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市委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市委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为做好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应急措施,切实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大局稳定,根据市委巡察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巡察期间信访源头预防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积极妥善化解矛盾,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切实做好信访人员稳控工作,确保巡察期间不出现非法信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积极预防原则。做好信访信息的搜集工作,及时发现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将其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教育疏导原则。在处置行动过程中,要以教育疏导为根本措施,争取大多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迫不得已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时,立足于威慑和教育。
(三)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必须根据事件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四)迅速处置原则。在处置事件时,要抓住重点,机动灵活,把握时机,迅速处理。对该早处理的应依法果断处理,以免延误时机,使事件处置难度加大。
三、成立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立吉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武卫红党组成员、副局长
牛炜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艳党组成员、生态环保督察专员
赵新邵生态环保督察专员
郭金魁市执法队队长
成员:各县区分局局长
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建军同志兼任。
四、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巡察期间信访各项工作的联系、协调等,发生信访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调处,确保人员、时间、效果落实到位。
(二)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做好来访人员的接访、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及劝返工作。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动态,负责巡察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情报收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四)组织并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发生群体性上访时的治安维护和协调处理。
五、应急保障
(一)应急人员保障:各县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均为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队伍成员,随时接受局信访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
(二)应急装备保障:由局信访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三)应急通讯电话:0931-86117500931-861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