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部署,为确保完成我县新建溪流域光瑶断面水质在2020年底前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要求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丽水之赞”为指引,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实现“两个高水平”、建设大花园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实现新建溪流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的目标为导向,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推进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和大花园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1.规划引领、科学治水。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全面摸清底数,科学评估水环境容量,按照“一步规划到位、分步实施”的要求,科学编制水环境治理相关规划,突出水环境容量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实现水环境治理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相统一。 2.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集中火力,解决首要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效果明显、见效快的重点项目。 3.系统解决、综合治理。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工业污染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对水环境污染实行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牵头负责,相关乡镇、街道组织落实,齐抓共管,对水环境实行综合防治与治理,系统解决水环境问题。 4.立足长远、长效管理。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标本兼治,必须要立足长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新建溪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确保出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2年努力,扎实推进新建溪水环境治理,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新建溪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
到2019年底,新建溪流域的巧溪、千秧溪、溪南溪、碧河溪等4条支流水质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三项指标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要求。龙湖坑、福源坑、姓姚通村水渠、官沿、新建镇中心坑、宅基村水沟等6条主要入河水渠水质得到改善,达到Ⅳ类水质标准要求。新建溪出境光瑶断面水质明显改善,氨氮、高锰酸盐指数2项指标保持Ⅱ类水质;总磷指标较2018年改善15%以上。
到2020年底,新建溪流域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所有支流达到Ⅱ类或以上水质标准要求。龙湖坑、福源坑、姓姚通村水渠、官沿、新建镇中心坑、宅基村水沟等6条主要入河水渠水质持续改善,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新建溪出境光瑶断面水质持续改善,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以问题为导向,统筹谋划精准发力
1.摸清底数。全面排查新建溪流域基础信息,以乡镇街道为主,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指导,彻底排摸流域范围内畜禽、渔业养殖,农业种植、生活污水收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工业污染源等污染源基础信息资料和存在的问题;彻底排摸新建溪流域主要河流及支流情况,包括汇入新建溪的支流、入河水渠、入河排污口的数量、位置和水质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治水办、建设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2.绘制地图。根据排摸汇总情况,对新建溪流域主要河流及支流,包括汇入新建溪的支流、入河水渠、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现状进行监测分析,绘制新建溪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图,并持续监测,定期更新。(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牵头,县治水办、水利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3.谋划项目。根据全面排查列出的问题清单,整体谋划新建溪流域的重点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从多方面积极挖掘、谋划水质改善相关项目工程。2019年9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将谋划的项目情况汇总到发改局。(发改局牵头,治水办、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
4.制定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牵头制定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9月底前各专项工作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量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精准施策。(各专项组负责,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二)突出“四大重点”,分类施策综合防治
——以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标率。
1.全流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统筹全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和时序,新建溪流域乡镇街道实行全流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19年完成新碧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0年完成新建镇和七里乡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治水办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建设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配合)
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高标准建设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和缙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氨氮和总磷要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2019年完成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2020年完成缙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七里乡区域截污纳管工程和关联的缙云县东渡中途泵房至污水处理厂沿溪污水主干管工程。(建设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配合)
加快新碧街道、新建镇、七里乡和五云街道新建溪流域村庄的污水管网建设,将具备纳管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020年完成缙云县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的相关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配合)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对排入新建溪干流(河阳到山前段)、千秧溪(七里到梅溪段)、巧溪不能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建设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配合)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标准化运维,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配合)
——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纵深发展。
1.企业废水在线监测监控。2019年底前,新建溪流域所有涉水企业必须实行明管或架空输送改造,设置标准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实时监控。(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牵头,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2.企业废水纳管改造。新建溪流域所有企业厂区要实行雨污分流,禁止直接排放到新建溪及其支流、沟渠,到2019年底前,经济开发区所有企业污水要纳管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办理排水许可证;2020年底前,新建镇洋山工业功能区所有企业污水要纳管进入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办理排水许可证。(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3.涉水“低散乱”企业整治提升。新建溪流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涉磷排放的项目。经济商务局牵头制定涉水“低散乱”企业整治提升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新建溪流域全部涉水“低散乱”企业整治提升。(经济商务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配合)
——以推进农业生态治理为重点,全面深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
1.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深化整治,重点推进养猪和水禽养殖污染治理。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禁养区制度。2019年底前,完成新建溪流域禁养区范围内的所有养殖场整治;严格执行限养区制度,制定新建溪流域限养区管控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制定限养区管控要求、畜禽养殖场生态消纳规范和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方案,推进养殖废弃物及废水规范化生态消纳和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全面实行畜禽绿色循环养殖方式,排泄物处置需采用干法清粪工艺。切实做到“两分离、三配套”,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行畜禽养殖排泄物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规范生态消纳。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配合)
2.茭白产业污染治理。编制茭白产业发展规划,重点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新建溪流域实行茭白种植总量控制,区域范围茭白种植总量控制在10000亩以内。制定茭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开展茭白秸秆综合利用研究,逐步减少茭白秸秆直接水中还田处理,大力开展茭白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到2020年茭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配合)
3.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新建溪流域的农田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规划,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生态化改造。2020年前完成新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000亩以上。(农业农村局牵头,新建镇负责)
——以流域生态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新建溪美丽河湖建设。
1.河道生态改造工程。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提升新建溪流域河湖环境面貌,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在龙湖坑等关键节点位开展生态治理,重点治理龙湖坑沿线区域农村农业面源污水,进一步改善其水质。力争通过2年工程建设、3年自然修复,使新建溪流域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水利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治水办、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配合)
2.河道长效保洁。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加大河道两岸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重点做好新建溪干流以及碧河溪、溪南溪、千秧溪、巧溪等4条支流和龙湖坑、福源坑、姓姚通村水渠、官沿、新建镇中心坑、宅基村水沟等6条主要入河水渠两岸地表100米范围内的保洁工作,加强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的清运和清理,对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进行清理整顿,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垃圾、河道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水利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治水办配合)
3.入河排污口整治。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新建溪流域所有乡镇街道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外,所有现有入河排污口全部清除。2019年底前,全面清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之外的入河排污口。(治水办牵头,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水利局配合)
(三)建立联动机制,科学管理稳定达标
1.建立水质水文监测制度。在新建溪干流,碧河溪、溪南溪、千秧溪、巧溪等4条支流和龙湖坑、福源坑、姓姚通村水渠、官沿、新建镇中心坑、宅基村水沟等6条主要入河水渠设置水质监测点位,进行水环境质量监测,尤其要加强枯水期、茭白排水期等特殊时段以及特殊天气、强降雨天气水质监测,通过水质监测比较分析,找准污染源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科学设置水文监测点位,开展新建溪干流和支流的流量、流速等水文监测,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水利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2.建立水质异常调度制度。制定生态流量调控制度,合理调度新建溪流域水库下泄生态流量(水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配合)。建立污水跨流域调度机制,合理调度跨流域污水量(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配合)。在光瑶断面水质出现超标的情况时,迅速组织水利、建设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沿线水库电站等单位,采取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流量调剂等综合措施,及时控制并恢复断面目标水质。(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牵头,水利局、建设局、各相关乡镇街道配合)
3.建立水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建立新建溪流域河流水环境质量长效考核制度,对流域内河流水环境质量实行年度考核。(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牵头)
四、主要部门职责
县治水办负责牵头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检查考核,处理各项日常事务,开展宣传报道等。牵头全面开展新建溪全流域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县发改局负责牵头重点项目推进组工作,指导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谋划、项目包装和前期工作,组织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省县级资金管理,统筹相关资金向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倾斜,做好省县级相关资金的统筹和监管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 县建设局负责牵头基础设施建设组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指导乡镇街道污水管网建设和可纳管区域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工作。负责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缙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负责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和企业废水纳管许可审核及排水许可证发放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牵头河湖生态修复组工作,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河道综合整治。负责新建溪干流和各支流水文监测,提供水文资料数据支撑。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组工作,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茭白等农业种植污染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开展茭白种植尾水水质监测分析。 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负责制定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光瑶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编制新建溪流域污染地图和水环境质量现状图。负责环境污染整治专项组工作。牵头推进规范企业废水治理排放、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环境执法、水环境质量监测分析等工作。
县经济商务局牵头负责涉水“低散乱”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督促乡镇街道按时完成涉水企业整治提升。履行新建溪河长单位职责,做好“五水共治”各项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配合做好涉水“低散乱”企业整治工作。
新建溪流域各乡镇街道是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由乡镇街道负责的各项重点任务,抓好其他“五水共治”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实施,配合由相关部门负责的各项重点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新建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重点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河湖生态修复等5个专项工作组,相关县领导为专项工作组联系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治水办)。相关乡镇街道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新建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明确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实行挂图作战。建立进度通报制、定期督查制、工作点评制等制度,实行“一周一上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点评、一年一考核”。相关乡镇街道和各专项组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作风建设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并将工作情况向县主要领导和各分管县领导通报;领导小组组长每季度听取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进行点评,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列入“蜗牛奖”,予以通报批评、约谈主要领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将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作为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专项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评价标准,形成良好的责任落实和用人导向机制。
(三)加强联动推进。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联动协调、组拳出击、统筹共治,齐心合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新建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效、联动、畅通。要加强项目谋划,做细规划、做深前期,加强项目储备,适时推动实施,将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项目列入政府投资计划,集中启动一批立时见效的应急项目,同时抓紧启动一批影响长远的重大项目,实现治水工程的可持续推进。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多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偷排偷放、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结合“五水共治”“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深入广泛开展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强化典型宣传,总结治理经验,树立典型人物,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