运营成本

(二十八)降低市场主体水电气成本。对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执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由市场主体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延期缴纳,并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执行期限至20XX630日。积极引导新能源电力参与省内中长期交易,提高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低价电量(含偏差电费)优先匹配居民、农业用电。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业全面建设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无需用户投资。全县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可采用低压接入。(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

(二十九)降低相关收费标准。对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社会福利性事业单位(企业)、特困企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继续执行按规定标准50%收取的政策。继续实行水资源费缓缴政策,在20XX11日至3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的水资源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三十)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医保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XX4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特困行业从20XX5月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XX1231日前进行补缴,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并免收滞纳金。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现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个人医保待遇不降低,先行执行至20XX1231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三十一)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XX11日至630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限制或拒绝。(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三十二)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集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进一步加大“政采贷”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惠企政策。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十三)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聚焦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规范自然垄断行业收费行为,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切实为市场主体增加活力。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收费行为。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

六、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

(三十四)加快已下达投资项目实施进度。20XX年金融工具、贴息贷款已投放资金以及20XX年提前批专项债券,6月底前基本支付完毕。20XX年下达投资计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相关项目实施单位)

(三十五)强化项目调度管理。紧盯纳入项目清单管理的156个重点项目,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包抓项目责任制,实行“周统计、月调度、季通报”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推进计划,倒排工期、顺排工序、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迁建、金宇牧光互补产业园2号牧场等已开复工项目。对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黄花滩移民区养殖基地及八步沙生态保护水源保障工程等未开复工项目,严格落实部门协同服务、项目单位专班跟进等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各项目实施单位)

(三十六)推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进入交通、能源、农业农村、水利、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养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实时向民间投资开展项目推介。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后,其融资贷款需求直接通过甘肃“信易贷”推送至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让利,推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成本。扩大金融政策享受覆盖面,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政策性资金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十七)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等项目,支持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项目。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2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三十八)强化重大项目前置要素保障。发挥县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要求,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调度。适度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按照分级审批的原则,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职责权限作出承诺,依法依规加快办理项目用地、环评、能耗等手续,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县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三十九)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实施找矿突破行动,加快推进直滩北煤炭资源实现“探转采”,完成石英岩探矿权设置和石灰岩采矿权出让,油气资源勘查取得实质性进展,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四十)探索发展“飞地经济”。鼓励与周边县区抱团发展,探索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联合开展招商引资,共同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以工业集中区为载体,积极争取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抢抓新一轮东西产业协作有利时机,持续推进东西部协作“一县一园”建设,支持建设“飞地经济”产业园区,挖掘新的增长潜能。(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招商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四十一)优化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扎实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高效开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七、全力以赴招商引资

(四十二)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深入开展“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紧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和“三个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围绕6条重点产业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产业,加快培育符合国家战略、适应市场需求、切合资源禀赋的优势产业链集群,谋划引进一批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生态环保、文旅康养等项目,推动产业链向两端延伸,价值链向高端攀升。(责任单位:县招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

(四十三)开展重点节会招商。开展“春晖行动在武威,我与家乡共发展”新疆恳谈活动,持续深化合作交流。积极邀请客商参加兰洽会、葡萄美酒节等重点节会,精心组织参加对接洽谈和项目签约等活动,建立从签约到投产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提高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全年新开工招商引资项目20项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35%以上,兰洽会等重点节会签约项目当年开工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

(四十四)强化开放平台支撑。对标省级开发区标准,实施古浪工业集中区提档升级行动,加快完善道路、消防站、应急调蓄水池等基础设施,推动要素向园区集聚、项目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群,力争将园区打造成主导产业明晰、综合配套完善、规模效益大幅提升,对县域经济产生较强支撑带动作用的重要平台。谋划建设货运机场,培育发展领空经济。(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四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环节,持续补齐短板弱项,推动营商环境18项核心指标取得重大突破。持续抓好“六未”土地清理整治,对工业园区供而未用、建而未投等土地,通过企业盘活利用、限期收回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落实“标准地”改革,实现“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创优“陇税雷锋”服务品牌,不断提升纳税缴费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四十六)开展惠企纾困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制度,扎实开展“五个一”(建立一本企业基本情况台账、梳理一份企业需求问题清单、制定一套惠企纾困方案、成立一个包联工作专班、开展一次包联绩效评估)活动,主动靠前服务,协调解决好融资、用地、用工、销售等难题。做到“六必访”(企业创新孵化时必访、经营困难时必访、登记纳统时必访、战略调整时必访、增资扩产时必访、筹备上市时必访),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全过程、全生命周期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八、深入开展产业赋能行动

(四十七)拓展传统产业存量。实施工业项目27项,加快推进祁连山水泥年产200万吨骨料生产线、西贝建材新型建材产业园等项目,启动实施西泰电冶易地扩建高纯硅合金新材料项目,嘉寓清洁能源产业基地二期、日科兴电子铝箔等项目建成投运。以祁连山水泥、石岛玻璃、正林食品等“老字号”企业为重点,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步伐,推动产业链更新再造和价值链保值升级。加快推进鑫淼公司破产重整,通过项目招商、产业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80万吨电石产能,培育绿色循环化工产业。将亿恒新能源、新诚新能源、纽安洁新能源科技等12户企业纳入梯度培育库,实行“一企一人一策”帮扶,助力企业释放产能、增加产值,尽早达到入规条件。(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四十八)扩大新兴产业增量。抢抓国家支持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实施第二批75万千瓦光伏、“四好一还粮”光伏发电和中电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能源项目,力争年内总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全面推进阳光新能源1.5GW一体化高度集成储能、纽安洁混凝土风机塔筒等装备制造项目,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新建5G基站90个,加快5G独立组网规模化部署,全面推广工业千兆光纤网络,加快发展物联网。(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招商局、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四十九)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落实“三个牵引”战略,新建日光温室1000座、养殖暖棚6000座,改造提升日光温室2000座,发展蔬菜产业13万亩、优质饲草33万亩,力争年内畜禽存栏量达到630万头只。加快推进金宇牧光互补产业园2号、3号牧场和奶业研究院建设,年内奶牛存栏量达到8万头以上。做足“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文章,持续引建一批肉牛、肉羊屠宰分割及熟食品加工,优质果蔬深加工等建链强链补链项目,着力打造全省重要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招商局、古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五十)大力推动服务业发展。实施“服务业提升计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推进金融、康养、旅游、文体娱乐、电信服务、创意设计包装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比重,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加速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五十一)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立足“农业优先型”“工业主导型”发展定位,紧盯“冲刺GDP百亿元大关”奋斗目标,推进农业优先提质量、工业主导促增量,力争综合排名进位至全省前40名。争创省级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园、国家级现代农业(牛羊)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着力打造新能源及装备制造、绿色循环化工2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新材料及新型建材230亿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

九、千方百计稳就业扩就业

(五十二)全力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化东西部人力资源协作机制,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持续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与高校签订见习岗位协议,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五十三)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纵深推动“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加大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就业扶持力度,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五十四)加大农民工就业扶持力度。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按每人不超过6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对省内就近就业的脱贫劳动力按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对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就地就近吸纳古浪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进行奖补。对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因地制宜规划布局一批零工市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五十五)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年度培训计划中的占比,支持企业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或参加社会化评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每人1000-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企业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大力开展订单式、嵌入式和项目制等培训,提供培训、评价、输转一体化服务,符合条件的可预拨20%的培训补贴资金。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技能评价,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300元的技能评价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五十六)更好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对于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建立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农村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领域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利用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的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由20%提高至30%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十、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五十七)着力保障粮食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耕地面积保持在142.74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25万吨以上,实现粮播面积和粮食产量“双增长”。新建高标准农田8.59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建成2.5万吨标准化粮食储备库,提升政策性粮食收储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

(五十八)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业产业奖补政策和促进羊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羊十条”),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大力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推动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和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益等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重点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相关的机械,力争农机普及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五十九)加快推进种业振兴。依托中化现代农业MAP技术服务中心,推广优选优种、测土配肥等先进技术,带动形成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发展壮大羊如祥、陇沁等种羊扩繁基地,大力推进马铃薯种薯繁育、玉米制种、蔬菜育苗等基地建设,畜禽良种化率达到94%以上,日光温室种苗统供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

(六十)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加强煤电油气协调调度,全力保障能源供应,为经济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加快推进古发能源500万吨洗煤厂项目建设,扶持众鑫煤炭、型煤公司优化产业结构,稳步扩大产能。实施西气东输古浪开口供气、LNG调峰储备中心、县城迎宾加气站等能源供给工程,加速清洁低碳转型。积极做好新能源并网和运行服务,建成共享储能电站、土门330千伏变电站,争取开工建设750千伏变电站,全力保障电力生产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公司)

十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开局就是决战的必胜信心,以起步就是冲刺的昂扬斗志,把精力、时间、力量集中到抓经济工作的任务上来,全力实现“开门红”“全年旺”。

(二)靠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调度,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统筹整合用好各类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抓产业发展、抓项目建设、抓市场消费、抓企业培育、抓招商引资,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盯办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解读政策范围、政策时效及享受条件等,通过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等方式,将各类政策措施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上政策措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执行期至20XX1231日,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政策措施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