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根据局关于印发《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会议的会议精神,以“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为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切实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利用特定关系人的工作人员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红包、礼品礼金、消费卡、提货券等行为;包括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身边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受单位和个人赠送的;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天价烟茶、蟹卡烟票、高档酒水、奢华包装礼品、高档食材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问题;通过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隐蔽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四、整治范围和任务
(一)整治范围:
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二)整治内容:
1、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行为;
2、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人员参加等行为;
3、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通过分批宴请、分地宴请等隐形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行为;
4、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
5、办理生日、乔迁、升学等喜庆事宜,邀请非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等行为。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
2024年3月30日——5月31日
(一)学习宣传,安排部署(4月3日前)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局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二)集中整治,自查自纠(4月30日前)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确保所属人员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单位所属涉及人员须作出承诺,并报政治处备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5月30日前)
1、建立警示提醒制度:对领导干部申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所属单位主要领导要向领导干部本人警示提醒,告知有关规定,提醒严格按规定操办。
2、严格倒查问责: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涉事人员及其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同时,对该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经警示提醒仍我行我素,违反规定造成影响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
3、出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有关纪律规定。
(四)畅通信访,严肃问责(贯穿全过程)
专项整治期间,局纪委将通过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纪委举报电话作用,支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组织领导、严肃自查自纠,不遮丑护短,不留任何死角。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专项工作负总责。
(二)各级领导带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出承诺,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要将整治婚丧嫁娶等借机敛财工作纳入到其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坚决查处,确保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