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自查报告汇编

目录

局民族团结工作自查报告1 2

局民族团结工作自查报告 2 4

县民族团结示范县自查报告 3 5

县民族团结工作自查报告 4 7

局民族团结工作自查报告 5 12

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自查总结 6 14

局民族团结工作自查报告1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市生态移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相关文件、会议情况

XX710日,市生态移民局召开职工会议,XX727日,市生态移民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X65号)、《中共XX水市委办公室XX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水党办字〔XX16号)、《XX水民族团结创建办关于印发<XX水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方案>的通知》(XX水民族团结创建办发〔XX3号)。XX818日,市生态移民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XX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会暨教育培训会精神。

XX727日,市生态移民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并审议通过了市生态移民局《关于成立民族团结“进机关”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市生态移民局《民族团结“进机关”工作方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共同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把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应尽职责,以真挚感情加强易扶安置点、水库移民安置点少数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让搬迁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移民群众。认真落实局《民族团结“进机关”工作方案》,助推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局民族团结工作自查报告 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累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工作安排,林业和草原局党委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自查工作,现将各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自查,机关单位内部的展陈大纲、展陈内容、档案材料、解说词、汇报材料、PPT等,均不存在意识形态领域间题,相关内容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尺,表述准确全面,符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档案材料完备,不存在已经废止的政策法规,没有“主体民族”等不当提法,没有与推行国家统编教材政策不符的材料,没有20218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还表述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站位开展工作,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民族团结示范县自查报告 3

按照《县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县统计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按照《县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我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小组组长,并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发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广泛宣传,全民共进

在结对认亲乡、村,结合群众工作,悬挂宣传标语,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内容。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相互了解,提高了各族干部群众对国家民族政策的了解和掌握。

三、深入基层,狠抓落实

一是按照《县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各项规定内容,同时将创建活动覆盖到结对村、结对户。二是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我局结对认亲乡为孔玉乡。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到该乡各村实地了解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党建工作和平安建设等情况。与村两委共同研讨流动人口管理,矛盾纠纷排查,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综合维稳等工作。并逐户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根据各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帮扶措施。三是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八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权利、责任、义务对等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并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学法、考法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四、结合本职,贡献力量

利用深入开展统计数据“分析年”活动,为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统计保障。并改变统计服务理念,拓宽统计服务领域,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树立“以创新求发展,以有为求有位”的统计工作理念,在工作中切实把握好质量关、调研分析关和素质提升关,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提供全方位提供精细化的统计服务。

五、严格管理,健全档案

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档案接收、鉴定、整理、保管、利用程序安排专人对档案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注重日常文件、资料和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要求凡已处理完的文档、图纸、图片、电子文档、实物等档案一个月内进入档案室,并按程序处理。

民族团结工作自查报告 4

按照XX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年度民族团结工作目标考核督查的通知》(甘创领办〔XX12号)要求,现将我局XX年民族团结工作目标考核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纵深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成立了XX县防震减灾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民族团结进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制定《民族团结创建活动XX年度工作推进方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六进”活动实施方案》、《X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等推动工作落实的相关方案。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全年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会议7次,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如何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强化学习宣传,推进整体提升。民族团结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学习好、宣传好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为此,我局印制了《关于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学习宣传资料,制定了《X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六进”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六进”活动方案,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全局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正确理解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和引导干部群众互相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增强“五个维护”即: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有力有效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各民族互相学习、彼此尊重、充分信任、密切合作,共同为加快XX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强大动力。

(三)培养树立典型,示范创建活动取得明显实效。为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局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要工作、保障措施作出具体要求,并按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有力有效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年底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局领导被评为XX县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依法开展

(一)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深刻理解搞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是事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的大事。当前,我县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保持追赶跨越的发展态势,使全县各族人民过上更加美好幸福新生活,更需要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我局以“讲团结、谋发展、促进步、创和谐”为目标,在机关内部积极营造各族干部之间互相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包容、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为有效推进防震减灾社会治理、民族地区安全和谐稳定提供了地震安全保障。

扎实开展维稳工作,健全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制定了民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积极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全年未发生各类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

(二)尊重民族风俗,保障合法权益。长期以来,不同的民族形成了自身特有的习俗,是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的重要标志,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就是尊重民族感情,是保障民族平等的基本要求,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措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居住地域大小,经济发展程度如何,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是否相同,社会地位一律平等,享受相同的权力,承担相同的义务。任何民族都没有特权,任何民族的权力也没有被限制,少数民族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和辩护,各少数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风俗习惯的自由。

三、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 推动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在科学决策方面,优先规划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项目。分别在则拉、玉田、斯觉等民族乡镇安装地震预警烈度速报仪9台;在苏雄、阿尔、前进、普昌、则拉、吉米等14个中小学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创建工作;在新华、波波坤、木古觉、则俄等村组实施4个农村民居示范工程项目,有效促进了防灾减灾服务民族地区发展,保障民族地区地震安全的功能。

(二)在改善民生方面,尽力为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帮助少数民族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在农村民族地区大力宣传《防震减灾法》、《XX省防震减灾条例》、防震避灾知识和技能,动员各族群众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深入宣传《中国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贯彻落实《凉山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开展抗震设防备案审查。XX年完成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审批事项74件,提高了农村房屋抗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同时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先后2次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国家级防震减灾业务高端培训;邀请州防震减灾局专家来我县培训县、乡防震减灾业务骨干,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的防震减灾技能。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

通过自查,我局民族团结工作离县委、县政府、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教育力度不大,未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得不够;三是由于缺少资金,加之人员不足,制约了民族团结工作的纵深开展。

民族团结工作自查报告 5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自检自查的通知》(巍创办发[2020]12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工作常态化     

本部门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本部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本部门在创新推进巍山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切实巩固和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成果。

二、统筹兼顾,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倡导民族团结进步精神。

加强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学习,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到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依计划而行。组织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树立“三个不离开”的思想,不断增强“四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三、把握现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入开展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个别干部民族团结意识不够强,民族政策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等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积极构建美丽和谐新XX贡献力量。

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自查总结 6

为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跨越发展,不断扩大创建工作成果,我县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在不断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掀起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新高潮,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新XX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现将我县开展示范县建设活动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的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理顺体制,强化领导。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目标,为充分调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参与示范县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县委在认真研究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形势,准确把握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群众基础牢固、整体推进难度相对较小等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提出了经过3年奋斗,率先进入全州乃至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行列的奋斗目标。创建活动中,我县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工作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大事来抓。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能责任。县、乡、村创建工作在州委统战部的领导下,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形成一个示范、一个规划、一个领导小组、一名责任人的工作方式。县上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示范县建设的调研、指导、协调、督办、项目及资金落实、考核验收、评比表彰等。示范村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会长,保证了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促进各项目标责任的顺利实施;二是在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上,结合实际,不断调整思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精心选点,对产业发展、生产生活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科学规划并制定出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创建方案和分工方案。在选择示范村上坚持了六个条件,即必须是一个多民族聚居,且长期和睦相处的村,还要具备交通条件好,主要是公路沿线,村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村社干部工作能力强,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高等条件。并在初选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最终确定民族团结示范村;三是层层落实民族团结示范县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县与乡镇签定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重点,落实了责任分工,确保目标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并由县委统战部牵头,组织考核检查组年中分组对民族团结示范村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年终考核验收;四是建立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从XX年起每年安排10万元的县级建设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五是加强对示范村(社区)创建任务。按照“自上而下”的推进原则,健全落实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宣传教育、矛盾排查、考评命名等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宗教管理、民生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任务,使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步入了巩固提升的新阶段,召开全县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授牌命名表彰大会,对首批确定的6个示范村1个社区全部进行挂牌命名奖励,为示范县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探索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我县将实现13个村和3个社区的示范建设任务,创建村(社区)将达到全县行政村(社区)总数的63.9%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学习省州县党代会精神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习俗、宗教和睦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内容,与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相结合,寓教于乐,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一是以会代训推进宣传。充分利用召开乡村干部职工会议时机,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乡村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和科学引导,促进乡村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有关知识的再学习,有力助推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二是深入群众走访宣传。把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与开展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在深入各乡镇督促指导工作的同时,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法律法规;三是寓教于乐深化宣传。大力支持各种民族节日活动,在各乡镇大力开展“赛马会、“那达慕大会”、“丰收杯”农牧民篮球赛及趣味运动会等活动20余次,引导各族群众编排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民族歌舞节目,让各族群众从活动节目中感受和体会到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浓厚氛围。四是新闻媒体开展深入宣传。县电视台开设《民族团结谱新篇》专栏,县委统战部制作专题片《民族团结之花格外香》,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展现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以每年8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分层次、多领域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三)化解矛盾,稳步推进。按照省、州、县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把实现秩序和谐、保障群众和乐、增进民族和睦、促进宗教和顺作为创新民族团结地区社会管理的重要取向,健全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认真按照建设“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集中解决了一批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方面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整合资金,突出实效。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多渠道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着力解决群众的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扶贫济困工作扎实推进,文化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教学规模不断壮大,公共卫生医疗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完成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在11个村开办了村级幼儿园,率先在全州实现城乡教育均等化。全县医药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及扶贫救济等各项民生工作稳步推进,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切实感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示范县建设带来的实惠。

XX年县委、县政府整合资金185.7万元,为3座藏传佛教寺院新建民管会办公用房23间、僧舍1530间。今年,投资17.1万元的麻秀寺经堂维修和投资5.58万元清真寺活动点大殿维修及大门围墙粉刷工程已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投资150万余元白佛寺广场外围整治、新建广场转金筒等已开工建设。两年来宗教寺院维修资金将达到377.78万元。这些资金的投入和项目实施夯实了基础建设,促进了村容村貌改变,将民族团结示范村建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亮点和典型窗口。

二、推进示范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族多、部分信教群众思想意识易动摇。XX县是一个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是分裂渗透的重点地区之一,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处心积虑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民族冲突,非法传教活动不断出现,将直接侵蚀群众的思想领域,会为XX和谐的民族关系构成了潜在威胁;二是XX县没有资源优势,且气候条件差,农牧区和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依然较低,城乡差别依然很大,教育、卫生、就业、扶贫、增收等事关民生的问题依然突出,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一些地区和领域还存在影响民族团结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和谐的基础性工作还需不断加强;三是由于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游牧民定居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任务繁重,县级财力有限,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中难以保证资金的投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创建活动与全县的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深入持久地推进,促进全县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发展,为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对策建议

 (一)注重载体建设,广泛有效地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

根据省委提出的“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新发展,逐步把青海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新要求,切实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融入到全县各行各业和各个领域,体现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XX的实践中。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示范乡、示范县活动为新的载体,坚持活动的群众性、特色性和实效性,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作用,从党建、经济、科教、文化、卫生、就业、扶贫等领域入手,围绕工作重心,面向农牧民,突出重点、照顾全面、夺人造势。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原则,把示范村与农牧业集约化、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整村推进项目、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平安创建、党建示范点、精神文明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奠定坚实发展基础。资金投入是搞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涵盖经济、党建、精神文明、生态建设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工作,所以在今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中,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县发改、农牧、城建、财政、交通、水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协调,把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整合,集中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建设示范村中,做到实施一个、建成一个,真正将其建成民族团结示范村、党建示范村、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示范村、平安建设示范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等,使特点更明显,典型示范作用发挥更充分。

(三)强化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考核机制。根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的标准,细化量化指标,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人员对示范村、示范乡镇的验收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的政绩、晋升、奖惩相结合,对成效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乡镇主要领导优先提拔重用,对相关部门和示范村予以重奖。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坚持县与各乡、乡与各村、社区签订民族团结进步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做到目标到村,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的后续管理,制定后续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培植特色产业,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注入发展活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因此,要结合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的实际,立足资源优势,进一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加快培育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大信贷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持民族贸易、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品生产发展的税收、金融、财政等优惠政策,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五)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引导作用和服务功能,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到实处,体现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具体行动中。加强作风建设,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实干型的干部队伍,求实效、办实事,向信息化要人员,向电子化要时间,向现代化要效率,在管理中见成效。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目标考核、宣传教育、矛盾排查、实践载体、协调配合、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确保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折不扣地在XX生根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