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监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职工的要求,切实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一步增强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结合城管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担当作为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以疾风厉势治庸治懒治散,努力建设一支担当作为,奋斗奉献的城管干部队伍,为城管局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切实解决局系统干部职工不愿学、不善学,不思进取;不想事、不干事,干不成事;作风漂浮、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上班、少上班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管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特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本龙同志为组长,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人事科,负责局系统内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日常工作,局主体办负责督办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严格学习纪律,切实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

一是局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中心组学习活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周例会时间,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必须人人参加,认真做好笔记;

二是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集中辅导和分散自学等灵活多样结合的形式。确保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把教育活动搞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三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治与业务相结合,突出重点,按“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更大收获”的要求,强化“五型班子”建设。

(二)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效率

一是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要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对上级及本单位通知的各种会议必须按时参加,对上级及本单位举办的各类活动,要积极参与;

二是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推诿,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值班时间内须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不得离岗、溜岗、缺岗或电话呼叫转移;

三是禁止在工作时间内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棋牌、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吵架等与公职人员身份明显不符的行为;

四是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凳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支钢笔记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切实规范请销假程序

一是请假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坚决杜绝和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的现象发生;

二是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要报备,机关工作人员要向科室负责人报备,科室负责人要向分管领导报备,班子成员要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备。说明公务内容、去向及返回时间,经许可后方可外出,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私自离岗外出。凡未按规定报备或做出说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是因病、因事请假,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病假要有医院证明,事假要说明请假事由,上班后要及时销假。

(四)严禁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一是严禁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商办企业;自己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

二是严禁为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严禁允许、纵容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在本人管理或服务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或在本人管理或服务地区内的外资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担任高级职务;

四是严禁允许、纵容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在异地工商注册后,到本人管理或服务地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日常考勤机制。局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抓好考勤管理工作,严格考勤纪律,考勤工作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各单位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局主体办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二)建立相应处罚机制。一是各单位办公室要负责汇总考勤记录,对未经请假的或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较轻的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情节严重或又屡教不改的,取消其当年各项评优、评先资格,若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二是发现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网上炒股、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日期间饮酒或者发生在办公区大声喧哗、吵架等与公职人员身份明显不符的行为的,将在全局系统通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其进行约谈,并及时将约谈情况报局主体办。三是对作风漂浮、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的干部职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约谈后仍不改正的,将调整其工作岗位。四是因工作不负责或出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被群众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由所在单位责令其待岗学习,扣除当月绩效,并调整其工作岗位。五是如经查实干部职工本人、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参与违规经商办企业,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法规对领导干部本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局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局属各单位纪检委员要切实做到履职尽责,要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六、相关要求

(一)局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好班子和队伍;

(二)局属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制定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工作方案、学习计划、考勤制度,于2月底前报局主体办;

(三)局主体办要定期不定期对局系统内干部职工开展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或通报,造成不良影响或情节严重的,要按相关规定既要对当事人问责,也要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