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畅通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畅通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常委会讲话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等地发生较大亡人火灾和村寨连片火灾的教训,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强化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xx局决定从x15日至x15日,在全区开展“畅通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畅通小区消防车通道,规范消防安全标志,保障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公共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全面提升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xx局成立“畅通消防通道,构建平安小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
  全区辖区内居民住宅小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1、违法建筑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
  2、机动车辆违法挤占消防车通道。
  3、埋压、圈占、遮挡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消防水池取水口。
  4、未按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消火栓、消防水池指示标志或标志损坏、缺失。
  5、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开展检查、巡查导致小区消防管理混乱。
  四、整治措施
  (一)依法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建筑。
  (二)临时建筑、机动车辆违法挤占消防车通道,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并公布相关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三)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消防水池取水口被埋压、圈占、遮挡的,一律恢复原状并从重处罚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未按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消火栓、消防水池指示标志或标准损坏、缺失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五)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布其不良消防安全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820日前)。各级机构向属地政府及公安机关汇报活动安排,积极争取支持,全面部署此次活动,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迅速开展排查整治。
  (二)全面排查整治(821日至931日)。各级公机构联合公安派出所、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对所辖小区按照标准全面进行排查整治,对检查的小区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三)检查验收(931日至1015日)。各市机构按照专项整治标准组织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验收合格后上报xx局,xx局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联勤联动。“畅通消防通道,构建平安小区”专项整治行动是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机构要在政府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社区作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各地要成立专项整治指挥部,并提请公安机关分管领导为指挥长,指挥调度专项整治。
  (二)落实监管责任,严格高压执法。各级机构及公安派出所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各市支队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的检查督导,制订并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三)明确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级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督促住宅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街道、社区要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发动综治办、安监办、居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结合“火灾隐患现场拍”和“生命通道体验活动”,深入辖区住宅小区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了解、参与“畅通消防通道,构建平安小区”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利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和各级媒体,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加大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统一曝光,强化公众监督视野和深度,保持专项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做好灭火救援准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各级机构要立足实战,针对居民住宅小区火灾特点,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熟悉演练,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小区开展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普查及实地演练,强化装备器材保养维护,落实各项执勤备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