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区乡村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区乡村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区着眼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大抓乡村治理工作,以促进乡村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一、主要做法
  (一)不断提高自治能力。一是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素质。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不断提升村班子整体功能。把政治素质高、带富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能人”充实到村“两委”班子。重点从返乡创业的大学生、致富带头人中挑选了一批35岁左右的村党支部书记。与上一届相比,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实现了“一降一升”。二是不断完善农村自治平台。健全完善“村规民约”“一事一议”“百姓说事室”等载体,定期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协商活动。推选村民理事会*个,全面实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达到100%。三是不断提升农村自治效率。推出“码上办”和“甘快办”,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群众“办好事、解难忧”。推动党员干部下沉基层“进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暖百家心”,设立“民声回音壁”,群众遇到什么困难、问题都能“有地方说话”“找得到说话人”,切切实实解“百事”,极大提高了治理效率。
  (二)增强法治保障力度。一是进一步走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选派*名公检法司干警担任村法律顾问,配备村组调解员*名,遴选“法律明白人”*名,其中“法律明白人”骨干*万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为*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讲座、培训达*余场次。二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个,村居法律工作室*个。20XX年以来,*区各乡镇司法所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人次,同比增长*%,各乡镇治安警情同比下降*%、盗窃刑事发案下降*%。连续四年获得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荣誉,先后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单位”。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落实好少开会、开短会的会议原则,让农村干部有时间、有精力来想事、干事,为村级经济社会谋发展。同时,出台一些配套措施让权利成为服务人民的有力工具,“*”热线接听及现场咨询*人次,群众满意度99.9%,帮助*名农民工讨薪*万元。
  (三)不断浓厚德治氛围。一是强化乡风文明建设。全省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示范点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区召开,建立*个村级红白理事会,有效制止“高价彩礼”现象*余起,乡风文明建设做法在全省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作经验交流发言。二是深化“党建+颐养之家”建设。把“党建+颐养之家”工作作为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全力抓好“党建+颐养之家”提升“六个一”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顿、开通一个食品安全平台、搭建一条亲情视频连线、经营一块志愿服务菜地、认领一份颐养之家微心愿、改造一批消防和适老化设施,打造“党得民心、老人舒心、子女放心”的幸福工程。全区*个行政村建成运行颐养之家*个,入家老人*人。三是优化“道德积分银行”建设。推出农村“道德积分银行”,积极引导村民用善行义举换积分,从积孝、积善等七个方面明确46项内容,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道德积分银行”让村民有“镜子”可照、有“尺子”可量、有“标杆”可比,群众崇德向善、自强自立、感恩奋进蔚然成风,走出了一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乡村治理相结合的新路子。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目前,*区乡村治理工作得到了明显改进和加强,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部分村委还存在治理低效甚至“空挡”现象,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自治效能发挥还有待加强。社会治理主体相对弱化。一些农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不高。许多农村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相比城区,农村地区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的人力、财力、物力上投入要更少,视频探头少、投入警力少,往往事件发生后村一级无法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二)德治土壤培养还有待加强。一些边远乡村文化“养分”不足,文化工作人员不多不专,文化基础设施薄弱,农村文体活动单一,送戏(影)下乡等活动开展有限,满足不了群众需求。
  (三)法治保障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乡村干部“重经济,轻法治”问题突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不强。有的司法所力量配备薄弱,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愿意服务农村的主动性不强,依法治村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建统领,打牢自治基础。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把文化水平高,适应能力强的年轻党员吸收到村委班子里来,有针对性地对进行思想和业务培训,提高待遇,留住人才,最终让他们敢想、敢干、敢闯,人尽其才,使他们在农村社会治理中迸发活力。二是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正确运用现代办公手段,尽快实现信息共享,落实好少开会、开短会的会议原则,让农村干部有时间、有精力来想事、干事,为全村经济社会谋发展。三是提高农民主体意识。善用“乡村”本身的优势资源,重塑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农村氛围,强化村民作为共同体的集体认同意识和行为主体意识,激发村民的表达和参与意愿,增强村民议事能力。
  (二)力推良法善治,兜牢法治底线。一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工作的水平,把政府的每一个行政活动都当成普法宣传的案例,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农村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充实专业人才队伍。全力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组一调解员、一家一法律明白人”工程,将两委干部、党员、退伍军人等觉悟高的人纳入法律明白人队伍,为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及平安建设提供支撑。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上门面对面宣讲解读与村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理顺群众心气,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推进大数据技术嵌入乡村治理,来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在现有雪亮工程的基础上,加强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乡村治理大数据云平台,推进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
  (三)弘扬社会美德,抓牢德治优势。一是坚持正向引导。狠抓农村陈规陋习整治,重点整治炫富攀比、厚葬薄养、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等陈规陋习,对红白喜事的规范管理。常态化开展好各类弘扬社会美德的评选活动,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深入挖掘身边好人,选树先进典型,积极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乡风、村民、民风。二是凝聚乡贤力量。建立乡村乡贤资源库,邀请他们积极参与到农村基层治理中,发挥乡贤在威望、资历、经验、资源、人脉等方面优势,让乡贤化身纠纷处理“调解员”、乡风文明“引导员”、决策建议“热点”、公益慈善“志愿者”等,为农村基层自治注入新力量,进一步激发自治活力,提升农村基层治理实效。三是挖掘传统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充分挖掘地方文化资源,涵养德治文化。完善好农村体育、文娱等基础设施,丰富业余活动,传承优秀文化基因,夯实农村社会治理的德治基础。四是拓展表达渠道。充分构建多层面的农民与政府沟通渠道,有效解决农民群众的正当诉求,化解农村基层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治理良性发展。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利用好社交平台让村民反馈意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逐渐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植于民。
  (四)壮大集体经济,筑牢财力保障。一是大力搭建平台育。坚持把党员作为村级带头人重点培养对象,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帮助他们拓宽思路、开阔视野,为乡村振兴凝势聚能。开展“乡村实用人才振兴行动”,采取“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种植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解决产业发展和增收技术难题。二是全面统筹规划扶。执行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十条措施》等文件,安排每名县级干部驻点一个村帮扶集体经济发展,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一体推进,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物业经营型、资产盘活型、资本运营型、村庄经营型、产业发展型、生产服务型、土地股份合作型”八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三是深入结对共建帮。推行“党建+商会”模式,凝聚大批企业家在带动乡村振兴、助老扶幼、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贡献力量。通过“强村+弱村”“商会+弱村”结对共建,帮资金、帮技术、帮人才,使全区*个弱村都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四是积极财政政策推。通过整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保障各村每年有3-20万元不等的稳定经营性收入,实现“一次性输血”向“长效造血”的转变,形成工农互促,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